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隆热电厂碎煤机楼除尘器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7-11-20 08:30:00

广州发展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就旺隆热电厂碎煤机楼除尘器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有关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1. 项目名称:旺隆热电厂碎煤机楼除尘器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GZJL-CG-GZ201711001)
2.本次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拆除碎煤机楼#7BCa/b 皮带机尾部原布袋除铁器引风除尘罩、回粉管及原有布袋式除尘器,并在原有布袋式除尘器位置安装新的滤筒式除尘器等。具体项目内容详见第四章技术要求。
2.1项目地点:旺隆热电厂内。
2.2工期:分两期施工,每期安装一台除尘设备,施工期为5天。在改造期间因生产需要,必须恢复安装除尘设备的皮带运行时,应在1个小时以内恢复运行,确保安全生产。
具体开工时间由招标人另行书面通知。除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           
3.合格的投标人条件: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且持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含国税和地税)(若投标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一照一码”版本营业执照,则无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事业法人应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投标人须为输煤系统滤筒式除尘设备的制造商,或输煤系统滤筒式除尘设备制造商的授权单位;
3.3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来不低于3项的输煤系统滤筒式除尘设备供货或改造项目业绩;
3.4投标人须承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所提供的同类产品未因该产品原因出现过事故;近三年在国内产品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近三年在国内产品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或投标人图纸的交付拖延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近三年在国内产品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地市级及以上部门公开通报批评。
3.5投标人具备有效的GB/T 19001标准认证资格证书。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7年11月20日至2017年11月24日;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11月20日至2017年11月29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每份售价人民币200元整(售后不退)。
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接受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接受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并从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之日起计算备标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招标文件购买地点: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水荫路水荫直街西六巷7号一楼招标代理部)。
供应商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出具:
4.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直接参加的除外)(加盖公章);
4.2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非“三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加盖公章);
4.4投标人须为输煤系统滤筒式除尘设备的制造商,或输煤系统滤筒式除尘设备制造商的授权单位(加盖公章);
4.5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来不低于3项的输煤系统滤筒式除尘设备供货或改造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含合同封面、合同承包范围、签字盖章页等))(加盖公章);
4.6投标人承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所提供的同类产品未因该产品原因出现过事故;近三年在国内产品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近三年在国内产品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或投标人图纸的交付拖延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近三年在国内产品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地市级及以上部门公开通报批评(加盖公章)。
4.7投标人具备有效的GB/T 19001标准认证资格证书(加盖公章)。
若供应商不能提供以上材料的,我司不予售卖招标文件。
5.资格审查方式
5.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5.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3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5.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6.投标保证金及交纳时间:投标保证金10000元人民币(大写:壹万元整)(限定基本账户汇出),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1个工作日下午4:30:前以银行划账或电汇的方式提交到招标文件规定账户。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的名义转账,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7.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12月11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8.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广州白云区增槎路71号广州发展电力科技公司本部1楼会议室。
9. 本项目设有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向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布。招标人不接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
10. 投标报价必须含增值税,中标单位必须提供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11.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eps.gdg.com.cn)和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zjsjl.com)上发布。 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工
电话:020-37608020/13535245699                                                                     传真:37608713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水荫路水荫直街西六巷7号首层
邮编:510075
电子邮箱:gzjlzb@126.com

招标人:广州发展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杭莹莹
电话:020-36282830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增槎路71号
邮编:511340
电子邮箱:hyy1206 @163.com
                                           

                                                                             2017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