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发展从化明珠生物医药健康产业园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项目接入系统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1-11-22 18:44:43

                                                                                                                                                                          广州发展从化明珠生物医药健康产业园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项目接入系统工程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已由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穗发改核准〔2021〕3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招标单位为广州发展宝珠能源站有限公司。项目已经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广州发展从化明珠生物医药健康产业园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项目接入系统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工程名称:广州发展从化明珠生物医药健康产业园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项目接入系统工程
二、招标单位:广州发展宝珠能源站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工             联系电话:020-87578504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电子邮箱:zhl@ebidding.com
联系人:陈超、林程宏、赵亮  联系电话:020-37861065、38860557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管理部
         投诉电话:020-37850779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从化区明珠工业园宝珠大道与兴园北路平交口东南侧、生物医药健康产业基地二期用地西侧。
四、项目概况:本项目新建两条约1600米110kV电缆线路分别接入对侧110kV明珠变电站两段母线的两个备用间隔、在110kV明珠变电站内扩建2个110kV户外HGIS出线间隔、并对明珠变电站内配置相应的二次设备。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范围、规模:
1.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只设一个标段。
2.招标范围:本标段为广州发展从化明珠生物医药健康产业园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项目接入系统工程标段。接入系统工程标段承包范围为本项目设计范围中接入系统工程涵盖的全部内容,采用施工总承包方式,工程承包范围:主要为新建两条约1600米110kV电缆线路分别接入对侧110kV明珠变电站两段母线的两个备用间隔、在110kV明珠变电站内扩建2个110kV户外HGIS出线间隔、并对明珠变电站内配置相应的二次设备。具体详见本工程项目勘察资料、技术规范书、工程量清单等。
3.工期:23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六、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七、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且持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含国税和地税)(若投标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一照一码”版本营业执照,则无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事业单位法人应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申请人声明》进行评审)。
2.投标人持有政府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且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注:按建建[2001]82号文标准取得旧版资质证书的企业原则上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承接工程。具体原则按《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执行。
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为机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持有有效期内的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或打印页。
注:(1)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为深入推进建筑领域“放管服”改革,按照《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之外一律不得许可和认定职业资格的要求,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现将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2)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的在职职工(提供在本单位开标日期所属月份前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5.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或打印页。
6.投标人须提供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7.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网上截图并加盖公章)。
8.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七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八、投标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
1.投标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2021年11月23日至2021年11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30分至11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
2.递交投标登记资料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4号窗口,具体见交易中心信息屏幕上的指示。请投标人务必在上述投标登记截止时间前递交如下投标登记资料:
(a)投标登记申请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可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资料下载——建设工程”下载)。
(b)投标人满足本公告第七条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资料。
各投标人须将以上资料(除投标申请表单独递交外)按本公告附件的格式填写并装订成册(壹份),加盖公章。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经招标监督部门核实,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注: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前,投标人应自行办理企业信息登记。上述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系统。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有可能失去投标机会,因其可能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成功办理登记手续后,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前往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1楼公共服务区(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楼公共服务区;联系人:林小姐,联系电话:020-37860612)领购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发售:5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6.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保证金须在本项目开标时间前完成缴纳。
九、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12月14日10时00分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4日10时30分
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第10开标室【注:具体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建设工程→项目查询”处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投标地点为准,不接受邮寄方式递交】
十、开标时间
1.开标时间:2021年12月14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第10开标室【注:具体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建设工程→项目查询”处公布的时间、地点为准】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十一、资格审查方式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3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二、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如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将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采购方式。
十三、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书面形式(异议函须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署,格式详见公告附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书面提出。招标人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不予受理:
异议提起人不是投标人、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未在法定的异议期限内提出;
本招标文件规定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但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异议函未按照要求签字盖章的;
异议函未提供有效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的;
开标现场已经投标人确认的事项,开标后投标人又就该事项提出异议的;
异议提起人对已经撤回的异议,以同一理由提出的;
招标人已经作出明确答复,无新的事实证据,又就同一问题提出异议的。
注: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虚假、恶意或通过非法途径获取证明材料的,招标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列入招标人及其上级单位不良供应商名单,取消一定期限内参与招标人及其关联企业投标。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发展宝珠能源站有限公司
受理电话:020-87578504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31楼3107
十四、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和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gmgitc.com)发布。有关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均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为准。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五、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招标人:广州发展宝珠能源站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