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燃气集团东区分公司2023-2025年道路修复工程企业库建库项目建库公告

发布日期:2023-02-20 17:04:01

广州燃气集团东区分公司2023-2025年道路修复工程施工企业库建库项目已由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建库代理单位为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建库,欢迎合格的入库申请人参加入库申请。

一、工程名称:广州燃气集团东区分公司2023-2025年道路修复工程施工企业库建库项目

二、建库单位: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潘工             联系电话:020-38298822-3053

建库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子邮箱:bjzj_gz@163.com  

联系人:方工                联系电话:020-87575800-838  

建库监督机构: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管理部   

联系电话:020-37850890 

三、建设地点:广东省广州市

四、项目概况:

1.建库目的:为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东区分公司的非法定必须招标的道路修复工程征集具有相应资质及能力的承包单位,并组建上述工程项目的施工企业库。

2.库内成员可承包工程范围: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东区分公司经营范围内(含天河区和黄埔区)的非法定必须招标的道路修复工程,建库人另有规定的除外。

3.本企业库产生方式:

(1)通过公开建库,择优选取3家施工企业为入库单位(方法详见建库文件),建立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东区分公司道路修复工程承包单位企业库。

(2)单项工程的承包单位产生方式:

估算金额在400万元(不含)以下(非法定必须招标)的施工工程项目,在道路修复工程施工企业库内采取摇珠的方式确定承包单位(定价方式见合作协议)。当某一承包单位在单项工程摇珠连续三次中签时,下一次摇珠项目自动轮空。

(3)建库人有权根据政策变化或管理需要对本条款中摇号委托方式的工程规模适用范围及摇号规则作出调整;

(4)对于本次建库的综合单价未包含的或不宜采用本次综合单价的项目,建库人有权采用其他采购方式发包和计价;

五、施工企业库有效期及合作方式

施工企业库有效期为三年;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从生效之日起计算服务年度,第一个服务年度为2023年*月*日-2024年*月*日,以此类推。建库人按《道路修复工程施工企业库管理及考核规定》(合作协议附件1)对入库单位进行考核,如入库单位连续三个月被考核分数低于80(不含80)分,或年度被考核分数月平均分低于85(不含85)分的,建库人有权以书面通知的形式单方面提前终止本合同,并不就此提前终止向入库单位承担任何责任。如合同有效期内政府政策变动或建库单位经营发生较大变化,建库人有权单方面以书面通知的形式单方提前终止本合同或作出相关调整,并不就此向承包单位承担任何责任。

六、入库申请人资格条件:

1.入库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持有合法有效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持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含国税和地税)(若入库申请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一照一码”版本营业执照,则无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建库项目入库申请,否则相关入库申请均无效。

2.入库申请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入库申请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质量问题;本公司及项目负责人承诺在入库申请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没有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入库申请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入库申请人没有被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列入不良供应商或处罚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情况。入库申请人已提交《入库申请声明承诺书》。

3.入库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②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入库申请人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入库申请人自2019年1月1日至入库申请截止日期前,完成过质量合格的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施工项目业绩,须同时提供合同协议书(包括封面、签字盖章页及能显示项目名称和内容部分)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或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工程竣工验收鉴定证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对各参建单位签发的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完成时间以交工或竣工验收报告等资料为准。年度框架协议或年度合同不能作为具体项目的合同证明,业主或业主分子公司发出的施工任务单(或委托单)可作为合同证明。

6.入库申请人已按照规定的格式和内容签署了入库申请函。

7.入库申请人须为本项目委派项目总负责人与常驻广州项目负责人:

①入库申请人拟派的项目总负责人应为入库申请人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含)以上高层管理人员,并承诺如若成为企业库成员,将委任其为库内项目总负责人,全面负责申请人与建库单位及建设单位的总体沟通与管理工作。(提供项目总负责人授权函原件、提供任职证明或职务说明文件、身份证复印件,同时提供至少包含2022年6月至2022年11的由申请人为其缴纳社保的社保证明复印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或社保局网页截图)

②申请人须授权一名常驻广州项目负责人,负责具体项目实施的管理、联系协调等工作,可代表项目总负责人参加建库单位组织的各种会议。(提供常驻广州项目负责人授权函原件、身份证复印件)

8.入库申请人须为本项目至少配备1名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公路工程专业的,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其中二级的注册建造师需为广东省颁发,且同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需提供2022年6月至2022年11的由申请人为其缴纳社保的社保证明复印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或社保局网页截图)。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9.入库申请人须为本项目至少配备1名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需同时提供20226月至2022年11月的由申请人为其缴纳社保的社保证明复印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或社保局网页截图。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入库申请。

七、公告发布、登记及获取建库文件时间、地点

1.建库公告日期: 2023年2月15日起至2023年2月22日止;

2.登记及获取建库文件时间:2023年2月15日起至2023年2月22日止(节假日除外)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

3.登记及获取建库文件方式:

(1)方式一:现场登记获取建库文件:到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7C室)现场办理。

(2)方式二:网上登记获取建库文件:因疫情防控影响不便到场进行登记的,可联系代理机构(联系人:曾工,电话:020-87575800-843)办理网上登记。网上登记采用电子文件的形式递交登记资料(递交至bjzj_gz@163.com,邮件内容至少包含“单位名称”及“项目的完整名称”)。

4.办理登记及获取建库文件须提交以下资料:

(1)《入库申请登记申请表》(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建库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由招标代理单位出具凭证。

八、资格审查方式

1.本次建库采用资格后审。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入库申请人多于等于5名时,根据择优综合得分,取前3名入库申请人为正式入库申请人。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入库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建库失败。建库人分析建库失败原因,修正建库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建库。

九、入库申请保证金及交纳时间

入库申请保证金5万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伍万元整)(限定基本账户汇出), 入库申请保证金必须在入库申请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划账或电汇的方式提交到建库文件规定账户。入库申请保证金必须以入库申请人的名义转账,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入库申请予以拒绝。

十、入库申请文件递交与开启

1.递交入库申请文件时间:2023年3月8日上午9:00时至10:00时。

2.入库申请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07开标室递交入库申请文件(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入库申请人代表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向建库人提交入库申请文件,入库申请人代表应由入库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担任。法定代表人应凭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提交入库申请文件,委托代理人应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提交入库申请文件。

3.开启开始时间:2023年3月8日10时00分。开启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第07开标室。

递交入库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与开启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建库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入库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后,开启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审信息仍以原递交入库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十一、通知、异议、澄清、公告等事项

1.建库人不承担入库申请人准备入库申请文件和递交入库申请文件以及参与本次入库申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费用。不论入库与否,建库人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

2.对建库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及时发布,该澄清、更正或更改的内容为建库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入库申请人具有同样的约束力效力。建库人不承担入库申请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

3.如果入库申请人对建库公告或建库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可依法在入库申请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异议函须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署格式详见附件)向建库人或建库代理机构提出,建库人或建库代理机构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库人或建库代理机构可以不予受理:

(1)异议提起人不是入库申请人、潜在入库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2)未在规定的异议期限内提出;

(3)本建库文件规定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但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4)异议函未按照要求签字盖章的;

(5)异议函未提供有效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的;

(6)开启现场已经入库申请人确认的事项,开启后入库申请人又该事项提出异议的;

(7)异议提起人对已经撤回的异议,以同一理由提出的;

(8)建库人已经作出明确答复,无新的事实证据,又就同一问题提出异议的。

注: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建库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虚假、恶意或通过非法途径获取证明材料的,建库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列入集团公司不良供应商名单,取消一定期限内参与集团公司投标。

4.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cg.gemas.com.cn/)、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建库人: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建库人联系人:潘工

电话:020-38298822-3053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东路190号

邮编:510635

建库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7楼

项目联系人:方工

电话:020-87575800-838

电子邮件:bjzj_gz@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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