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发展台山渔业光伏产业园四期200MW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3-03-07 17:02:39

招标公告

广州发展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现委托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就广州发展台山渔业光伏产业园四期200MW渔光互补发电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本项目已落实资金来源。

一、项目名称:广州发展台山渔业光伏产业园四期200MW渔光互补发电项目施工监理

二、招标单位:广州发展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邓工

联系电话:020-37850021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电子邮箱:gzjlzb@126.com

联 系 人:林工           

联系电话:020-37608020

地    址: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大道南685号(阁屏商务大厦)8楼808室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管理部

监督电话:020-37850779

三、建设地点:广东省江门市台山市汶村镇

四、项目概况:

广州发展台山渔业光伏产业园四期200MW渔光互补发电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广东省江门市台山市汶村镇,距离汶村镇镇政府直线距离约6公里。项目总占地面积约2667亩,现状为连片鱼塘,地势平坦。

本工程推荐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方案。电池组件部分安装于固定支架上(采用固定双排倾角为12°),部分安装于柔性支架(采用单排倾角为12°)。本光伏电站总装机容量约为200MWp,由52个3.86MWp子阵组成,子阵包括单晶硅组件、箱逆变一体机、逆变器、汇流箱等。各升压变压器高压侧经集电线路汇流后以35kV集电线路接至220kV升压站。各升压变压器高压侧经集电线路汇流后以35kV 集电线路接至三期工程已建 220kV 升压站,升压至 220kV 后通过 1 回 220kV线路接入对侧 220kV 阁安站。本期项目利用三期工程预留位置新建 200MVA 主变1 台,扩建 220kV 间隔 1 个,新增 SVG 设备 2 套及相应接地变等配电设备。20MW/20MWh储能系统。

五、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5.1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

5.2 招标范围:

本次监理招标范围: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279号)、《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6号),监理方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光伏发电工程建设监理规范》(NB∕T 32042-2018 )和《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17)的要求开展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竣工结算期、质量保修期全过程监理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光伏电站的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查、开工准备到建安工程施工准备、建筑结构施工、设备安装、接入工程、设备/材料检验或验收、试验及检查测试、调试、项目试运行、初步验收、设备最终验收、项目竣工验收等全过程监理以及竣工资料的审核移交等。此外还包括协助业主并指导施工单位办理施工所需全部报建手续,协助业主催交设备,组织到货验收及交接,负责工作计划编写、审查及落实、考核等工作内容。监理工作应按照“四控制”( 安全、质量、进度、投资控制)、“两管理”(合同、信息管理)、“一协调”(协调业主和设计、设备、材料、施工承包商的关系)和“小业主、大监理”的原则进行。同时针对项目管理的每一过程遵循计划、实施、检查、处理(PDCA)的管理思路,形成计划-实施-检查处理的闭路循环。

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监理方应根据所承接的监理业务,设立由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其他人员所组成的项目监理机构。必须在现场设立常驻监理机构并配备相应的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在授权范围内发布有关指令,业主不得擅自变更总监理工程师的指令。总监理工程师有权建议终止工程承建单位合同,或建议撤换承包方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人员。

业主必须在监理方实施监理前,将监理方、监理范围、总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及监理权限书面通知各承包方,并在与承包方签定的合同中予以明确。总监理工程师也应及时将其所授予总监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有关权限,书面通知各承包方。总监理工程师变更时,须经业主同意并通知各有关承包方。各承包方应为监理方开展工作提供方便,并按照要求提供完整的有关记录、报表等各种资料。

监理服务范围内的各种审核意见、通知、工作记录、会议纪要、工作计划、总结等等都应以书面文件的形式出具。

5.3监理服务期限:

项目建设工期约18月,监理方应在收到业主书面的工程启动通知后3日内调集设备和派出专业配套、资质合格的人员进驻工程施工现场,组建监理机构并开展工作。

投标人必须对所有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投标。

六、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七、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

7.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且持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含国税和地税)(若投标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一照一码”版本营业执照,则无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事业法人应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7.2 投标人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7.3 投标人已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2的内容盖章投标人声明;

7.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招标公告发布日期、领取招标文件事宜、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8.1、招标公告日期:2023年3月7日起-2023年3月20日止;投标登记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3800:00起,202332017:00止(北京时间)。

8.2、投标登记及领取招标文件方式:

请按以下程序递交投标登记资料及办理招标文件获取手续:

(1)办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信息注册登记:

投标人需于投标登记截止时间前自行办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zggzy.cn/)企业信息注册登记。如投标人未完成此注册登记,将导致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系统。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有可能失去投标机会,因其可能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已办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信息注册登记的单位请忽略此环节);

(2)须提交的投标登记资料:

①《投标登记申请表》(请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指南-资料下载)。

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将投标登记资料扫描件递交至gzjlzb@126.com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林工,电话:020-37608020)完成投标登记程序(邮件内容至少包含“投标单位名称”及“所投项目的完整名称”)

(4)标书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支付方式:电汇转账;户名: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广州珠江支行;收款账号:701657752726。由招标代理单位开具普通电子发票。

8.3、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3年3月29日9时00分;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3月29日9时30分。

8.4、开标开始时间:2023年3月29日9时30分。

8.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8.6、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0开标室(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递交投标文件。具体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建设工程→项目查询”处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投标地点为准,不接受邮寄方式递交。

九、资格审查方式

9.1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9.2 有效投标人不足3个的,若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明显缺乏竞争,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本项目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书面形式(异议函须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署,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2)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书面提出。招标人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不予受理:

  1. 异议提起人不是投标人、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2. 未在法定的异议期限内提出;
  3. 本招标文件规定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但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4. 异议函未按照要求签字盖章的;
  5. 异议函未提供有效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的;
  6. 开标现场已经投标人确认的事项,开标后投标人又该事项提出异议的;
  7. 异议提起人对已经撤回的异议,以同一理由提出的;
  8. 招标人已经作出明确答复,无新的事实证据,又就同一问题提出异议的。

注: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虚假、恶意或通过非法途径获取证明材料的,招标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列入招标人及其上级单位不良供应商名单,取消一定期限内参与招标人及其关联企业投标。

招 标 人:广州发展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号2905房

电    话:020-37850021

联 系 人:邓工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大道南685号(阁屏商务大厦)8楼808室

邮    编:510000

电    话:020-37608020 

联 系 人:林工

投标人对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他们未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的,提出异议的投标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0日内,向招标监督管理机构投诉。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管理部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32楼

电话:020-37850779

十一、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网址:http://ygcg.gzggzy.cn/)及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eps.gdg.com.cn)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十二、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十三、其他事项

13.1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费用。

13.2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纸质文件,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

招标人:广州发展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23年3月7日

 

附件1:招标项目异议书

招标项目异议书

致:异议受理单位/部门:

(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现就 招标人的招标项目提出异议。

    异议的对象:

 

提出异议的基本事实:

 

相关请求及主张:

 

 

附件:相关证明材料有效线索

 

异议提起人: (盖章)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署):     联系电话:

 

异议提起人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箱地址:

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注:应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证明书和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附件2:异议申诉函

异议申诉函

 

致:项目招标监督部门

我司因 (对招标人的异议答复不服/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理/延迟处理异议等)现就 项目提出异议申诉。

异议申诉的对象:

提出异议申诉的基本事实:

相关请求及主张:

附件:相关证明材料有效线索

 

异议申诉人: (盖章)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署):     联系电话:

 

 

异议提起人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箱地址:

注:应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证明书和有效的授权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