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LNG应急调峰储气库项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9-08-21 17:30:4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广州LNG应急调峰储气库项目  已由  广州市南沙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  根据  2018-440115-47-03-841340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粤海(番禺)石油化工储运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广州LNG应急调峰储气库项目工程监理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满足广州市天然气应急外输10天的要求,最大外输气化能力按照应急量加上调峰量,为62×104 Nm3/h,设计周转规模为100万吨/年,建设2座有效容积为160,000m3的全包容式混凝土顶LNG储罐及相应配套工艺及公用工程,槽车装车能力满足周边区域的LNG需求。
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粤海路1号。
工程概算投资额:230,000.00万元。
工程工期:本招标项目预计2019年9月开工,项目计划投产时间为2022年8月,具体工期按项目实际情况定。
本项目由“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负责组织本项目的招标工作,选定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将与“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粤海(番禺)石油化工储运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发包人)签订本项目监理合同。
2.2招标范围
监理标段划分:本项目只有一个标段。
监理范围: 本工程项目建设的全过程监理工作(与EPC界面匹配),包括但不限于对勘察阶段、初步设计阶段、详细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工程施工阶段、试运投产阶段、竣工验收阶段、项目结算阶段以及保修阶段的质量、进度、投资、合同、工程分包、HSE、安全文明施工的控制和管理,协助委托人处理与各承包商、地方政府等各方关系,并负责监督、检查项目建设中各承包商工程资料的编制、整理、归档,审核、签署竣工文件,协助委托人编制本工程的技术管理文件,向委托人提交有关专项报告、验证材料及其他监理文件。
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项目全部完成竣工验收和工程质量保修期满止。
监理服务最高投标限价: 1700万元(含增值税)。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和业绩。
3.1.1 投标人须具备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化工石油工程甲级资质。
3.1.2至投标截止日前,投标人承接过国内的类似工程的监理工作(类似工程是指在中国境内的包含单个液化天然气(LNG)全包容式储罐(简称LNG储罐)容积大于10万立方米(不含10万立方米)的石油化工工程)。需同时提供①和②的复印件,①为合同,②为机械完工报告或竣工验收报告;如合同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技术指标(指容积、高度、跨度、管径等)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应包括封面、签字页及能显示项目名称和内容部分,否则视同没提供该业绩。
3.2  总监理工程师:拟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化工石油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提供身份证、注册执业资格证、学历证及其在本单位近半年(2019年2月-2019年7月)的社保证明,需加盖电子印章。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5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6 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3.7 投标人已出具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3.8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招标人有书面拒绝名单)。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的证书和证件除有特殊说明外需为原件清晰扫描件,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8月22日00时00 分至2019年9月  1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4.3本项目实行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投标登记(参加投标登记之前,投标人应查询本企业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企业诚信档案的信息登记的状态,确保一切信息都是真实的、在有效期内的,以免出现相关信息不能被使用。上述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系统。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有可能失去投标机会,因其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4.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注:(1)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2)投标人投标登记前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完成企业信息和人员登记。否则由此导致无法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登记以及无法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具体企业信息登记办理手续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查询(或咨询020-2886600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9月17日 10时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规定:时间为:2019年9月17日9时45分至2019年9月17日10时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开标室(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成汇街2号南沙城商务楼A栋2楼);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5.2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5.3(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4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5 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该指南链接地址:http://www.gzggzy.cn/cms/wz/view/index/layout3/index.jsp?siteId=1&infoId=565587&channelId=708。
5.6 本项目投标文件为电子文档。投标人必须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了解电子化交易系统操作。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因操作问题引发的相关责任。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tzzs.gov.cn)、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24楼
联系人:任先生    电话:18922787247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423号远晖商厦8楼
联系人:黄先生、池先生
电话:13535099567、18926250789

异议受理部门:(同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南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
电话:020-39910647
2019年09月21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招标人的招标投标活动二年。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2019年  月  日
 
招标人有书面拒绝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
1 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