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LNG应急调峰储气库项目设计审查及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0-06-15 18:39:10

广州LNG应急调峰储气库项目设计审查和技术服务(项目编号:gydl-20ZB0001)招标公告

粤海(番禺)石油化工储运开发有限公司委托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就 广州LNG应急调峰储气库项目设计审查和技术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有关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广州LNG应急调峰储气库项目设计审查和技术服务

2.本次招标内容:

广州LNG应急调峰储气库项目详细设计阶段设计方案优化、设计审查、专项报告审查以及在建设施工过程中提供的现场技术服务。

2.1设计审查。包括接收站工程所有详细设计(施工图)技术文件的审查。

2.2专项报告审查。对一些设计中涉及到的专项计算分析过程、结论或报告进行审查,主要包括动态Surge计算报告审查、HAZOP/SIL报告审查和LNG储罐专题审查等。

2.3施工阶段现场技术服务。由中标人派出专家驻施工现场提供技术服务,主要包括9%Ni钢材出厂和现场到货检验、9%Ni钢材和低温管线现场焊接安装技术支持。

3.合格的投标人条件

3.1. 投标人是企业法人的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且持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含国税和地税)(若投标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一照一码”版本营业执照,则无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投标人是事业法人的应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具备石油化工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并具有至少一个LNG接收站提供设计审查和技术服务的业绩。业绩的内容应包括接收站工程所有详细设计(施工图)技术文件的审查、专项报告编制或审查、9%Ni钢材焊接或低温管道焊接技术指导的一项或多项。

3.3 201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投标人至少具有1项单个LNG储罐容积10万立方米或以上LNG接收站工程业绩,内容须包含以下:

①详细设计或详细设计审查(咨询);

②施工现场技术咨询服务(需包括内罐9%Ni钢材焊接或低温管道焊接的技术支持)。

3.4投标人已按规定的格式和内容签署了投标人声明(见投标文件格式2)。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4.本项目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进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前往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CA证书。已注册的投标人可跳过本步骤,无须重复注册。  

5.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0年6月16日至2020年6月26日,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标书款支付方式:电汇,不接受现金,售后不退。(收款账户名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体育东路支行;收款账号:120905690610808。注:招标代理只开具对应金额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

6.办理CA证书

(1)在办理CA证书前,请投标人先完成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注册手续(申请类型请选择“投标人”,采购组织请选择“粤海(番禺)石油化工储运开发有限公司”),注册审批通过后,方能进行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2)按照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门户操作指南中的“CFCA办理指引”去申办CA。

(3)办理CA证书后,申请人可对本项目的制作及递交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的加解密、开标等环节进行操作。

7.投标确认

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是否参加本项目投标,应在开标前三日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进行确认。

(温馨提示:关于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相关操作方法与CA办理问题,请查阅平台相关操作指引和使用手册或咨询易招标热线:020-37850929,咨询时间: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

8.资格审查方式

8.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8.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3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8.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9.投标保证金及交纳时间:投标保证金90000元人民币(限定基本账户汇出),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开标前以银行划账或电汇的方式提交到招标文件规定账户。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的名义转账,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10.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791000分(北京时间)

11.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广州市南沙区珠电路165号广州发展南沙管理服务中心2楼评标室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上开标大厅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来开标现场或不到现场,未到现场的投标人请提前进入开标大厅做好开标准备。

12. 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费用。不论中标与否,招标人将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通知。

13. 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上及时发布,该澄清、更正或更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同样的约束力效力。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上述澄清、更正或更改在网站上发布的同时,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将通过第三方短信平台发送短信温馨提醒投标人。此短信仅系友情提示,并不具有任何约束性和必要性,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未收到短信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14. 如果投标人对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可依法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15.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vn/)、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和招标代理机构网站(www.gmgitc.com)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人:粤海(番禺)石油化工储运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许永强、赵亮

招标人联系人:李汇才

电话:020-37861076、37860560

电话:13392608385

传真:020-87768283

 

电子邮箱:xiaoyanhua@ebidding.com

电子邮箱: lihc@gdg.com.cn

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9楼

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珠电路165号南沙管理服务中心2楼206室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