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钢琴二期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8-12-25 20:15:13

珠江钢琴二期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广州发展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就珠江钢琴二期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项目编号:5000-APB20180018)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投标。有关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珠江钢琴二期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

二、招标编号:5000-APB20180018

三、招标单位:广州发展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四、建设地点:广州市增城区珠江钢琴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内

五、项目概况:本项目在广州市增城区珠江钢琴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内1号楼(混凝土)、2号楼(混凝土)、5号楼、6号楼(混凝土)、7号楼(混凝土)、9号楼、11号楼、12号楼、车棚,总共8栋建筑屋面上安装光伏发电站以及新建车棚及在车棚上安装光伏发电站,装机容量10224.18kWp(单晶硅组件395Wp,尺寸:2067×998×46mm,最终以招标方确认为主),包括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及相应的配套上网设施、运维设施、停车位光伏车棚建设等,并网电压采用10kV电压等级接入厂区内母线。

具体招标范围见本招标文件技术部分并以其为准。

六、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范围、规模:

1、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2、招标范围:光伏发电系统招标本次招标范围包括:

本工程以总承包交钥匙方式完成,包括但不限于: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完整的太阳能并网光伏电站外,还包括因建造光伏电站需要而对原有建、构筑物局部的拆除、还建、修复、防水补漏等;能满足太阳能光伏电站从发电直至并网正常运行所需具备的勘察、设计(含概算等)、采购(不含光伏组件)、运输及储存、建筑安装、施工、调试、试验及检查测试、试运行、消缺、培训和最终交付投产,两年质保期等。在满足合同其它责任和义务的同时使本项目符合相关达标验收的要求。工程实施过程中要求提供设备的试验、运行、维护手册。具体见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3、工期:正式开工之日起五个月内并网发电,具体工期计划详见技术规范书。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企业法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原件的扫描件,已办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的扫描件)。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本次招标不接受以联合体方式投标。投标人必须至少满足以下A或 B其中之一要求,未满足另一要求的则必须进行相应的分包(相应的分包商必须满足投标人未能满足的要求,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与分包商签订的分包协议原件扫描件,及提供分包商能满足分包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扫描件):

A: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丙级(含)以上资质。

B: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起至今至少有1个已并网的单项容量5MW(或以上)光伏电站EPC总承包(或系统集成)工程业绩(需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和项目已并网证明,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主要内容页,其中项目已并网证明包括仅限于以下之一:国家电监会文件、供电文件、工程启动移交签收书、移交鉴定书、投产证明、验收(竣工)报告。如所提供业绩为联合体承担业绩,则投标人一方须是设计责任方或施工责任方,且须提供联合体协议扫描件。业绩时间以并网发电时间为准。)。

5、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投标人提供承诺,格式详见第六章格式5的2、资格声明格式)

6、投标人未被招标人或其关联公司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并处于处罚期内的。(提供投标人声明,格式详见第六章格式6投标人声明)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投标人提供承诺,格式详见第六章格式5的2、资格声明格式)

(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被责令停业的或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八、本项目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进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前往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CA证书。注册方法详见平台网站的《注册操作指引》。已注册的投标人可跳过本步骤,无须重复注册。

九、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1、请于2018年12月26日至2019年1月5日,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购买完成后自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标书款支付方式电汇转账。售后不退。户名: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开户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体育东路支行;收款账号:120905690610808。注:招标代理只开具对应金额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

十、办理CA证书

(1)在办理CA证书前,请申请人先完成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注册手续(申请类型请选择“投标人”,采购组织请选择“广州发展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审批通过后,方能进行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2)按照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门户操作指南中的“CFCA办理指引”申办CA。

(3)办理CA证书后,申请人可对本项目的制作及提交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的加解密、开标等环节进行操作。

(4)关于电子采购平台及投标客户端使用问题,请拨打服务专线:020-37850929(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9年1月1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十二、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上开标大厅和广州发展中心6楼1号会议室(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号)

注:投标人若来现场参与开标须自带电脑及身份认证CA(必须是加密时的同一把电子密钥)。

本次采购活动以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流程和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为准。到规定截止时间,投标单位未在广州发展采购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投标。

十三、招标文件答疑联系方式

投标人请注意: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上及时发布,该澄清、更正或更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同样约束力效力。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上述澄清、更正或更改在网站上发布的同时,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将通过第三方短信平台发送短信提醒投标人进行查询。此短信仅系友情提示,并不具有任何约束性和必要性,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未收到短信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十四、资格审查方式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3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五、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如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将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六、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广东招标投标监管网(www.gdzbtb.gov.cn)和招标代理机构网站(http://www.gmgitc.com)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七、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通过广州电子采购平台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十八、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人:广州发展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肖延华、赵亮

招标人联系人:邓工

电话:020-37860557、37860560

电话:020-37850021

传真:020-87768198

传真:020-37850080

电子邮箱:xiaoyanhua@ebidding.com

电子邮箱:1908432126@qq.com

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9楼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29楼

邮编:510080

邮编:510623

 

 

2018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