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燃气集团2022-2025年燃气工程施工企业库建库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1-11-19 23:17:54

广州燃气集团2022-2025年燃气工程施工企业库建库项目建库公告

    广州燃气集团2022-2025年燃气工程施工企业库建库项目已由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建库代理单位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建库。欢迎合格的入库申请人参加入库申请。

一、工程名称:广州燃气集团2022-2025年燃气工程施工企业库建库项目

二、建库单位: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广东省广州市

四、项目概况:

1.建库目的:为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属下子公司的非法定必须招标的中、低压燃气管道工程征集具有相应资质及能力的承包单位,并组建上述工程项目的施工企业库。

2.库内成员可承包工程范围: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属下子公司经营范围内的非法定必须招标的中、低压燃气管道工程,以及燃气管道抢险抢修辅助工程(包含非埋地低压燃气管道设施紧急抢修,配合埋地中低压燃气管道设施抢修的土方施工工程,不包含任何形式带气断管和带气接驳作业),建库人另有规定的除外。

3.本企业库产生方式:详见公告附件

五、施工企业库有效期及合作方式

施工企业库有效期为三年;合同自2022年2月1日生效,从生效之日起计算服务年度,第一个服务年度为2022年2月1日-2023年1月31日,以此类推。建库人按《燃气工程施工企业库管理及考核规定》(合作协议附件1)对入库单位进行考核,如入库单位连续三个月被考核分数低于80(不含80)分,或年度被考核分数月平均分低于85(不含85)分的,建库人有权以书面通知的形式单方面提前终止本合同,并不就此提前终止向入库单位承担任何责任。如政府政策变动,则合作协议将作相应调整。

在合同有效期内,因终止合同等原因导致片区小库成员不足三家的,依照该服务年度(未足一年的,按已考核的月度计算)考核平均分高低顺序(如企业考核平均分相同,则通过抽签方式决定排名先后顺序),由企业库其它片区成员自主选择递补兼任,至少补足至三家,但同一单位不得承包超过2个片区。选择兼任的企业库成员,其原所在的片区小库名额不受影响。如政府政策变动,建库人有权单方面对合作协议作相应调整。

六、入库申请人资格条件:

1.入库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持有合法有效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持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含国税和地税)(若入库申请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一照一码”版本营业执照,则无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建库项目入库申请,否则相关入库申请均无效。

2.入库申请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入库申请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质量问题;本公司及项目负责人承诺在入库申请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没有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入库申请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入库申请人没有被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列入不良供应商或处罚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情况。入库申请人已提交《入库申请声明承诺书》。

3.入库申请人须具有以下承包资质之一,且须同时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GB1级(2019年6月前核发或更新的证需含PE专项资质):

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②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4.入库申请人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入库申请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中压或以上燃气管道施工业绩(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的时间为准),须同时提供合同(或任务单、委托单)和竣工验收文件(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完工证明)复印件作为证明文件。如合同(或任务单、委托单)或竣工验收文件等无载明设计压力或压力等级,则需提供建设单位证明或施工图设计说明等有载明设计压力或压力等级的证明文件。年度框架协议或年度合同不能作为具体项目的合同证明,业主或业主分子公司发出的施工任务单(或任务单、委托单)可作为合同证明。

燃气管道的压力等级按照《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标准,低压燃气管道的压力范围为P<0.01MPa;中压燃气管道的压力范围为0.01MPa≤P≤0.4 MPa;次高压燃气管道的压力范围为:0.4 MPa<P≤1.6 MPa;高压燃气管道的压力范围为:1.6 MPa<P≤4.0 MPa。超过4.0MPa的为超高压燃气管道。

6.入库申请人已按照规定的格式和内容签署了入库申请函。

7.入库申请人须为本项目委派项目总负责人与常驻广州项目负责人:

①入库申请人拟派的项目总负责人应为入库申请人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以上高层管理人员,并承诺如若成为企业库成员,将委任其为库内项目总负责人,全面负责申请人与建库单位及建设单位的总体沟通与管理工作。(提供项目总负责人授权函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同时提供至少包含2021年5月至2021年10月的由申请人为其缴纳社保的社保证明复印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或社保局网页截图)

②申请人须授权一名常驻广州项目负责人,负责具体项目实施的管理、联系协调等工作,可代表项目总负责人参加建库单位组织的各种会议。(提供常驻广州项目负责人授权函原件、身份证复印件)

8.入库申请人须为本项目至少配备1名项目经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其中二级的注册建造师需为广东省颁发,或具备符合穗建筑〔2010〕915号文规定的小型项目负责人资质,且同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需提供2021年5月至2021年10月的由申请人为其缴纳社保的社保证明复印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或社保局网页截图。

9.入库申请人须为本项目至少配备1名专职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入库申请。

七、公告发布、登记及购买建库文件时间、地点

1.建库公告日期:2021年11月22日起至2021年12月3日止;

获取建库文件日期:2021年11月22日起至2021年12月3日止;

报名及获取建库文件时间:上述日期(节假日除外)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

2.建库文件的获取:采用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3窗口(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一楼投标报名大厅)提交入库申请登记资料再获取建库文件。有兴趣且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者请按以下程序递交入库申请登记资料及办理建库文件获取手续:

(1)办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的企业信息登记,否则无法入库申请登记。

(2)凡通过上述入库登记者,持《入库申请登记申请表》(格式详见公告附件)一式两份、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原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投标报名大厅

    窗口获取建库文件。建库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获取后不退。

(3)完成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注册手续(申请类型请选择“投标人”,采购组织请选择“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八、资格审查方式

1.本次建库采用资格后审。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入库申请人多于等于17名时,根据择优综合得分,取前15名入库申请人为正式入库申请人。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入库申请人不足17名时为建库失败。建库人分析建库失败原因,修正建库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建库。

九、入库申请保证金及交纳时间

入库申请保证金5万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伍万元整)(限定基本账户汇出), 入库申请保证金必须在入库申请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划账或电汇的方式提交到建库文件规定账户。入库申请保证金必须以入库申请人的名义转账,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入库申请予以拒绝。

十、入库申请文件递交与开启

1.递交入库申请文件日期:2021年12月9日起至2021年12月13日止。

递交入库申请文件时间:上述日期(节假日除外)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

开启开始时间:2021年12月14日9时00分。

递交入库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与开启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建库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入库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后,开启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审信息仍以原递交入库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2.入库申请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一楼投标报名大厅33窗口递交入库申请文件。

入库申请人代表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向建库人提交入库申请文件,入库申请人代表应由入库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担任。法定代表人应凭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提交入库申请文件,委托代理人应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提交入库申请文件。

十一、公告内容详见公告附件。

 

建库人: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建库人联系人:潘先生

电话:020-37852140

联系地址:广州市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大厦2304室

邮编:510500

建库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北路423号远晖商厦8楼

项目联系人:胡健荣

电    话:15360593506

电子邮件:hujr@gcbidding.com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