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可燃气体报警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0-02-13 16:17:35

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可燃气体报警系统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就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可燃气体报警系统采购项目(招标编号:4000-BPB20190063)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有关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可燃气体报警系统采购项目

2.本次招标内容:

2.1本次采购的可燃气体报警系统类型、规格及数量如下:

序号

产品名称

产品内容

单位

数量

1

常温可燃气体报警系统

包括可燃气体报警探头、控制器及软件等

4500

可燃气体报警外控器

950

2

耐高温可燃气体报警系统

包括可燃气体报警探头、控制器及软件等

100

可燃气体报警外控器

50

 

1)投标人必须响应以上全部内容。

2)以上数量为暂定采购量,招标人可以根据实际需求调整采购量,并以最终实际采购量为准。

3)投标人对每种规格单个货物所响应的单价应是综合单价, 且在供货期限内不作调整,最终结算价款按综合单价×最终实际采购量结算。此综合单价既包括货物销售13%增值税,也包括投标人提供货物所需的设计、原材料组织加工、生产制造,以及将货物按招标人要求运至招标人指定地点所发生和应支付的一切税费;同时投标人还应免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支持(安装指导、现场调试、质量分析、事故调查、技术资料提供)、培训等售后服务。

2.2本次招标确定1名中标人。

2.3合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12个月。在合同期限内中标人须根据招标人的实际需求分批次供货。(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

2.4交货地点、方式及费用负担:中标人每次接到招标人书面订单后三个工作日内将货物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广州市区范围内,设多个接货点),并经招标人指定的人员验收,运输途中及装卸货的所有风险及费用由中标人负责。(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用户需求书的相关内容)

2.5每批次交货量:按照招标人书面订单规格数量。

2.6招标控制价:人民币412.5万元,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的,该投标将被否决。

3.合格的投标人条件: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且持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含国税和地税)(若投标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一照一码”版本营业执照,则无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事业法人应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产品在有效期内的《防爆合格证》和《消防产品认证证书》;

3.3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

3.4投标人已按规定的格式和内容签署了投标人声明(格式详见第六章格式2投标人声明格式);

3.5本项目不接受产品代理商参加投标;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进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前往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CA证书。已注册的投标人可跳过本步骤,无须重复注册。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0年214日8:30至2020年228日17:00时(北京时间,同下)。潜在投标人应在售标期内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购买完成后在平台自行下载电子标书。

5.2标书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支付方式:电汇转账;户名: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开户行: 中国银行广州珠江支行营业部;收款账号:701657752726。注:我公司只开具对应金额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电子发票报名结束后统一发至报名时所留邮箱,自行下载)。

6.办理CA证书

6.1在办理CA证书前,请投标人先完成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注册手续(申请类型请选择“投标人”,采购组织请选择“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审批通过后,方能进行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6.2按照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门户操作指南中的《CA办理指引》申办CA。

6.3办理CA证书后,投标人可通过投标客户端对制作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登录并绑定CA证书递交投标文件,开标时在电子采购平台虚拟开标大厅用CA证书解密。

(温馨提示:关于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相关操作方法与CA办理问题,请查阅平台相关操作指引和使用手册或咨询平台客服热线:020-37850929,咨询时间: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

7.投标确认

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是否参加本项目投标,应在开标前三日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进行确认。

8.资格审查方式

8.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8.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3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8.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时为招标失败。

9.投标保证金及交纳时间:投标保证金60000元人民币(大写: 陆万元整)(限定基本账户汇出),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前1个工作日下午4:00前以银行划账或电汇的方式提交到招标文件规定账户。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的名义转账,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10.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3100930分(北京时间)。

11.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投标文件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eps.gdg.com.cn递交,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本次采购活动以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流程和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为准,不接受纸质、传真等其他形式的投标文件。

本项目开标地点为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和广州珠江新城临江大道3 号发展中心6 1号会议室

注:为便于投标人顺利完成开标解密,招标人在开标会议室提供现场支持服务,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来现场或不到现场。若到现场参与开标,投标人须自带电脑及CA证书(必须是加密时的同一CA证书。未到现场的投标人请提前进入开标大厅做好开标准备。

12.其他事项

12.1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费用。不论中标与否,招标人将在电子采购平台通知。

12.2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上及时发布,该澄清、更正或更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同样的约束力效力。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上述澄清、更正或更改在网站上发布的同时,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将通过第三方短信平台发送短信温馨提醒投标人。此短信仅系友情提示,并不具有任何约束性和必要性,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未收到短信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12.3如果投标人对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可依法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12.4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和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http://www.gzjsjl.com/)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小姐

电话:020-37852137

联系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23楼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水荫路水荫直街西六巷7号首层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20-37608020

电子邮件:gzjlzb@126.com

 

招标人: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20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