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国道北段(万科热橙小区-山前旅游大道)中压燃气干管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1-08-02 08:53:59

       根据公司1000001838立项批准,并且图纸和技术资料满足施工需要,广州花都发展燃气有限公司现对106国道北段(万科热橙小区-山前旅游大道)中压燃气干管工程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106国道北段(万科热橙小区-山前旅游大道)中压燃气干管工程施工总承包
项目代码:2105-440114-04-01-939336
二、招标单位:广州花都发展燃气有限公司
联系人: 黄工         联系电话:020-36855306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4号20楼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020-61101333-1866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联系人:邓工             监督电话:020-83639364
三、建设地点:106国道北段(万科热橙小区-山前旅游大道)中压燃气干管工程位于106国道北段西侧,南起万科热橙小区,北至山前旅游大道。
四、项目概况:本项目燃气主干管呈南北走向,南起万科热橙小区已建燃气管,北至山前旅游大道。本项目设计压力0.4MPa,管材、管件均采用高密度聚乙烯管(HDPE,PE100级),设计管压为0.4MPa,燃气管道设计总长度为8413米。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1、本工程划分为 1 个标段。
2、招标内容及承包方式
(1)招标内容:本项目燃气主干管呈南北走向,南起万科热橙小区已建燃气管,北至山前旅游大道。本项目设计压力0.4MPa,管材、管件均采用高密度聚乙烯管(HDPE,PE100级),燃气管道设计总长度为8413米。其中直埋燃气PE管De355×32.3-176米、De250×22.7-45米、De200×18.2-39米、De160×14.6-66米、De110×10-96米;定向钻燃气PE管De355×32.3-6551米、De250×22.7-309米、De200×18.2-183米、De160×14.6-816米、De110×10-132米。套管De560×31.8-284米、De400×22.8-309米、De355×20.2-183米、De315×17.9-816米、De250×14.2-132米。新建新建埋地乙烯阀门De110-14座、De160-13座,新建埋地平板闸阀DN200-2座、DN250-5座、DN300-8座,均配套φ800井座井盖。定向钻信号源井17个,配套φ350井座井盖。定向钻出入钻基坑长3米×宽2米×深1.5米,共60个。
需对燃气管道施工破坏的路面进行修复。其中砼道路修复面积约为380.31㎡(厚度约25CM),路面以下6%水泥石屑稳定层,绿化带修复面积约为60.11㎡。项目计划末端De355连接山前旅游大道中压燃气干管。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甲供材料除外)、包工期、包质量、包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综合单价包干、项目措施费包干。
3、最高投标限价:6889430.06元。
六、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注:政府投资项目一律不得以建筑业企业带资承包的方式进行建设。
七、公告发布日期、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1年7月31日至2021年8月20日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1年7月31日00时00分;
截止时间:2021年8月20日10时00分。
3、开标开始时间:2021年8月20日10时00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开标室(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
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并同时具有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GB1级(2019年5月前领取(或换取)的许可证需注明含“PE专项”)。
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②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2)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以下之一:
①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投标的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②以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投标的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等资质管理“放管服”改革试点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建规范〔2018〕7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信用良好建筑业企业直接核准专业承包资质和扩大承包工程范围的通知》(穗住建〔2019〕437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上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小型项目负责人需符合粤建市[2010]26号文规定,专业以企业聘书上所聘专业为准,如聘书中专业未明确,以小型项目负责人培训合格证或小型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中的专业为准。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诚信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企业库内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诚信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诚信档案办理详见《施工企业办事指引》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
11、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七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2、适用于非财政投资项目:未被纳入国家、市、区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不包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的投标)。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
    十二、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 3 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三、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十四、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若投标文件中的部分内容要求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的,则投标人选择企业库中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不需重复提交(类似工程业绩需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上传件为依据。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以上资料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信息及上传件,确保各项信息及上传件在有效期内。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花都发展燃气有限公司经营与安健环管理部
异议受理电话:020-36855312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镜湖大道2号云峰花园之七首层04号商铺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十七、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18-3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十八、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最高投标限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十九、 《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6.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
7.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一致的(如有);
8.中标人委派的项目经理长期不到位(即连续25天或以上达不到合同约定的出勤率)。
9.中标人自行调换或未按照发包人要求及时更换项目经理的。
10.存在因过错行为被生效法律文书认定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的。

招标人:广州花都发展燃气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21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