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珠江LNG电厂二期骨干支撑调峰电源项目工程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0-12-17 10:17:00

广州珠江LNG电厂二期骨干支撑调峰电源项目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广州发展南沙电力有限公司现委托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就广州珠江LNG电厂二期骨干支撑调峰电源项目工程监理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本项目已落实资金来源。

一、项目名称:广州珠江LNG电厂二期骨干支撑调峰电源项目工程监理

二、招标单位:广州发展南沙电力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20-39000375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电子邮箱:zhl@ebidding.com

联系人:许永强、赵亮        联系电话:020-37861076、37860560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管理部

监督电话:020-37850779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北23号珠江电厂内。

四、项目概况:

本工程建设2×600MW级(H级燃机)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机组为单轴联合循环纯凝发电机组,每台机组由1台燃气轮机、1台蒸汽轮机、1台发电机、1台余热锅炉及相关配套设施组成。

本工程计划2021年7月主厂房基础浇筑第一方混凝土,首台机组2022年12月投产;第二台机组2023年2月投产。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范围、规模:

5.1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设一个标段。

5.2 建设规模:建设2台H级(600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

5.3 招标范围:

本次监理招标范围为广州珠江LNG电厂二期工程主体施工,建设2台/套H级(600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项目的设计监理、施工监理和全过程质量评价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设计监理:勘察设计文件审查、初步设计审查、司令图审查、施工图审查及重大技术方案审查、工程概算审查、设计变更、竣工图审查等内容的全部设计监理工作。

(2)施工监理:施工准备(含“五通一平”、临建设施)、桩基施工、建筑工程施工、安装施工、设备采购、现场设备制作监造、设备验收、调试、性能试验直至竣工验收、资料移交、配合工程创优等全过程监理工作;还包括协助工程结算审核、配合竣工决算及审计、工程变更审核、竣工图审核、参与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编制、工程技术资料管理、现场签证审查,试生产中与工程相关的重大问题的管理和协调、参与工程后评估等监理工作;质量保修、配合招标人做好工程竣工结算等工作。

(3)全过程质量评价:电力建设工程质量评价工作依照《火电工程质量评价标准》(DL/T 5764-2018)从评价内容、评价项目、工程部位、单项工程、单台机组、整体工程质量进行全过程评价。做好确保获得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创建国家优质工程奖的相关工作。

(4)本次招标所确定的监理单位为本项目监理工作的总负责单位。监理单位应履行与项目有关的服务,含厂区公共福利工程、厂内外全部工程。

因设备监理与设备监造的界线无法明确界定,凡是在现场由制造厂家或施工单位进行的设备组装、设备制作等工作的监理服务均属本次招标范围。

投标人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本工程进行“三控制、三管理、一协调”(即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安全管理、合同管理和综合信息管理;协调现场内部各方关系)的监理。

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工程项目全部完成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和工程缺陷责任期(质量保证期)届满止,并配合完成工程创优评审相关工作。

投标人必须对所有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投标。

六、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七、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

7.1 资质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且持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含国税和地税)(若投标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一照一码”版本营业执照,则无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事业法人应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按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提供的《投标人声明》进行评审)。

(2) 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工程监理电力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同时具有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颁发的有效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评价电源甲级资格证书。

7.2 投标人业绩要求

(1)投标人近6年(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完成2台已投运F级及以上同类燃机主体工程监理业绩,并至少完成6台已投运600MW及以上燃煤机组主体工程监理业绩,需同时提供监理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签字盖章页、表明工程监理范围以及项目概括的页)、投运证明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近6年(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完成2台F级及以上同类燃机或2台6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质量评价项目,需同时提供质量评价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签字盖章页、表明质量评价范围以及项目概括的页)、完成证明并加盖公章。

7.3 投标人拟委派总监理工程师、设计副总监、质量评价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1)投标人总监理工程师(总监)应持有建设部颁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必须参加过至少2台F级及以上同类燃机建设工程的监理服务,同时参加过至少2台600MW及以上燃煤机组建设工程的监理服务,并至少担任过其中一个项目的总监,项目顺利投运。须提供具备上述经验的证明材料及总监今年内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文件。

(2)投标人设计副总监应持有与设计相关的注册执业证书(包括监理工程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或注册建筑师或注册咨询工程师),必须参与过至少2台F级及以上同类燃机或至少2台6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的设计工作,并至少担任过其中一个项目的主设人;设计副总监同时须具有参与F级及以上机组或6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的设计监理工作业绩,并至少担任过其中一个项目的设计监理总监理师。须提供具备上述经验的证明材料。若投标人不具有符合资格要求的设计副总监,须委托有相关经验的设计院,安排符合要求的人员担任,并提供相应的委托证明材料。

(3)投标人全过程质量评价工作项目经理应持有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颁发的高级质量评价师证书,作为质量评价项目负责人负责过F级及以上同类燃机,或6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全过程质量评价项目,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及质量评价项目经理今年内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文件。

7.4 投标人需承诺不与《广州珠江LNG电厂二期骨干支撑调峰电源项目EPC总承包》项目中标人存在控制、管理关系,若存在控制、管理关系则放弃本项目的中标资格(提供投标人声明)。

7.5 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和格式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7.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投标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

8.1 投标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开始日期(含本日):2020年12月16日

8.2 投标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日期(含本日):2020年12月22日

8.3 递交投标登记资料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4号窗口,具体见交易中心信息屏幕上的指示。请投标人务必在上述投标登记截止时间前递交如下投标登记资料:

(a)投标登记申请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可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资料下载”下载)。

(b)投标人满足本公告第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资料。

各投标人须将以上资料(除投标申请表单独递交外)按本公告附件的格式填写并装订成册(壹份),加盖公章。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经招标监督部门核实,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注: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前,投标人应自行办理企业信息登记。上述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系统。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有可能失去投标机会,因其可能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4 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成功办理登记手续后,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前往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1楼公共服务区(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楼公共服务区;联系人:林小姐,联系电话:020-37860612)领购招标文件。

8.5 招标文件发售:(详见招标文件)5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8.6 其他事项

(1)招标代理机构和买方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2)如果购买招标文件且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招标人将修正招标方案或重新组织招标。

九、投标保证金及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9.1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0】万元,投标保证金须在本项目开标时间前完成缴纳。

9.2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11月5日08时30分,截止时间:20211月5日09时00分

9.3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6开标室(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2楼)【注:具体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建设工程→项目查询”处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投标地点为准】

十、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11月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6】开标室(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注:具体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建设工程→项目查询”处公布的时间、地点为准】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十一、资格审查方式

11.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11.2 若出现以下情况时,本次招标失败:①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②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人的。

十二、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书面形式(异议函须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署,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四)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书面提出。招标人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不予受理:

(1)异议提起人不是投标人、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2)未在法定的异议期限内提出;

(3)本招标文件规定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但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4)异议函未按照要求签字盖章的;

(5)异议函未提供有效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的;

(6)开标现场已经投标人确认的事项,开标后投标人又该事项提出异议的;

(7)异议提起人对已经撤回的异议,以同一理由提出的;

(8)招标人已经作出明确答复,无新的事实证据,又就同一问题提出异议的。

注: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虚假、恶意或通过非法途径获取证明材料的,招标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列入招标人及其上级单位不良供应商名单,取消一定期限内参与招标人及其关联企业投标。

招 标 人:广州发展南沙电力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北23号

邮    编:511457

电    话:020-39000375

传    真:020-39000375

联 系 人: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903房

邮    编: 510080

电    话:020-37860713、37860715

传    真:020-87768283

联 系 人:郭小姐、李小姐

 投标人对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他们未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的,提出异议的投标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0日内,向招标监督管理机构投诉。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管理部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31、32楼

电话:020-37850779

联系人:吴俊

十三、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和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gmgitc.com)发布。

 

招标人:广州发展南沙电力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