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手持式激光甲烷遥测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1-09-17 15:06:41

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就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手持式激光甲烷遥测仪采购项目(项目编号:4000-BPB20210037  )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有关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手持式激光甲烷遥测仪采购项目。

2.本次招标内容:

2.1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规格、数量及技术等内容。

序号

产品名称

单位

数量

基本技术要求

1

手持式激光甲烷遥测仪

7

检测气体:甲烷;测量范围涵盖0-20000ppm•m;响应时间:≤1秒;灵敏度:≤5 ppm•m。

 

说明:1)投标人必须响应以上全部内容。

2)以上数量为暂定采购量,招标人可以根据实际需求调整采购量,并以最终实际采购量为准。

3)投标人对每种规格单个货物所响应的单价应是固定综合单价, 除税率调整因素外,在供货期限内不作调整,最终结算价款按固定综合单价×最终实际采购量结算。此固定综合单价既包括货物销售13%增值税,也包括投标人提供货物所需的设计、原材料组织加工、生产制造,以及将货物按招标人要求运至招标人指定地点所发生和应支付的一切税费;同时投标人还应免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支持(安装指导、现场调试、质量分析、事故调查、技术资料提供)、培训等售后服务。

2.2本次招标确定1名中标人,中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2.3合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

2.4交货或提供服务的地点及方式:

由招标人分时段下订单,中标人接到订单后五个工作日内交货,交货地点货物送到招标人指定的地点(广州市范围内)。

2.5每批次交货量:按照招标人书面订单规格数量。

2.6招标控制价:人民币57.4万元,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的,该投标将被否决。

3.合格的投标人条件(资格后审):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持有合法有效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投标人应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制造商授权的相关证明(同一品牌仅允许一名投标人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已按规定的格式和内容签署了投标人声明(格式详见第六章格式2投标人声明格式)。

4.本项目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进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前往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CA证书。已注册的投标人可跳过本步骤,无须重复注册。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1918日8:30至2021930日17:00时(北京时间,同下)。潜在投标人应在售标期内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购买完成后在平台自行下载电子标书。

5.2标书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支付方式:电汇转账;开户名称: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广州珠江支行;帐号:701657752726。注:摘要:甲烷项目标书费(请在电汇时注明);招标代理只开具对应金额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

6.办理CA证书

6.1在办理CA证书前,请投标人先完成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注册手续(申请类型请选择“投标人”,采购组织请选择“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审批通过后,方能进行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6.2按照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门户操作指南中的《CA办理指引》申办CA。

6.3办理CA证书后,投标人可通过投标客户端对制作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登录并绑定CA证书递交投标文件,开标时在电子采购平台虚拟开标大厅用CA证书解密。

(温馨提示:关于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相关操作方法与CA办理问题,请查阅平台相关操作指引和使用手册或咨询平台客服热线:020-37850929,咨询时间: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

7.投标确认

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是否参加本项目投标,应在开标前三日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进行确认。

8.资格审查方式

8.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8.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3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8.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时为招标失败。

9.投标保证金及交纳时间:投标保证金20000元人民币(大写:万元整)(限定基本账户汇出),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划账或电汇的方式提交到招标文件规定账户。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的名义转账,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10.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1012930分(北京时间)。

11.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投标文件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eps.gdg.com.cn)递交,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本次采购活动以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流程和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为准,不接受纸质、传真等其他形式的投标文件。

本项目开标地点为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和广州珠江新城临江大道3 号发展中心6 1号会议室

注:为便于投标人顺利完成开标解密,招标人在开标会议室提供现场支持服务,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来现场或不到现场。若到现场参与开标,投标人须自带电脑及CA证书(必须是加密时的同一CA证书。未到现场的投标人请提前进入开标大厅做好开标准备。

12.其他事项

12.1 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费用。不论中标与否,招标人将在电子采购平台通知。

12.2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上及时发布,该澄清、更正或更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同样的约束力效力。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上述澄清、更正或更改在网站上发布的同时,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将通过第三方短信平台发送短信温馨提醒投标人。此短信仅系友情提示,并不具有任何约束性和必要性,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未收到短信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12.3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书面形式(异议书须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署,格式详见公告附件)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在异议受理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不予受理:

(1)异议提起人不是投标人、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2)未在法定的异议期限内提出;

(3)本招标文件规定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但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4)异议书未按照要求签字盖章的;

(5)异议书未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的;

(6)开标现场已经投标人确认的事项,开标后投标人又该事项提出异议的;

(7)异议提起人对已经撤回的异议,以同一理由提出的;

(8)招标人已经作出明确答复,无新的事实证据,又就同一问题提出异议的。

(9)异议事项不清晰不具体,或无事实依据,或相关证据证明材料不足的,或无有效证据证明的;

(10)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11)其他属于法律法规规定的异议无效情形的。

注: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虚假、恶意或通过非法途径获取证明材料的,招标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符合招标人《供应商管理办法》的,将列入集团公司不良供应商名单,取消一定期限内参与集团公司投标。

13.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14.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小姐

电话:020-37852137

联系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23楼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大道南685号(阁屏商务大厦)8楼808室广州监理招标代理部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15999954965

电子邮件:gzjlzb@126.com

 

招标人: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