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燃气用埋地聚乙烯(PE100/橙色)管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0-01-07 16:47:17

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燃气用埋地聚乙烯(PE100/橙色)管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就 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燃气用埋地聚乙烯(PE100/橙色)管材采购项目(项目编号:4000-BPB20190054)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有关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燃气用埋地聚乙烯(PE100/橙色)管材采购项目

2.本次招标内容:

2.1本次采购的燃气用埋地聚乙烯(PE100/橙色)管材类型、规格及数量如下:

PE管材系列

规格

需求量(米)

广州集团燃气有限公司

广州东部发展燃气有限公司

广州南沙发展燃气有限公司

广州花都广煤燃气有限公司

SDR11系列

dn 50

7500

1000

500

0

dn 63

80000

2000

1000

300

dn 90

50000

6000

1000

300

dn 110

30000

8000

1000

200

dn 160

16000

10000

700

677

dn 200

5000

9000

600

7210

dn 250

5000

2000

500

2541

dn 315

3000

8000

1000

13489

dn 355

2000

0

0

10500

dn 400

2000

9000

0

2590

SDR17.6系列

dn 160

4000

2000

100

100

dn 200

35000

4000

2300

3090

dn 250

35000

6000

3000

1089

dn 315

9000

8000

5000

5780

dn 355

4000

0

0

4500

dn 400

4000

8000

0

1110

 

说明:

1)投标人必须响应以上全部内容。

2)以上数量为暂定采购量,招标人可以根据实际需求调整采购量,并以最终实际采购量为准。

3)投标人对每种规格单个货物所响应的单价应是综合单价, 在供货期限内不作调整,最终结算价款按固定综合单价×最终实际采购量结算。此综合单价既包括货物销售13%增值税,也包括投标人提供货物所需的设计、原材料组织加工、生产制造,以及将货物按招标人要求运至招标人指定地点所发生和应支付的一切税费;同时投标人还应免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支持(安装指导、现场调试、质量分析、事故调查、技术资料提供)、培训等售后服务。

4)投标人所投货物应满足国家现行标准 GB/T 15558.1《燃气用埋地聚乙烯(PE)管道系统 第一部分:管材》、DIN-PAS 1075 《非传统安装技术用PE管-尺寸、技术要求及测试》及参考标准ISO 4437 《燃气供应用塑料管道系统-聚乙烯(PE)》和EN1555《燃气输送用塑料管道系统-聚乙烯(PE)》更优条款。

5)招标人和其属下子公司可依据中标结果、中标价格及上表所列暂定需求量分别与中标人签订采购合同。

2.2根据评标委员会评标结果,招标人依法确定1或2名中标人。当完成资格及有效性审查后,若合格投标人超过4家(含4家)时,本项目确定2名中标人,授予综合评分排名第一的中标人60%标的份额合同,授予综合得分排名第二的中标人40%标的份额合同;若合格投标人只有3家,本项目确定1名中标人。

2.3合同期限:合同生效后的12个月内,在供货期限内中标人须根据招标人实际需求分批供货。(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四章用户需求书)。

2.4交货地点、方式及费用负担:中标人每次接到招标人书面订单后四个工作日内将货物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广州市范围内,设多个接货点),并经招标人指定的人员验收,运输途中及装卸货的所有风险及费用由中标人负责(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四章用户需求书)。

2.5每批次交货量:按不同规格的管材每批次400米~4000米不等。

2.6招标控制价:人民币7350万元,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的,该投标将被否决。

3.合格投标人条件(资格后审):

3.1投标人必须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设备招标中同时投标。

3.2投标人必须是应标管材的制造商。

3.3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元件),聚乙烯管材级别为A1或A2级,且在有效期内。

3.4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

3.5投标人应提供一份由国内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任一规格应标管材检验项目为耐慢速裂纹增长≥8760 h的检验报告或欧盟认可的检验机构出具的ACT-NCT/或ACT-FNCT>160 h的检验报告。

3.6本项目要求提供样品,投标人应提供应标的燃气用埋地聚乙烯(PE100/橙色)SDR11dn110管材样品1.2米,样品须由应标的混配料牌号生产,样品上需标注投标人名称、样品名称、投标项目名称。

3.7投标人已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格式3的格式和内容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进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前往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CA证书。已注册的投标人可跳过本步骤,无须重复注册。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0年01月08日至2020年01月21日(北京时间,同下)。潜在投标人应在售标期内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购买完成后在平台自行下载电子标书。

5.2标书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支付方式:电汇转账;户名: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花园支行;收款账号:3110910037671916542。

注:招标代理只开具对应金额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

6.办理CA证书

6.1在办理CA证书前,请投标人先完成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注册手续(申请类型请选择“投标人”,采购组织请选择“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审批通过后,方能进行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6.2按照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门户操作指南中的《CA办理指引》申办CA。

6.3办理CA证书后,投标人可通过投标客户端对制作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登录并绑定CA证书递交投标文件,开标时在电子采购平台虚拟开标大厅用CA证书解密。

温馨提示:关于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相关操作方法与CA办理问题,请查阅平台相关操作指引和使用手册或咨询平台客服热线:020-37850929,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7.投标确认

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是否参加本项目投标,应在开标前三日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进行确认。

8.资格审查方式

8.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8.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3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8.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

9.投标保证金及交纳时间:投标保证金500,000元人民币(大写: 伍拾万元整)(限定基本账户汇出),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划账或电汇的方式提交到招标文件规定账户。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的名义转账,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10.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021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1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文件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eps.gdg.com.cn)递交,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样品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 号发展中心6 楼1 号会议室,逾期递交的投标样品招标人不予受理(为便于操作,请投标人尽可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递交投标样品),递交投标样品的投标人代表应持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递交样品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非法定代表人递交样品时提供)身份证原件,投标样品不接受邮寄的方式递交。

本项目开标地点为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上开标大厅,为便于投标人顺利完成开标解密,招标人将在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 号发展中心6 楼1 号会议室提供现场支持服务,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来现场或不到现场。拟到现场的投标人应提前准备好CA证书和投标文件密码信封密码信封是投标人在投标客户端加密生成投标文件时,除“.etnd”格式之外生成的“.txt”文档)

12.其他事项

12.1本次采购活动以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流程和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为准,投标样品以现场递交为准,不接受纸质、传真等其他形式的投标文件。

12.2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费用。不论中标与否,招标人将在电子采购平台通知。

12.3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上及时发布,该澄清、更正或更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同样的约束力效力,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上述澄清、更正或更改在网站上发布的同时,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将通过第三方短信平台发送短信温馨提醒投标人。此短信仅系友情提示,并不具有任何约束性和必要性,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未收到短信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12.4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书面形式(异议函须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署,格式详见公告附件)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不予受理:

  1. 异议提起人不是投标人、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2. 未在法定的异议期限内提出;
  3. 本招标文件规定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但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4. 异议函未按照要求签字盖章的;
  5. 异议函未提供有效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的;
  6. 开标现场已经投标人确认的事项,开标后投标人又该事项提出异议的;
  7. 异议提起人对已经撤回的异议,以同一理由提出的;
  8. 招标人已经作出明确答复,无新的事实证据,又就同一问题提出异议的。

注: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虚假、恶意或通过非法途径获取证明材料的,招标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列入集团公司不良供应商名单,取消一定期限内参与集团公司投标

12.5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和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小姐

电话:020-37852137

联系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23楼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423号远晖商厦8楼

项目联系人:刘小姐

电话:18520558877

电子邮件:liusy@gcbidding.com

招标人: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01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