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天然气利用工程四期工程中新知识城能源站配套管线工程征借地协调服务(第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0-09-28 14:18:3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市天然气利用工程四期工程中新知识城能源站配套管线工程征借地协调服务(第二次)已被批准,项目业主为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征借地协调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广州市天然气利用工程四期工程中新知识城能源站配套管线工程征借地协调服务(第二次)
2.1.2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天然气利用工程四期工程中新知识城能源站配套管线工程位于广州市花都区、白云区、黄埔区、从化区境内,主线管道起点位于花都区北兴门站出站管线,终点位于中新知识城能源站红线接驳口;工程支线终点位于太平能源站红线接驳口。
2.2招标范围:广州市天然气利用工程四期工程中新知识城能源站配套管线工程,全长约25.7公里,涉及1座阀室(顺兴阀室,约1000平方米)。征借地协调服务为本工程所涉及的征地、永久借地(地下通过权)、临时借地工作,以及本工程所涉及的征地、永久借地(地下通过权)和临时借地范围内影响本工程施工的地上附着物和地下相关设施拆迁、修复、补偿及政府协调等相关政策处理工作,具体工作内容详见用户需求。
2.2.1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2.2工期:暂定2020年10月15日-2021年10月30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发出的正式通知为准。
3.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注册资金达2000万元及以上;事业法人应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开办资金达2000万元及以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 投标人须具有下列业绩要求:
投标人从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征借地服务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单项合同征借地协调服务费用与相对应的补偿金额合计数不得低于5000万元的征借地服务合同(以提供的业主证明材料中记载的金额和完成时间为准,证明投标人的工作已完成,进度和质量符合业主要求);需同时提供合同、业主的证明材料及联系方式。
3.4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团队人员资格要求如下:
(1)项目负责人从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征借地服务项目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在单项合同中征借地协调服务费用与相对应的补偿款金额合计数不低于5000万元的征借地服务合同中担任项目负责人,以提供的业主证明材料中记载的金额及人员及完成时间为准;需同时提供合同、业主的证明材料及联系方式。
(2)除项目负责人外,拟投入本项目团队人员不少于十人,且至少5人参与过一项征借地服务项目的相关工作;需同时提供合同、业主的证明材料及联系方式。
3.5 投标人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格式2的内容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登记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否则无法登记;
4.2请于2020年9月29日至2020年10月19日上午 9 时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时00 分至 16 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5号窗口现场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发售金额:10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已购买本项目第一次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可免费获取。
4.3获取招标文件提供以下资料:
   《投标登记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可在http://www.gzggzy.cn/下载(首页 > 服务指南 > 资料下载 > 建设工程>常用表格下载>投标登记申请表,登记前填报、盖章)。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0月23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地点为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3开标室;
5.2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20年10月23日9时30分,地点为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3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异议
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书面形式(异议函须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署,格式详见公告附件)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不予受理:
(1)异议提起人不是投标人、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2)未在法定的异议期限内提出;
(3)本招标文件规定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但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4)异议函未按照要求签字盖章的;
(5)异议函未提供有效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的;
(6)开标现场已经投标人确认的事项,开标后投标人又该事项提出异议的;
(7)异议提起人对已经撤回的异议,以同一理由提出的;
(8)招标人已经作出明确答复,无新的事实证据,又就同一问题提出异议的。
注: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虚假、恶意或通过非法途径获取证明材料的,招标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列入集团公司不良供应商名单,取消一定期限内参与集团公司投标。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eps.gdg.com.cn)和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网址:http://www.gdebidding.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钟工
电话:020-38250621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中路77、79、81、83号首层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5楼招标三部
项目联系人:陈丽霞
电    话:020-66341910、020-66341905
电子邮件:183243895@qq.com

异议受理部门: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020-66341917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4楼409室
联 系  人:文女士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32楼
电     话:区工
联 系  人:020-37850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