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发展广汽乘用车38MW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2-06-24 12:01:59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广州发展广汽乘用车38MW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已由广州市番禺区发展和改革局签发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编号:2201-440113-04-05-830738及2201-440113-04-05-992592)批准,项目业主为广州发展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招标单位为广州发展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广州发展广汽乘用车38MW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

项目编号:(以广州公共资料交易中心的项目编号为准)

二、招标单位:广州发展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杭工     联系电话:020-38003412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020-37608020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管理部

监督电话:020-37850779

三、建设地点及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位于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项目建设场址地理坐 23.05°N,113.49°E。

项目概况:本项目光伏组件拟安装在广汽乘用车有限公司厂区的柔性屋面及车棚上,共设计安装约4312块540Wp单晶硅单玻光伏组件、约66270块540Wp单晶硅双面双玻光伏组件,光伏电站总装机容量约为38114.28kWp。在综合办公楼两侧、大巴停车场等6个区域新建约2196kW充电桩设施。本项目包括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相应的配套上网设施、运维设施等,采用7回10kV及3回0.4kV线路接入厂区内母线。所发电能由广汽乘用车有限公司负荷就近消纳,余电上网。最终接入系统方案以当地供电局批复方案为准。

四、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1.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规模:

本项目采取总承包交钥匙方式完成。本工程招标范围为将光伏组件安装于广汽乘用车有限公司厂区1个柔性屋面及多个车棚,光伏组件由招标方采购;在综合办公楼两侧、大巴停车场等6个区域新建约2196kW充电桩设施。光伏系统主要电力和电气设备包括:光伏组件、直或交流汇流箱、逆变器、升压变压器、10kV开关柜等设施;主要使用的材料有光伏组件支架、交直流电力电缆、电缆桥架等。合同内容包括太阳能光伏电站太阳能电池至并网点的全部工程设计、设备材料采购供应(不含光伏组件)、所有设备的二次搬运与保管、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及工期控制、工程管理、设备监造、培训、调试、试运直至验收交付生产、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等全过程的工作,在满足合同其它责任和义务的同时使本项目符合相关达标验收的要求。本项目组件由招标方采购。

招标范围除新建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完整的太阳能并网光伏电站外,还包括因建造光伏电站需要而对原有建、构筑物局部的拆除、还建、修复、防水补漏、C/D地块停车场及场内行车道工程、充电桩等。

3.计划工期:进场10天内提交开工报告,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成设计图纸评审;正式开工之日起六个月内通过并网验收;具体开工日期以总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以上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五、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为依法设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必须至少满足以下A或 B其中之一要求,未满足另一要求的则必须进行相应的分包(相应的分包商必须满足投标人未能满足的要求,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与分包商签订的分包协议原件,并提供分包商能满足分包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

A:设计资质: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

B:施工资质:应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需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人资质证书复印件、分包协议原件(如需)、分包商资质证书复印件(如需)。]

注:投标人不能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同一单位不能同时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

4.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止至少有1个已并网的单项容量5MW或以上的光伏电站EPC总承包工程业绩[需提供:①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主要内容页;②提供项目已并网证明,已并网证明包括且仅限于以下之一:国家电监会文件、供电文件、工程启动移交签收书、移交鉴定书、投产证明、验收(竣工)报告。]

注:如所提供业绩为联合体承担业绩,则投标人一方须是设计责任方或施工责任方,且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复印件。业绩时间以并网时间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5.投标人已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6的内容和格式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

6.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不通过资格审查。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公告发布日期、领取招标文件事宜、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2年6月25日至2022年7月7日

2.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开始日期(含本日):2022年6月25日

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日期(含本日):2022年7月7日

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14:00时—17:00时。

3.递交投标登记资料方式:

(1)方式一:现场登记获取招标文件:到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大道南685号(阁屏商务大厦)8楼808室)现场办理。

        方式二:网上登记获取招标文件:因疫情影响不便到场进行登记的,可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林工,电话:020-37608020)办理网上登记。网上登记采用电子文件的形式递交投标登记资料(递交至gzjlzb@126.com,邮件内容至少包含“投标单位名称”及“所投项目的完整名称”)。

(2)标书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由招标代理单位出具凭证。

4.须提交的投标登记资料:

(1)《投标登记申请表》(请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指南-资料下载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注: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登记资料前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5.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2年7月15日10时15分—2022年7月15日10时45分。

6.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7月15日10时45分。

7.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8.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11 开标室(中心本部)(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递交投标文件。具体日程安排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查询。

八、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九、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 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164857122.79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费用(非竞争性费用)为人民币2984689.49元。

十一、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纸质文件,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

十二、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发展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020-38003412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29楼

十三、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eps.gdg.com.cn)及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址:http://cg.gemas.com.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招标人:广州发展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