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珠江电厂煤电环保替代项目分期建设公用系统改造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2-11-24 17:21:1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珠江电厂煤电环保替代项目分期建设公用系统改造设计已按相关文件批准开展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珠江电力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广州珠江电厂煤电环保替代项目分期建设公用系统改造设计

2.2  工程位置:广州市南沙区。

2.3  建设规模:

珠江电厂机组分期建设拆建改造项目设计,即为广州珠江电厂2×600MW级煤电环保替代项目一期机组替代建设过程中确保二期2×320MW机组和相关公司的正常运行的相关系统、设备改造、迁移进行设计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设计任务书。

2.4  规划用地文件: /

2.5  项目批准文件: /

2.6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7  投资总额:人民币8900万元。

2.8 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198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9 勘察设计范围:本项目工程建设范围内的相关配套工程等的勘察及初步设计,为广州珠江电厂2×600MW级煤电环保替代项目一期机组替代建设过程中确保二期2×320MW机组和相关公司的正常运行的相关系统、设备改造、迁移进行设计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设计任务书。

专业内容:电力相关配套工程等。

招标范围:勘察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初步设计编制以及为完成上述工作所要进行的配合报审报批、配合项目相关工作,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企业及有关部门要求的初步设计文件,为项目提供各项设计成果文件。配合招标人提出勘查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设计任务书

2.10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按国家相关规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且持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含国税和地税)(若投标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一照一码”版本营业执照,则无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事业法人应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投标人须具备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1)、(2)项资质。

(1)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类甲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类甲级资质 。

(2)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电力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火力发电专业甲级。

注:①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

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广东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0〕298号)和《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顺延的通知》(穗建审批〔2020〕295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规定的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日期执行。

3.3、业绩要求:投标人承担过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2个300MW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项目设计业绩,需提供上述业绩的合同关键页(含合同封面、合同承包范围、签字盖章页等),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3)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4)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未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的。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发布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获取:

5.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2022年11月25日00时00分至2022年12月15日11时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5.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1月25日00时00分至2022年12月15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出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交易平台网站下载。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中的相关信息。

5.3 资格审查方式:电子化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时间及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6.1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2月15日11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gzggzy.cn)(下文及招标文件中的“交易平台”均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6.2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最新版操作指引。

6.3 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规定:时间为:2022年12月15日10时30分至2022年12月15日11时0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5(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中心本部)开标室。(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6.4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2年12月15日11时00分至2022年12月15日11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平台网站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6.5 开标时间及地点:2022年12月15日11时0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5(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中心本部)开标室。(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6.6 本项目各项投标活动具体可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具体的时间和场地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交易业务-建设工程”专栏中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相关信息。

6.7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注:

(1)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2)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布,视为送达给所有投标人。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cg.gemas.com.cn/)、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eps.gdg.com.cn)及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8. 其它事项

8.1 工期:

(1)设计工期:1.与委托方在设计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提供管道、设备改造初步方案及项目概算;2.与委托方在设计合同签订后25个工作日内,提供用于总承包合同招标的技术协议文件;3.与委托方在设计合同签订后45个自然日内,提供用于总承包合同的工程施工图;4.系统安装完工通过验收一个月内受委托方完成竣工图制作。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疫情的影响,保证按计划完成工作内容。

(2)若因招标人或经招标人同意的原因调整计划,则提交时间作相应调整。

8.2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不需要

8.3 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8.4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珠江电力有限公司

电话:020-39001567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北23号发展电力大厦

8.5 前期服务机构名称: 无

注: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发布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珠江电力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北23号发展电力大厦

联系人:杨工

电话:020-39001567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423号远晖商厦8楼

项目联系人:李秀凤、吴君君、池锦俊

电话:15240678910、18011828485、18926250789

电子邮件:lixf1@gcbidding.com

 

招标监管机构

名称: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

电话:020-37850890

日期:2022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