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调度中心大屏幕显示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2-01-27 12:02:03

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就 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调度中心大屏幕显示系统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有关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调度中心大屏幕显示系统采购项目

2.本次招标内容:

为广州燃气集团调度中心大屏显示系统建设及安装工程提供整体解决方案,通过大屏幕显示系统,可以轻松实现直观、实时、全方位地集中显示各个系统的信息,各系统信息在大屏幕上可根据需要以任意大小、任意位置和任意组合进行显示,并且对显示信息进行智能化组件管理,以便于调度指挥中枢准确、实时全面的观看和掌握各方面信息并做出正确的决策,大大提高了指挥调度决策(尤其在紧急情况处置时)的效率,增强了各信息显示的直观性和可操作性。包括大屏升级改造及机房配套设施采购及安装。具体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

服务期:自业主通知之日起,3个日历日内入场施工,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完毕,总工期不超过60个日历天。

3. 合格的投标人条件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按国家法律经营。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投标人已按规定的格式和内容签署了投标人声明(格式详见第六章格式3投标人声明格式)。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进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前往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CA证书。已注册的投标人可跳过本步骤,无须重复注册。   

5.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2年 01  28 0000 至2022年 02  15 1700,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标书款支付方式:电汇,不接受现金,售后不退。(收款账户名称: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开户行: 中国银行广州珠江支行;收款账号:701657752726:招标代理公司只开具对应金额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电子发票报名结束后统一发至报名时所留邮箱,自行下载)。

6.办理CA证书

(1)在办理CA证书前,请投标人先完成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注册手续(申请类型请选择“投标人”,采购组织请选择“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审批通过后,方能进行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2)按照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门户操作指南中的“CFCA办理指引”去申办CA。

(3)办理CA证书后,申请人可对本项目的制作及递交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的加解密、开标等环节进行操作。

7.投标确认

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是否参加本项目投标,应在开标前三日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进行确认。

(温馨提示:关于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相关操作方法与CA办理问题,请查阅平台相关操作指引和使用手册或咨询易招标热线:020-37850929,咨询时间: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

8.资格审查方式

8.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8.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3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8.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9.投标保证金及交纳时间:投标保证金20000.00元人民币(大写: 贰万元整)(限定基本账户汇出),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划账或电汇的方式提交到招标文件规定账户。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的名义转账,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10.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 02  25 930分(北京时间)

11.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网上开标大厅

注:为便于投标人顺利完成开标解密,招标人在广州市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6楼2号评标室提供现场支持服务,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来现场或不到现场。若到现场参与开标,投标人须自带电脑及CA证书(必须是加密时的同一CA证书。未到现场的投标人请提前进入开标大厅做好开标准备。

12. 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费用。不论中标与否,招标人将在电子采购平台通知。

13. 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上及时发布,该澄清、更正或更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同样的约束力效力。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上述澄清、更正或更改在网站上发布的同时,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将通过第三方短信平台发送短信温馨提醒投标人。此短信仅系友情提示,并不具有任何约束性和必要性,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未收到短信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14. 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可依法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异议函须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署,格式详见附件1:异议书格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不予受理:

(1)异议提起人不是投标人、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2)未在法定的异议期限内提出;

(3)本招标文件规定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但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4)异议书未按照要求签字盖章的;

(5)异议书未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的;

(6)开标现场已经投标人确认的事项,开标后投标人又该事项提出异议的;

(7)异议提起人对已经撤回的异议,以同一理由提出的;

(8)招标人已经作出明确答复,无新的事实证据,又就同一问题提出异议的。

(9)异议事项不清晰不具体,或无事实依据,或相关证据证明材料不足的,或无有效证据证明的;

(10)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11)其他属于法律法规规定的异议无效情形的。

注: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虚假、恶意或通过非法途径获取证明材料的,招标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符合招标人《供应商管理办法》的,将列入集团公司不良供应商名单,取消一定期限内参与集团公司投标。

15.本公告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及广州国企阳光采购平台(http://cg.gemas.com.cn)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迟工

招标人联系人:邓工

电话:020-37608020/15200333383

电话:020-37852161

传真:020-37608713

传真:020-37852162

电子邮箱:gzjlzb@126.com

电子邮箱: /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大道南685号(阁屏商务大厦)8楼808室

联系地址:广州市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23楼

       

                                     

招标人: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22年 01 月 27 日

 

 

 

 

 

 

 

 

 

 

附件 1:异议书格式 

招标项目异议书

 

致:招标人

(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现就  项目提出异议。

异议的对象:

提出异议的基本事:

相关请求及主张:

附件:相关证明材料有效线索

 

异议提起人: (公司名称)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或者:

异议提起人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箱地址:

授权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异议提起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署)异议提出日期:年月日

注:授权代表人签署的,应附上有效的授权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