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广电大厦委托物业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发布日期:2018-06-08 16:34:35一、 采购人:广州发电厂有限公司
二、 项目编号:2018001
三、 项目名称:金广电大厦委托物业服务
四、 项目预算:156万元
五、 拟采购服务的说明
拟委托专业的物业管理公司对金广电大厦提供清洁卫生、绿化、公共秩序维护、公共设备设施维修养护、运行(含电梯、供电、消防设备、器材、供排水、监控、中央空调等)等物业管理与服务。
六、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符合政府的相关政策。金广电服务中心于2018年5月16日至25日开展的“是否同意由广州东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提供物业服务”征询活动,同意广州东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继续提供服务的业主138户(产权面积25840.22㎡),占金广电小区总户数(185户)74.6%,占小区产权总面积(30148.88㎡)85.71%,该调查数据符合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中关于:“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的规定。此外,金广电小区主要由已房改的24层物业(共184户)和金广电大厦(共9层,产权属我公司所有)组成,小区的消防、绿化用地等物业的配套设施设备是住户和金广电大厦共用的。
根据《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及第九条规定:物业的配套设施设备共用的,应当划定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由一个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因此,金广电小区属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只能由一个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所以广州发电厂有限公司所有产权的金广电大厦作为金广电小区业主之一只能选择与广州东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七、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承接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广州东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大道南695-697号金钟大厦822房
八、 专家(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
九、本公示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自2018 年 6 月 8 日至 2018 年 6 月 14 日止。
十、联系事宜:
采购单位:广州发电厂有限公司 联系人:付雪 联系电话:81328625
发布单位名称:广州发电厂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 年 6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