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发展南沙电动汽车充电站项目(二期)EPC总承包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8-08-20 17:44:14

广州发展南沙电动汽车充电站项目(二期)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已由广州发展新能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内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发展新能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非财政性资金,招标单位为广州发展新能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经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广州发展南沙电动汽车充电站项目(二期)EPC总承包(项目编号:5020-APB20180006)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工程名称:广州发展南沙电动汽车充电站项目(二期)EPC总承包

二、项目编号:5020-APB20180006

三、招标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人:广州发展新能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肖延华、赵亮

招标人联系人:章工、杭工

电话:020-37860557、37860560

电话:020-37851362、37850027

传真:020-87768198

传真:020-37850080

电子邮箱:xiaoyanhua@ebidding.com

电子邮箱:hangyingy@gdg.com.cn

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8楼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29楼

邮编:510080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公司

邮编:510623

 

 

投诉电话:020-37850779

四、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北与珠电路交界处服务中心旁

五、项目概况:

广州发展南沙电动汽车充电站项目位于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北与珠电路交界处服务中心旁,面积约8000平方米(约100×80米)。规划设置约90个电动汽车充电车位,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已完成,共设置30个电动汽车充电车位,充电机(桩)18个,总容量1602kW,其中180kW直流充电机2个、120kW直流充电机10个、7kW交流充电桩6个,直流充电机按分体式一机双桩布置。  

二期工程拟建设安装56个直流充电位,其中180kW直流充电机26个、120kW直流充电机2个,总容量4920kW,直流充电机按分体式一机双桩布置,并预留扩容能力。

两期工程全部完成后可满足86台电动汽车同时充电,总容量6522kW,车型覆盖大中小型电动汽车,可为通勤、旅游、物流、公交、出租、邮政、租赁、公务、私人、环卫等重点推广领域电动汽车充电。本项目为二期工程。

六、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范围、规模:

1.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招标范围:本工程是广州发展南沙电动汽车充电站二期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工程总承包范围包括工程勘察设计(含工程概算)、设备材料采购供应、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及工期控制、工程管理、调试、试运、功能试验、直至验收交付生产、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等全过程的总承包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规范书)

3.工期: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七、最高限价:

1.本次招标设置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8727231.92元。

2.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将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及交纳时间:投标保证金15万元人民币(大写:壹拾伍万元整)(限定基本账户汇出),投标保证金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提交到规定的账户。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的名义转账,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投标人为充电桩设备的生产制造企业,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且持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含国税和地税)(若投标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一照一码”版本营业执照,则无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丙级(含)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含)以上资质;

(2)投标人应具备电力设施承装类五级(含)以上许可,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3.业绩证明:投标人从2015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1项充电机总容量达到800kW及以上的充电站建设并投产的业绩(需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并提供竣工验收报告或业主完工证明扫描件);

4.投标人已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4的内容签署盖章投标申请人声明;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不能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方必须为充电桩设备的生产制造企业,须提供已签署的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若联合体中标,则联合体组成各方应就合同承担连带责任。

十、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1、本项目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进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前往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CA证书。已注册的投标人可跳过本步骤,无须重复注册。

2、招标文件的获取:

2.1请于2018年8月21日至2018年830日,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购买完成后自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2.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标书款支付方式_电汇转账_。售后不退。户名: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开户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体育东路支行;收款账号:120905690610808。注:招标代理只开具对应金额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

3、办理CA证书:

3.1在办理CA证书前,请投标人先完成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注册手续(申请类型请选择“投标人”,采购组织请选择“广州发展新能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审批通过后,方能进行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3.2按照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门户操作指南中的《CA办理指引》申办CA。

3.3办理CA证书后,投标人可通过投标客户端对制作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登录并绑定CA证书提交投标文件,开标时在电子采购平台虚拟开标大厅用CA证书解密。

4、投标确认

投标单位在收到本招标公告后,请于投标截止时间三日前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确认是否参与投标。

十一、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事宜:

1. 本次采购活动以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流程和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为准。到规定截止时间,投标单位未在广州发展采购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投标。

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9月17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3.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广州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大厦6楼1号会议室。

十二资格审查方式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3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三、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如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将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四、其他事项:

投标人请注意: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站上及时发布,该澄清、更正或更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同样约束力效力。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上述澄清、更正或更改在网站上发布的同时,招标代理机构将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通过第三方短信群发方式提醒投标人进行查询。此短信仅系友情提示,并不具有任何约束性和必要性,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未收到短信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发展新能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受理电话:020-37850027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16楼

十六、公示媒体:

本公告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 http://www.gdzbtb.gov.cn)和招标代理机构网站(http://www.gmgitc.com)上发布。 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七、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人:广州发展新能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肖延华、赵亮

招标人联系人:章工、杭工

电话:020-37860557、37860560

电话:020-37851362、37850027

传真:020-87768198

传真:020-37850080

电子邮箱:xiaoyanhua@ebidding.com

电子邮箱:hangyingy@gdg.com.cn

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8楼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29楼

邮编:510080

邮编:510623

 

2018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