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力轮胎三期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8-05-15 14:45:15

广州发展光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人)委托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就万力轮胎三期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项目编号:5000-APB20180010)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有关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万力轮胎三期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

二、招标编号:5000-APB20180010

三、招标单位:广州发展光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工、李工联系电话:020 37850632, 37850093  电子邮箱:liangying@gdg.com.cn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小姐    联系电话:18520558877电子邮箱:13246322366@163.com

四、建设地点: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万力路3

五、项目概况:在万力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分拣车间一屋面、分拣车间二屋面、配送仓库一屋面、配送仓库二屋面、停车场新建光伏车棚棚顶(车棚采用双面双玻组件)及新建轮胎堆场钢结构棚屋面(此建筑工程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光伏系统总容量为6631.92 kW,共采用21744块305Wp单晶硅光伏组件,35台50kW组串式逆变器,9台500kW台集中式逆变器5台交流汇流箱,9台直流汇控箱。光伏系统以10kV电压等级并网,将光伏系统所发电量升压到10kV电压等级后,接入到10KV高压配电房原有变压器高压侧母线,最终以供电局批复方案为准。

具体招标范围见本招标文件技术部分并以其为准。

六、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范围、规模:

1、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2、招标范围:光伏发电系统招标本次招标范围包括:

本工程以总承包交钥匙方式完成,包括但不限于: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完整的太阳能并网光伏电站外,还包括因建造光伏电站需要而对原有建、构筑物局部的拆除、还建、修复、防水补漏等;能满足太阳能光伏电站从发电直至并网正常运行所需具备的勘察、设计(含概算等)、采购(不含光伏组件)、运输及储存、建筑安装、施工、调试、试验及检查测试、试运行、消缺、培训和最终交付投产,两年质保期等。在满足合同其它责任和义务的同时使本项目符合相关达标验收的要求。工程实施过程中要求提供设备的试验、运行、维护手册。具体见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3、工期:正式开工后4个月内通过并网发电,工期计划详见本招标文件技术部分,工期计划详见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已办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营业执照未显示经营范围的,需提供从工商部门等相关网站打印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的内容页)。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本次招标不接受以联合体方式投标。投标人必须至少满足以下A和B其中之一要求,未满足另一要求的则必须进行相应的分包(相应的分包商必须满足投标人未能满足的要求,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与分包商签订的书面分包协议原件,及提供分包商能满足分包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

A:投标人或其分包商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专业丙级(含)以上资质。

B:投标人或其分包商应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或投标人具有上述A所要求的设计资质证书注明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

4、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起至今至少有1个已并网的单项容量5MW(或以上)光伏电站EPC总承包(或系统集成)工程业绩(需附合同复印件、项目已并网证明,其中项目已并网证明包括仅限于以下之一:国家电监会文件、供电文件、工程启动移交签收书、移交鉴定书、投产证明、验收(竣工)报告。如所提供业绩为联合体承担业绩,则投标人一方须是设计责任方或施工责任方,且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复印件)。

5、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投标人提供承诺,格式详见第七章格式5的2、资格声明格式)

6、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经济行为没有受到起诉。(投标人提供承诺,格式详见第七章格式5的2、资格声明格式)

7、投标文件提供投标人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自出具之日2个月内有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

8、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不曾在甲方及其关联公司招标中存在弃标或违约行为的。

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投标人提供承诺,格式详见第七章格式5的2、资格声明格式)

(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被责令停业的或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或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八、本项目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eps.gdg.com.cn)进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前往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CA证书。注册方法详见平台网站的《注册操作指引》。已注册的投标人可跳过本步骤,无须重复注册。

九、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9.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 5月16 日8:30至2018年5 月22 日17:30时(北京时间,同下),每份售价人民币800元整(售后不退)。潜在投标人应在售标期内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购买完成后自行下载电子标书。

9.2标书款支付方式:请通过关注微信公众号“公诚招标”(微信号gcbidding),选择“微信报名”来完成标书款支付,微信报名所需上传材料:

(1)单位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2)单位介绍信或法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

9.3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十、办理CA证书

(1)在办理CA证书前,请申请人先完成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注册手续,注册审批通过后,方能进行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2)按照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门户操作指南中的“CFCA办理指引”申办CA。

(3)办理CA证书后,申请人可对本项目的制作及递交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的加解密、开标等环节进行操作。

(4)关于电子采购平台及投标客户端使用问题,请拨打服务专线:020-37850929(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8:30-下午5:30)。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8年 6 月 13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十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上开标大厅和广州市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大厦6楼1号会议室

由于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处于试运行阶段,本次招标采用电子和纸质双轨运行。到规定截止时间,未在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及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投标。本次采购活动以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流程和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为准。当系统出现异常情况导致无法采用电子形式进行采购业务时,转为纸质方式进行,以纸质文件为准。

十三、招标文件答疑联系方式

投标人请注意: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上及时发布,该澄清、更正或更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同样约束力效力。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上述澄清、更正或更改在网站上发布的同时,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将通过第三方短信平台发送短信提醒投标人进行查询。此短信仅系友情提示,并不具有任何约束性和必要性,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未收到短信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十四、资格审查方式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3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五、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如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将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六、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eps.gdg.com.cn)、广东招标投标监管网(www.gdzbtb.gov.cn)和公诚招标网(网址:http://www.gcbidding.com)上发布。 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2018年 5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