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金融城起步区综合能源项目一期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1-11-17 15:10:40

广州金融城起步区综合能源项目一期工程监理项目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金融城起步区综合能源项目一期工程监理项目已由广州市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以(2020-440106-44-02-042783)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综合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综合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广州金融城起步区综合能源项目一期工程监理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规划建设金融城起步区全区供冷管网、交通枢纽冷站(供冷规模为6278RT)及其配套辅助设施(包括电制冷机组、冰蓄冷系统、冷却塔等)。本项目监理招标工作范围主要包括全区供冷管网、交通枢纽冷站及辅助设施的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建筑、结构、基础、基坑支护)、机电、高低压配电、弱电、消防、给排水等工程)。

工程建设地点: 广州国际金融城起步区。

工程概算/建筑安装工程费: 1.2987亿元 ,其中全区供冷管网单位工程约:5284万元,交通枢纽冷站单位工程约:7703万元。

2.2招标范围

监理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监理范围:全区供冷管网、交通枢纽冷站以及附属设施,包括本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及竣工验收资料移交城建档案、整改、工程移交及实物移交、工程结算等)及质量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的“四控制、二管理、一协调”(即质量控制、安全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协调现场内外部各方关系)的全过程监理工作。

监理服务期限:

(1)施工准备阶段:从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参与施工准备阶段配合业主完成各项报建手续。

(2)施工阶段:从业主下达开工令或开工报告审批之日起至施工项目全部完工并办理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备案管理等为止。

(3)竣工结算阶段: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至审定结算为止。

(4)质量保修阶段: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管理完成之日起至完成保修期服务为止。

(5)监理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

监理服务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220万元,其中全区冷网分项90.26万元,交通枢纽冷站129.74万元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

②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3.1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市政公用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监理服务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资格满足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3.4 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且拟担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查询信息为准)

注:

1、香港企业及香港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2、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0〕298号)和《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顺延的通知》(穗建审批〔2020〕295号)执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B)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11180时至2021120810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

(1)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止。

(2)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视为送达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4.2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注:(1)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操作详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B)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120810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1. (B)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异议及投诉的受理

潜在投标申请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有异议的,可以书面提出异议。如潜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可按相关规定进行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020-81975539;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30楼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网(https://www.gdebidding.com/)和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30楼

联系人:陈工

电话:020-81975539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五楼

联系人:杜湃杰、梁智皓

电话:020-66341793/66341852

电子邮箱:137107187@qq.com

 

招标管理机构:广州市天河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166号305室

监督电话:020-85536908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如实投标,真实反映企业实力,公平竞争,不弄虚作假,不以低于监理企业成本价竞标而降低监理服务质量,不与任何建设单位订立违背监理企业成本取费标准及相关规定的“阴阳合同”进行恶性竞争,扰乱市场秩序,不与其他单位串通投标或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不出借资质、转包或违法分包监理业务。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愿意按照《广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20﹞16号)的规定被记录为失信信息,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企业公章)

总监理工程师:         (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