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发展台山渔业光伏产业园四期200MW光储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2-12-06 09:58:11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广州发展台山渔业光伏产业园四期200MW光储项目EPC总承包已由台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签发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编号:2020-440781-44-03-092225)批准,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招标单位为广州发展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广州发展台山渔业光伏产业园四期200MW光储项目EPC总承包

项目编号:(以广州公共资料交易中心的项目编号为准)

二、招标单位:广州发展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20-38001065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20-37608020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管理部

监督电话:020-37850890

三、建设地点及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

光伏发电项目位于广东省台山市汶村镇西北 8.5km 及汶村镇西南 5.3km 处。本项目为四期工程,规划建设容量200MW,中心地理坐标位于东经 112°43'、北纬 21°83',距台山市城区直线距离约 60km,距离阳江市城区直线距离约 45km。整个项目规划总红线用地面积约2667亩。

储能系统项目位于广州发展台山渔业光伏产业园建设用地选址范围内。

2、项目概况:

光伏发电项目:本工程电站设计装机容量为200MW。各升压变压器高压侧经集电线路汇流后以35kV 集电线路接至三期工程已建 220kV 升压站,升压至 220kV 后通过 1 回 220kV线路接入对侧 220kV 阁安站。本期项目利用三期工程预留位置新建 200MVA 主变1 台,扩建 220kV 间隔 1 个,新增 SVG 设备 1 套及相应接地变等配电设备。

 

储能系统项目:本项目为广州发展台山渔业光伏产业园四期200MW光储一体化项目储能配套,按照“10%,1h”配套20MW/20MWh储能系统,布置在220KV光伏升压站内,围墙内储能系统用地详见总平面布置图。

本次招标储能计划总容量为20MW/20MWh,采用直流1500V储能系统设计方案,储能系统初步方案:由6个3.45MW/3.355MWh储能单元储能单元,并网电压等级为35kV。采用户外预制舱布置,具体布置方案可根据厂家集成方案进行调整。

四、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1、标段划分:

本工程划分为 1个标段,由两个子项组成,具体如下:

子项一:广州发展台山渔业光伏产业园四期200MW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简称“光伏发电项目”)

子项二:广州发展台山渔业光伏产业园四期200MW储能项目(20MW/20MWh)EPC总承包(简称“储能系统项目”)

投标人必须对两个子项目进行投标,并分别进行报价,只对其中一个子项进行投标的投标文件无效。

2.招标内容、规模:

光伏发电项目采取总承包交钥匙方式完成,招标范围为广州发展台山渔业光伏产业园四期200MW光伏电站并网工程(外送线路已经建成,内容包括工程勘察设计、设备材料采购供应(不包括光伏组件、逆变器及箱变的采购)、运输及储存、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及工期控制、工程管理、调试、试运、功能试验、直至验收交付生产、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备品备件、消缺等全过程的总承包工作,并按照工期要求和合同规定的要求达到标准并移交投产。

储能系统项目采取总承包交钥匙方式完成,招标范围为广州发展台山渔业光伏产业园四期200MW光伏发电配套储能系统项目(按照光伏并网容量的“10%,1h”,配套20MW/20MWh储能系统)设备调试并网工程。内容包括勘察设计、设备材料采购供应、运输及储存、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及工期控制、工程管理、调试、试运、功能试验、直至验收交付生产、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备品备件、消缺等全过程的总承包工作,并按照工期要求和合同规定的要求达到标准并移交投产。本次招标储能系统采用集装箱一体化方式,选用磷酸铁锂电池,建构筑物基础主要包含35kV箱式储能变流器基础、箱式储能锂电池基础。

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3.计划工期:

光伏发电项目:2023年6月30日升压站具备倒送电条件,并完成光伏区30MW桩基施工(其中10MW具备并网条件),2023年9月30日实现项目并网发电,获得全容量并网证明文件,2023年12月30日前完成至少100兆瓦全容量并网发电,2024年6月30日项目全容量并网发电。

储能系统项目:储能系统安装投产的容量按光伏发电项目实际并网容量的“10%,时长1h”;储能并网投产时间与光伏电站工程并网时序同步。

具体工期计划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五、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为依法设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必须至少满足以下A或 B其中之一要求,未满足另一要求的则必须进行相应的分包(相应的分包商必须满足投标人未能满足的要求,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与分包商签订的分包协议原件,并提供分包商能满足分包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

A:设计资质: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

B:施工资质:应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需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人资质证书复印件、分包协议原件(如需)、分包商资质证书复印件(如需)。]

注:投标人不能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同一单位不能同时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

4.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止至少有1个已并网的单项容量50MW或以上的光伏电站EPC总承包工程业绩。[需提供:①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主要内容页;②项目已并网证明包括且仅限于以下之一:供电部门或电力质监验收文件;③项目业主签署的投产证明材料。]

注:如所提供业绩为联合体承担业绩,则投标人一方须是设计责任方或施工责任方,且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复印件。业绩时间以并网时间为准。

5.投标人已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6的内容和格式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

6.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不通过资格审查。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因近期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保障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有序开展,各相关单位应委托符合广州市疫情防控政策的人员参与投标相关活动。在进场前需严格遵守《关于落实广州市疫情防控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具体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2、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如广州市疫情防控政策有更新,按最新发布的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七、公告发布日期、领取招标文件事宜、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招标文件的获取:采用先提交投标登记资料,再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2.招标公告日期:2022年12月1日-2022年12月13日;投标登记资料时间:2022年12月1日2022年12月13日(北京时间)。

本项目设立投标登记环节,采取线下投标登记方式进行投标登记。投标申请人在投标登记前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因受疫情影响,本项目以采用电子文件的形式递交投标登记资料(请于在本公告所示递交投标登记资料截止时间之前,将完整的《投标登记申请表》(应使用标准格式,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发送至邮箱gzjlzb@126.com

(邮件内容至少包含“投标单位名称”及“所投项目的完整名称”)

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有兴趣且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者请按以下程序递交投标登记资料及办理招标文件获取手续:

(1)办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的企业信息登记,否则无法投标登记。

(2)标书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支付方式:电汇转账;户名: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广州珠江支行;收款账号:701657752726。注:招标代理只开具对应金额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

(3)按本公告格式和要求完成投标登记资料(采用WORD和PDF格式制作的电子版各壹份,PDF格式文件必须为签字盖章后的扫描件)。

(4)将投标登记资料(完整的《投标登记申请表》)递交至gzjlzb@126.com即完成投标登记程序(邮件内容至少包含“投标单位名称”及“所投项目的完整名称”)。

4.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2年12月22日8时30分;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2日9 时00分

5.开标开始时间:2022年12月22日9时00分

6.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7.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9开标室(中心本部)(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递交投标文件。具体日程安排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查询。

八、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九、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 3 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37022.91元。其中【非竞争性费用】: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费用为人民币454.8104元;使用项目地有关基础配套设施费用为人民币400万元;暂估价(光伏组件性能检测费为人民币30万元、项目租地协调费用为人民币655万元)

本项目的2个子项目分别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具体如下:

子项一:光伏发电项目

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32932.34万元,其中【非竞争性费用】: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费用为人民币447.0024万元;使用项目地有关基础配套设施费用为人民币400万元;

子项二:储能系统项目

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3405.57万元,其中【非竞争性费用】: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费用为人民币7.808万元

十一、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纸质文件,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

十二、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发展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020-38001065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29楼

十三、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址:http://cg.gemas.com.cn/)及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eps.gdg.com.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招标人:广州发展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11月30日


附件一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先生/女士,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发日期:

 

附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附件二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为我方委托代理人,其权限是:参与                 项目的投标登记、发标会、踏勘现场、答疑会、开标会等投标事宜。我公司对其在该项目投标过程中的行为均予以认可。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附:代理人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授权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