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燃气集团2018-2021年燃气工程施工企业库建库项目(第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8-12-13 14:23:47

~广州燃气集团2018-2021年燃气工程施工企业库建库项目建库公告

 

根据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属下子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库单位”)拟采用公开方式组建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属下子公司的非法定必须公开招标的中、低压燃气管道工程的施工企业库,该项目已由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本项目经第一次建库失败,现建库单位重新组织本项目的建库工作。欢迎潜在的合格的单位参与本项目的入库申请,本次建库的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州燃气集团2018-2021年燃气工程施工企业库建库

二、建库单位、监管部门、建库代理机构

(一)建库单位: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20-37852140

(二)监管部门: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管理部

联系人:区锦            联系电话: 020-37852924

(三)建库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20-83541705、13719205234

三、建设单位:本次建库的使用单位,即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属下子公司。

四、建设地点:广州市

五、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六、项目概况:

(一)建库目的:

为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属下子公司的非法定必须公开招标的中、低压燃气管道工程征集具有相应资质及能力的承包单位,并组建上述工程项目的施工企业库。

(二)施工企业库内成员可承包工程范围:

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属下子公司经营范围内的非法定必须公开招标的中、低压燃气管道工程,以及燃气管道抢险抢修辅助工程(包含非埋地低压燃气管道设施紧急抢修,配合埋地中低压燃气管道设施抢修的土方施工工程,不包含任何形式带气断管和带气接驳作业),建库单位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本施工企业库产生方式:

1.通过公开建库方式,选取满足本次建库资格要求的不少于15家但不超过20家的施工企业为入库单位,组成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属下子公司燃气工程承包单位施工企业库(即大库,以下简称“大库”);广州燃气集团按经营区域划分为东区、东部、南区和南沙、西区、北区和花都5个片区。大库建成后,再通过建库单位组织的现场摇号,随机平均各分配4家(至少3家)企业库成员至各片区组成各片区的燃气工程承包单位施工企业库(即小库,以下简称“小库”)。各片区的抢险抢修辅助单位在相应片区小库中通过现场摇号方式产生。入库单位不足20家时建库单位有权根据实际入库单位数量对上述区域和数量分配作出调整。

2.单项工程的承包单位产生方式:

①对于单项工程估算金额超过100万元且不超过400万元(不含400万元)的非法定必须公开招标的中、低压燃气管道工程(含附属设备安装及土建工程),建设单位采取在大库内邀请招标的发包方式确定承包单位。

②对于单项工程估算金额超过50万元且不超过100万元(含100万元)的中、低压燃气管道工程(含附属设备安装及土建工程),建设单位采取从大库内所有成员中随机摇号直接确定承包单位,按建设单位发包的综合单价进行委托。建设单位有权对本条款中摇号委托方式的工程规模适用范围根据政策变化作出调整。

③对于单项工程估算金额不超过50万元(含50万元)的项目,建设单位采取从小库内所有成员中随机摇号直接确定承包单位,按建设单位发包的综合单价进行委托。建设单位有权对本条款中摇号委托方式的工程规模适用范围根据政策变化作出调整。

④对于年度燃气管道设施抢险抢修辅助工程(包含非埋地低压燃气管道设施紧急抢修,配合埋地中低压燃气管道设施抢修的土方施工工程,不包含任何形式带气断管和带气接驳作业),建设单位从小库中通过摇号方式直接确定相应片区抢险抢修辅助工程承包单位。如果在合同有效期内某个抢险抢修辅助工程承包单位被考核淘汰,建设单位则在小库其余成员中通过摇号方式产生新的抢险抢修辅助工程承包单位。按建设单位发包的综合单价进行委托。

(四)施工企业库有效期及合作方式:

施工企业库有效期暂定为三年,若施工企业库有效期满,新的企业库尚未建立,则仍继续沿用至新的施工企业库产生。合同自2019年  月  日生效,从生效之日起计算服务年度,第一个服务年度为2019年  月  日-2020年  月  日,以此类推。建设单位按《燃气工程施工承包单位管理及考核规定》(合作协议附件1)对企业库成员进行考核,如企业库成员连续三个月被考核分数低于80(不含80)分,或年度被考核分数月平均分低于85(不含85)分的,建设单位向甲方报告考核情况,甲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的形式单方面提前终止本合同,并不就此提前终止向该企业库成员承担任何责任。如政府政策变动,则合作协议将作相应调整。

在合同有效期内,因终止合同等原因导致片区小库成员不足三家的,依照该服务年度(未足一年的,按已考核的月度计算)考核平均分高低顺序(如企业考核平均分相同,则通过摇号方式决定排名先后顺序),由企业库其它片区成员自主选择递补兼任,至少补足至三家。选择兼任的企业库成员,其原所在的片区小库名额不受影响。如政府政策变动,建设单位有权单方面对合作协议作相应调整。

注:其他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六《广州燃气集团2018-2021燃气工程施工企业库建库项目合作协议》。

七、公告发布、报名及递交入库申请文件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18年12月13日至12月17日

注:建库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报名及递交入库申请文件开始日期(含本日):2018年12月18日

报名及递交入库申请文件截止日期(含本日):2018年12月24日

报名及递交入库申请文件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注:报名及递交入库申请文件时间自建库公告截止发布之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

如报名及递交入库申请文件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建库单位在确认入库单位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入库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一楼投标报名大厅47号窗口。

九、报名时提交的资料:

本项目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二《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及附件三《申请人提交择优资料一览表》,(一式两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申请人在入库申请文件中载明的所有承诺性意思表示必须在广州燃气集团2018-2021年燃气工程施工企业库中永久有效,《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资格审查合格条件证明材料)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格审查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申请人提交择优资料一览表》(择优条件证明材料)要求递交的资料,申请人如不提交(或没有递交原件核对),不被认定为资审不合格,但将影响申请人的择优结果。

十、申请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一)申请人参加入库申请的意思表达清楚,申请人代表被授权有效,申请人代表需提供至少包含2018年4月至2018年9月的由申请人为其缴纳社保的社保证明。

(二)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且需提供申请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的公司基础信息的网页截图加盖入库申请单位公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建库项目的入库申请,否则相关申请均无效。

(三)申请人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申请人须具有以下①和②施工承包资质之一,且须同时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B1级(含PE管施工):

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级别资质;

②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资质。

(五)申请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中压(0.01 Mpa≤P≤0.4 Mpa)或以上压力等级的燃气管道施工业绩,须同时提供合同和竣工验收文件(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完工证明)复印件作为证明文件,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的时间为准。

(六)申请人已按照附件四《申请人声明》的内容签署盖章。

(七)项目总负责人与常驻现场负责人:申请人拟派的项目总负责人应为申请人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以上高层管理人员(同时提供至少包含2018年4月至2018年9月的由申请人为其缴纳社保的社保证明及身份证明),并承诺如若成为企业库成员,将委任其为库内项目总负责人,全面负责申请人与建库单位及建设单位的总体沟通与管理工作。同时,申请人应授权一名常驻现场负责人,负责具体项目实施的管理、联系协调等工作,可代表项目总负责人参加建库单位组织的各种会议。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申请。

注:1.上述资格审查合格条件要求递交复印件(含扫描件打印页)证明材料的,入库申请人报名时必须递交相应原件核对,如被建库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在其《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资格审查合格条件证明材料)中记录为“没有提供原件核对”或“提供的复印件与原件不一致”时,则该申请人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2.申请人没有被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列为“不良供应商名单”且在处罚期内,否则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十一、正式入库单位的确定方式:

本次建库采用资格审查及择优的方式,资格审查及择优由建库单位组建的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

(一)当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不少于15名且不多于20名时,取全部合格的申请人为正式入库单位;

(二)当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多于20名时,将通过择优的方式,按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择优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取前20名的入库申请人为正式入库单位。

(三)如递交入库申请文件或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不足15名时,则本项目本次建库失败,建库单位将调整方案,组织重新建库。

十二、本项目接受报名、入库申请文件的编制要求及资格审查、择优(如有)按照资格审查评审细则(附件一)进行。

十三、潜在申请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建库公告有异议的,向建库单位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管理部

电话: 020-37852924

地址: 广州市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大厦32楼

潜在入库申请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建库单位及建库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组织本次建库工作中存在廉政问题的投诉,由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受理。

受理电话:  020-37850435

受理部门地址:广州市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大厦31楼

十四、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13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