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天然气利用工程四期工程中新知识城能源站配套管线工程中新知识城北部调压站施工总承包(第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1-11-23 09:02:45

根据相关文件批准,并且图纸和技术资料满足施工需要,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现对广州市天然气利用工程四期工程中新知识城能源站配套管线工程中新知识城北部调压站施工总承包(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广州市天然气利用工程四期工程中新知识城能源站配套管线工程中新知识城北部调压站施工总承包(第二次)
二、招标单位: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钟工           联系电话:020-38250621
联系地址:广州市龙口中路77号首层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20-61101333-1867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4号18楼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联系人:邓工          监督电话:020-83639364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文明路贤思路34号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黄埔区。
四、项目概况:新建中新知识城北部调压站1座,占地约6640平方米。设计进口压力5.0MPa,设计出口压力5.0MPa及0.4MPa,总设计流量6.7*104Nm3/h。包含站房、设备综合楼、门卫室等建筑物。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1、本工程划分为 1 个标段。
2、招标内容及承包方式
招标内容:新建中新知识城北部调压站1座,占地约6640平方米。设计进口压力5.0MPa,设计出口压力5.0MPa及0.4MPa,总设计流量6.7*104Nm3/h。包含站房、设备综合楼、门卫室等建筑物。
(一)概述
本次招标工程范围为新建中新知识城北部调压站1座,占地约6640平方米。设计进口压力5.0MPa,设计出口压力5.0MPa及0.4MPa,总设计流量6.7*104Nm3/h,包含站房、设备综合楼、门卫室等建筑物。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材料采购(甲供料除外)、工程施工、调试验收、项目管理(含相关监督检验手续办理、工程协调)等工作。
(二)包括的工作
1、设备材料采购
1.1招标人拟提供管材等甲供材料,供货地点为招标人指定地点(广州市域内)。
1.2甲供材料清单详见附件。
1.3本项目除1.2中甲供材料外,其余所有设备材料均由投标人负责采购、运输、清关、卸车、保管等所有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管材(含管材第三方监造、防腐)、管件、阴极保护系统(含临时牺牲阳极保护系统)、调压站设备(含阀门、自控系统、视频监控系统、通讯系统、收发球筒、配电装置等);投标人负责甲供材料的市内运输、卸车、保管及中转管理等所有事项。
1.4 所有设备材料的技术规格书需经招标人审批同意。投标人采购的所有设备材料需符合技术规格书的要求。
1.5 投标人为本项目采购的设备材料必须充分考虑工程变更可能导致的数量增减风险,确保满足工程实施的要求;投标人自行采购的设备材料如出现剩余,由投标人自行处理,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费用。
2、工程施工
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
2.1 调压站工程施工:
土建施工:建筑物及构筑物土建工程、基础、基坑、水工保护、水土保持、地貌恢复、进站道路及绿化、施工排水、撬装设备土建施工(含基础)等;
安装施工:阀门、管道、设备材料防腐、机电、自控系统、视频监控系统、通讯系统、收发球筒、配电装置等、防雷接地等安装、绝缘接头、阴极保护系统等安装。
3、调试验收
调试验收工作主要包括工程调试试运、试运投产保驾和工程验收等工作。
3.1工程调试试运:
投标人应按招标人制定的投产准备计划,完成试运投产临时设施施工工作,达到试运投产方案必备条件,做好投产运行的人力、物资和资金等资源准备,确保项目试运投产一次成功。
3.2试运投产保驾:
投标人应按招标人计划,组织供应商对招标人运行单位人员的现场操作及维护进行培训;按照试运投产方案的总体要求编制试运投产保驾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应急演练,接受投产条件检查,配置投产保驾组织机构、人员、设备、材料等资源,组织试运投产保驾工作。
3.3工程验收:
工程验收包括分项分部验收、交工验收、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
3.3.1分项分部验收:分项分部工程完工后,投标人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部门要求向监理人申请进行分项分部工程验收。未经监理人验收合格的分项分部工程,不得进入下一道施工工序。
3.3.2交工验收:交工验收是指投标人完成了本工程的施工任务,并经过了有关的试验、检验且合格,满足招标人进行调试试产的要求,投标人向监理人提交验收申请后,由招标人组织的验收。
投标人对未参加交工验收的未完工程(尾工)应制定施工计划,应明确责任人、完工时间。实施过程中必须遵守招标人运行单位的有关要求,防止施工对投产后的管道安全造成影响。完成后,投标人应按交工验收程序进行交工。
3.3.3专项验收
专项验收由招标人负责组织,包括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安全设施验收、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水土保持验收等。
投标人应对环境保护调查、水土保持技术评估、安全评价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等验收前的技术评估中发现的问题逐一进行整改并承担整改费用,确保环境保护设施、水土保持设施、安全防护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等达到专项验收的要求。
开工前,投标人负责到地方质量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管理部门进行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安装告知,施工过程中接受地方相关部门的检查。投产前,配合招标人生产运行单位办理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落户手续,并获取相关使用证明文件等。
投标人负责到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包括但不限于安全阀、压力表、流量计等检验、标定,合格后方可进行安装。
投标人负责将涉及防雷防静电施工的图纸报地方气象部门进行审查,批准后方可施工;投产前,防雷防静电设施要经地方气象部门验收合格并出具相关手续。
3.3.4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是指投标人通过了交工验收后,并经过了规定期限的试运投产,完成了全部资产移交和竣工档案移交,由本工程竣工验收委员会,对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颁发竣工验收合格证书。
如果竣工验收表明工程还没有满足竣工条件,则可以拒绝签发该竣工证书,同时指出投标人获得竣工证书之前仍需要完成的工作,在投标人完成相关工作并复检合格后,再向投标人签发竣工证书,并在该证书上载明工程竣工的日期。
投标人负责完成竣工档案编制、整理、汇总和组卷工作,负责组织所辖承包商竣工档案编制、整理、汇总和组卷工作。
4、项目管理
项目管理工作主要包括根据招标人填报编制工程资料(包括但不限于WHS控制点质量控制作业资料、管道完整性施工期项目信息表)、施工协调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当地政府、村民等)、工程报批报建、竣工移交及其他相关取证工作、相关监督检验手续办理、特殊地段施工相关手续办理等。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甲供材料除外)、包工期、包质量、包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综合单价包干、项目措施费包干。
3、最高投标限价:15825695.84元。
六、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注:政府投资项目一律不得以建筑业企业带资承包的方式进行建设。
七、公告发布日期、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1年11月23日至2021年12月16日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1年11月23日00时00分;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6日10时00分。
3、开标开始时间:2021年12月16日10时00分。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 www.gzggzy.cn)。
6、投标担保:投标担保10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7、在投标登记时,投标人应按要求在交易系统中填写《施工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详见招标文件),表中的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将由交易系统提取后供各相关单位在中标人履约时进行比对、查核。
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并同时具有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GC1级资质。
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②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资质。
(2)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以下之一:
①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投标的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②以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投标的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
注:(1)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2)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上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小型项目负责人需符合粤建市[2010]26号文规定,专业以企业聘书上所聘专业为准,如聘书中专业未明确,以小型项目负责人培训合格证或小型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中的专业为准。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8、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指进站设计压力>2.5MPa的天然气接收门站施工工程或调压站施工工程业绩)。【须同时提供施工合同扫描件、竣工验收文件或业主出具验收投产证明扫描件。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或业主出具验收投产证明为准。】
9、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10、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2、适用于非财政投资项目: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不包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的投标)。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注:参加投标之前,投标人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查询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拟报项目负责人、拟报专职安全员的使用状态,以免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拟报项目负责人、拟报专职安全员不能被使用的问题。上述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有可能失去投标机会,因其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有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信息登记的办理事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
十二、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 3 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三、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者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化、被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
十四、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若投标文件中的部分内容要求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的,则投标人选择企业库中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不需重复提交(类似工程业绩需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上传件为依据。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以上资料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信息及上传件,确保各项信息及上传件在有效期内。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020-38200692
地址:广州市龙口中路77号首层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十七、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18-3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十八、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最高投标限价。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6.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
7.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一致的(如有);
8.中标人委派的项目经理长期不到位(即连续25天或以上达不到合同约定的出勤率)。
9.中标人自行调换或未按照发包人要求及时更换项目经理的。
10.存在因过错行为被生效法律文书认定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的。


招标人: 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