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燃气营业厅智慧宣传屏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2-03-28 09:34:13

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就 广州燃气营业厅智慧宣传屏采购项目(项目编号:4000-BPB20210047)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投标。有关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广州燃气营业厅智慧宣传屏采购项目。

2.本次招标内容:

2.1本次采购的硬件设备数量如下:

设备名称

需求单位

需求数量

备注

智慧宣传屏

总部

43

 

东部

5

 

南沙

3

 

花都

2

 

合计

53

 

备注:

1.以上数量为暂定采购量,招标人可以根据实际需求调整采购量,并以最终实际采购量为准。

2.设备要求:每个智慧宣传屏包括1个55寸专业显示屏,1个交换机至少5口,1个至少4位分控插排,1个支持安装自主开发Android软件的自动开机盒子。

3.安装要求:中标人按招标人要求将设备送到指定地点,并进行旧设备拆除、新设备安装、布线、壁挂材料、强弱电改造、墙面装修和安装调试系统,确保设备能正常接入燃气集团智能发布系统。

说明:

  • 投标人必须响应以上全部内容。

2)投标人对每种规格单个货物所响应的单价应是固定综合单价,且在供货期限内不作调整,最终结算价款按固定综合单价×最终实际采购量结算。此固定综合单价既包括硬件设备销售13%增值税,也包括响应人提供运输、安装、电线网线拉线、系统调试等一切费用。如项目执行过程中,国家政策对增值税率有调整的,对于未开发票的部分按照不含税价不变,按调整后的税率执行。

3)招标人(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和其属下子公司(广州东部发展燃气有限公司、广州南沙发展燃气有限公司、广州花都发展燃气有限公司)可依据中标结果、中标价格及上表所列暂定需求量分别与中标人签订采购合同。

2.2交货期:相关设备及服务于合同签订后180个工作日内完成,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设备交货方案,具体交货期要求由招标人定。

2.3招标控制价:人民币 93 万元,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的,该投标将被否决。

3.合格投标人条件(资格后审):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持有合法有效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投标人已按规定的格式和内容签署了投标人声明(格式详见第六章格式2投标人声明格式)。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进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前往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CA证书。已注册的投标人可跳过本步骤,无须重复注册。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2年03月29日0:00至2022年04月06日17:00时(北京时间,同下)。潜在投标人应在售标期内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购买完成后在平台自行下载电子标书。

5.2标书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标书款支付方式:电汇或网上支付,不接受现金。售后不退(开户名称: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广州珠江支行;收款账号:701657752726。招标代理只开具对应金额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电子发票报名结束后统一发至报名时所留邮箱,自行下载)。

6.办理CA证书

6.1在办理CA证书前,请投标人先完成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注册手续(申请类型请选择“投标人”,采购组织请选择“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审批通过后,方能进行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6.2按照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门户操作指南中的《CA办理指引》申办CA。

6.3办理CA证书后,投标人可通过投标客户端对制作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登录并绑定CA证书递交投标文件,开标时在电子采购平台虚拟开标大厅用CA证书解密。

(温馨提示:关于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相关操作方法与CA办理问题,请查阅平台相关操作指引和使用手册或咨询平台客服热线:020-37850929,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7.投标确认

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是否参加本项目投标,应在开标前三日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进行确认。

8.资格审查方式

8.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8.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3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8.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

9.投标保证金及交纳时间:投标保证金10000元人民币(大写:万元整)(限定基本账户汇出),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划账或电汇的方式提交到招标文件规定账户。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的名义转账,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10.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 04  19 0930分(北京时间)。

11.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投标文件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递交,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本次采购活动以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流程和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为准,不接受纸质、传真等其他形式的投标文件。

本项目开标地点为: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和广州珠江新城临江大道3 号发展中心6 楼 1 号会议室

注:为便于投标人顺利完成开标解密,招标人在开标会议室提供现场支持服务,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来现场或不到现场。现场参与开标投标人须自带电脑及CA证书(必须是加密时的同一CA证书。未到现场的投标人请提前进入开标大厅做好开标准备。

1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书面形式(异议函须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署,格式详见公告附件)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不予受理:

  1. 异议提起人不是投标人、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2. 未在规定的异议期限内提出;
  3. 本招标文件规定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但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4. 异议函未按照要求签字盖章的;
  5. 异议函未提供有效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的;
  6. 开标现场已经投标人确认的事项,开标后投标人又该事项提出异议的;
  7. 异议提起人对已经撤回的异议,以同一理由提出的;
  8. 招标人已经作出明确答复,无新的事实证据,又就同一问题提出异议的。

注: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虚假、恶意或通过非法途径获取证明材料的,招标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列入其集团公司不良供应商名单,取消一定期限内参与其集团公司投标。

13.其他事项

13.1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费用。不论中标与否,招标人将在电子采购平台通知。

13.2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上及时发布,该澄清、更正或更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同样的约束力效力。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上述澄清、更正或更改在网站上发布的同时,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将通过第三方短信平台发送短信温馨提醒投标人。此短信仅系友情提示,并不具有任何约束性和必要性,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未收到短信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13.3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网站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14.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电话:020-37852162

联系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23楼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迟工

电    话:020-37608020

电子邮箱: gzjlzb@126.com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大道南685号阁屏商务大厦八楼

 

招标人: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22年03月28日

 

 

附件:招标项目异议函

招标项目异议函

致:招标人

(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现就 项目提出异议。

异议的对象:

提出异议的基本事实:

相关请求及主张:

附件:相关证明材料有效线索

 

异议提起人: (公司名称)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或者:

异议提起人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箱地址:

授权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异议提起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署)

提出日期:年月日

注:授权代表人签署的,应附上有效的授权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