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调度中心电梯工程【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9-06-05 12:44:50

广州中电荔新电力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就 生产调度中心电梯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参与投标。有关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生产调度中心电梯工程

招标编号:2030-APB20180061

二、项目情况:

本次招标内容为2台客梯设备的购买、安装及服务等,包括:电梯机房配套改造、电梯间配套改造、电源电缆敷设改造、室外钢梯、每层施工围蔽及本项目所需电梯设备及随机附件的设计、制造、包装、运输(运至甲方现场指定地点)、保管、安装、调试、验收(包括政府有关单位的验收)、验收后的实物移交、现场培训甲方操作维保人员、技术服务(包括设计联络、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电梯报装、报验及取得《安全检验合格证》和《电梯使用登记证》并负责办理相关备案手续(含检测费等)、质保期及质保期内维护保养及其他相关服务内容。上述工作内容均应包含在投标价中,投标时任何估算错误和漏项风险,一律由投标人承担。

三、招标方式

1、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3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四、招标控制价:

1、本次招标设招标控制价:90万元

2、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将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招标控制价以“市场企业成本+合理利润”计算。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13000元人民币(大写:壹万叁仟元整)(限定基本账户汇出)。

2、交纳时间: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前以银行划账或电汇的方式提交并转入到招标文件规定账户。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的名义转账,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六、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资格后审)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且持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含国税和地税)(若投标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一照一码”版本营业执照,则无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事业法人应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投标人提供有效的拟投货物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C级或以上)。

4、2015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至少1个质量合格的供货业绩(供货业绩时间以验收时间为准)。需同时提供采购合同、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

5、投标人必须是拟投货物的制造商(或制造商集团公司或制造商集团下属的子公司)或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商必须取得拟投货物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同一个投标人所投电梯及主要配件均应为同一品牌;同一品牌的产品,只允许一个有效申请人参加投标,制造商与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申请的,只接受制造商的投标申请。

6、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经诉讼的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质量问题;投标人须在《投标人声明》中承诺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没有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投标人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投标文件份数:电子投标文件壹份。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进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前往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CA证书。已注册的投标人可跳过本步骤,无须重复注册。

2、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人请在售标期内2019年6月6日至2019年6月20日下午17:00时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报名并下载电子标书。如未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接收该供应商所递交的投标文件。

报名时须上传以下资料的电子文件:

1)投标人企业执照。

2)拟投货物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3)投标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C级或以上)。

4)拟投货物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商投标的提供)。

5) 2015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的至少1个质量合格的供货业绩(供货业绩时间以验收时间为准)。需同时提供采购合同、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

(2)发售时间:2019年6月6日至2019年6月20日下午17:00时期间;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标书款支付方式电汇或网上支付,不接受现金。

招标文件费用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第一支行

银行帐号:3602000129201708838

备注:2030-APB20180061标书费(请在电汇时注明);

注:招标代理机构只开具对应金额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

3、办理CA证书

(1)在办理CA证书前,请投标人先完成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注册手续(申请类型请选择“投标人”,采购组织请选择“广州中电荔新电力实业有限公司”),注册审批通过后,方能进行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2)按照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门户操作指南中的《CA办理指引》申办CA。

(3)办理CA证书后,投标人可通过投标客户端对制作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登录并绑定CA证书,通过CA证书递交投标文件,开标时在电子采购平台虚拟开标大厅用CA证书解密。

(4)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上操作时如有疑问,请致电易招标咨询,电话:020-37850929。

4、投标确认

投标单位在收到本招标文件后,请于投标截止时间三日前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确认是否参加投标。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事项:

1、本次采购活动以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流程和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为准。到规定截止时间,投标单位未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投标。

2、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9年6月26日10:00时(北京时间)。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上开标大厅(http://eps.gdg.com.cn)未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投标。本次采购活动以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流程和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为准,不接受纸质、传真等其他形式的投标文件。

4、开标地址: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上开标大厅。

十、异议: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十一、其他事项:

1、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不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资料都不予退还;如中标,招标代理机构将在电子采购平台通知。

2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上及时发布,该澄清、更正或更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同样约束力效力。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上述澄清、更正或更改在网站上发布的同时,招标代理机构将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通过第三方短信平台发送短信提醒投标人进行查询。此短信仅系友情提示,并不具有任何约束性和必要性,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未收到短信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3、本项目的发布媒体为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login)和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gzebid.cn)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中电荔新电力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电话:020-82690988-3309

邮箱:liqs@gdg.com.cn

地址:广州增城区新塘镇夏埔工业园温涌路5号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工

电话:020-83544117

电子邮箱:a83544117@163.com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3楼1316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