燃气集团服务及调度呼叫中心系统升级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2-09-23 09:05:55

招标公告

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就 燃气集团服务及调度呼叫中心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有关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燃气集团服务及调度呼叫中心系统升级改造项目(项目编号:4000-BPB20220022)
2.本次招标内容:
2.1本项目招标内容包括以下设备及相关服务:Avaya软硬件设备、智能引擎连接、系统安装调试与二次开发。(具体以招标文件第四章《用户需求书》为准)。
注:投标人必须同时对上述招标内容的所有设备及相关服务(包括硬件设备及软件采购、运输、保管、安装、调试、验收、培训、相关部门验收及保修期内的维护保养、相关服务及所有税费等。)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2供货时间要求:相关硬件设备及软件许可于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交货,合同签订后 6 个月内完成相关软件产品开发验收交付。
3.合格的投标人条件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 投标人已按规定的格式和内容签署了投标人声明(格式详见第六章格式3投标人声明格式)。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进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前往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CA证书。已注册的投标人可跳过本步骤,无须重复注册。  
5.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2年9月23日9:00 至2022年10月9日9:00,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标书款支付方式:电汇,不接受现金,售后不退。(收款账户名称: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开户行: 工商银行广州第一支行;收款账号:3602000119200766074。注:招标人只开具对应金额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电子发票报名结束后统一发至报名时所留邮箱,自行下载)。
6.办理CA证书
(1)在办理CA证书前,请投标人先完成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注册手续(申请类型请选择“投标人”,采购组织请选择“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审批通过后,方能进行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2)按照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门户操作指南中的“CFCA办理指引”去申办CA。
(3)办理CA证书后,申请人可对本项目的制作及递交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的加解密、开标等环节进行操作。
7.投标确认 
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是否参加本项目投标,应在开标前三日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进行确认。
(温馨提示:关于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相关操作方法与CA办理问题,请查阅平台相关操作指引和使用手册或咨询易招标热线:020-37850929,咨询时间: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
8.资格审查方式
8.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8.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3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8.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9.投标保证金及交纳时间:投标保证金30000.00 元人民币(限定基本账户汇出),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开标前以银行划账或电汇的方式提交到招标文件规定账户。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的名义转账,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10.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年10月2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11.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网上开标大厅。
注:为便于投标人顺利完成开标解密,招标人在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16号之一燃气供水大厦906评标室提供现场支持服务,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来现场或不到现场。若到现场参与开标,投标人须自带电脑及CA证书(必须是加密时的同一CA证书)。未到现场的投标人请提前进入开标大厅做好开标准备。
12. 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费用。不论中标与否,招标人将在电子采购平台通知。
13. 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上及时发布,该澄清、更正或更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同样的约束力效力。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上述澄清、更正或更改在网站上发布的同时,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将通过第三方短信平台发送短信温馨提醒投标人。此短信仅系友情提示,并不具有任何约束性和必要性,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未收到短信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14. 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投标邀请书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书面提出(异议函须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由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人签署,格式详见附件)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在异议受理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不予受理异议:
(1)异议提起人不是投标人、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2)未在法定的异议期限内提出;
(3)本招标文件规定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但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4)异议函未按照要求签字盖章的;
(5)异议函未提供有效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的;
(6)开标现场已经投标人确认的事项,开标后投标人又该事项提出异议的;
(7)异议提起人对已经撤回的异议,以同一理由提出的;
(8)招标人已经作出明确答复,无新的事实证据又就同一问题提出异议的。
(9)其他属于法律法规规定的异议无效情形的。

注: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虚假、恶意或通过非法途径获取证明材料的,招标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列入集团公司不良供应商名单,取消一定期限内参与集团公司投标。
15.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cg.gemas.com.cn)和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招标人: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联系人:曹工
电话:37852160
传真:/
电子邮箱: /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号23-24楼


招标人: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