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发展新能源业务集中监视平台公告

发布日期:2024-05-10 19:42:04

广州发展新能源业务集中监视平台

竞争谈判公告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就广州发展新能源业务集中监视平台(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编号:1000-BCN20240007)进行公开竞争谈判,欢迎合格响应人参与响应。有关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州发展新能源业务集中监视平台

二、项目情况:

根据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能源业务发展规划及新能源业务发展现状,本期研发建设一体化的新能源集中监视平台,涵盖信息平台软硬件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系统集成、通讯链路开通、调试、质保、技术研发、人员培训、大屏展示、知识产权申请等各项工作,实现广州发展集团属下新能源场站数据采集、转发、传输、汇聚、展示和数据应用,满足集团公司新能源业务信息化的整体管理要求。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用户需求书》。

三、采购方式

公开竞争谈判,资格后审。

四、最高限价:

本次竞争谈判设最高限价:680万元,响应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五、竞争谈判保证金:

1.竞争谈判保证金:50000元人民币(大写:伍万元整)

收款账户名称: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广州珠江支行;

账号:665257736948。

2.缴纳时间:竞争谈判保证金必须在响应截止日前以银行划账或电汇的方式提交到规定账户(竞争谈判保证金必须以响应人的名义从响应人基本账户汇出,否则将被作否决响应处理),或法规允许的其他形式提交。

六、合格响应人资格要求

1.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按国家法律经营。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响应人为独立法人所合法成立的分支机构时,需提供其总公司针对本项目授予响应人的独家授权委托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2.响应人须具备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CMMI)三级及以上资质。

3.业绩要求:响应人需提供自2019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止的生产数据采集和数据分析系统项目(300万元以上)业绩,上述业绩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含合同封面、合同主要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的扫描件,和由业主盖章确认的竣工验收报告或者上线运行报告,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格式详见第六章格式6业绩证明材料(1)生产数据采集和数据分析系统项目业绩汇总表)。

4.响应人已按规定的格式和内容签署了响应人声明(格式详见第六章格式2响应人声明格式)。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七、响应文件份数:电子响应文件壹份。

八、采购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进行全流程电子采购,参加本项目报价的响应人须在购买采购文件前前往平台进行注册(申请类型请选择“投标人”,采购组织请选择“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审批通过后,方能进行报名和购买采购文件。已注册成“投标人”或“供应商”的响应人可跳过本步骤,无须重复注册。

2.采购文件的获取:

2.1请于2024年5月11日0时至2024年5月15日17时(北京时间),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购买本项目谈判文件,购买完成后自行下载电子谈判文件。

2.2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谈判文件款支付方式:电汇或网上支付,不接受现金,售后不退。收款账户名称: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广州珠江支行;账号::701657752726。

3.关于电子采购平台及投标客户端使用问题,请查阅平台相关操作指引和使用手册或咨询平台客服热线:020-37850929,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九、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启事项:

1.本次采购活动以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流程和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为准。到规定截止时间,响应单位未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视为放弃报价。

2.响应截止时间、开启时间:2024年6月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响应文件递交及开启地址: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

4.响应人参与竞争谈判时间及地址: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地点为广州珠江新城临江大道3 号发展中心6楼1号会议室。响应人在接到谈判通知后需派代表(即响应人在其响应文件中列明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参加谈判。

十、异议:

潜在响应人或响应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报价截止时间10日前书面提出(异议函须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署,格式详见附件)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在异议受理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不予受理异议:

  1. 异议提起人不是响应人、潜在响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2. 未在法定的异议期限内提出;
  3. 本采购文件规定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但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4. 异议函未按照要求签字盖章的;
  5. 异议函未提供有效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的;
  6. 开启现场已经响应人确认的事项,开启后响应人又该事项提出异议的;
  7. 异议提起人对已经撤回的异议,以同一理由提出的;
  8. 采购人已经作出明确答复,无新的事实证据又就同一问题提出异议的。

注: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竞争谈判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虚假、恶意或通过非法途径获取证明材料的,采购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列入集团公司不良供应商名单,取消一定期限内参与集团公司投标/响应

十一、其他事项:

1.若因采购人的自身原因(如采购计划调整等)导致本项目的采购无法再继续推进,采购人有权在合同签订前终止采购,不论本次采购成功与否,采购人均不承担响应人准备响应文件、递交响应文件以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不论响应人中选与否,响应文件资料都不予退还;如成交,采购人将在电子采购平台通知。

2.对采购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上及时发布,该澄清、更正或更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响应人具有同样约束力效力。响应人应主动上网查询。采购人不承担响应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上述澄清、更正或更改在平台上发布的同时,将通过第三方短信平台发送短信提醒响应人进行查询。此短信仅系友情提示,并不具有任何约束性和必要性,采购人不承担响应人未收到短信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3.本公告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http://ygcg.gzggzy.cn/p92/index.html)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任工

电话:020-37850752

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3205室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电话:020-37608020

电子邮箱:gzjlzb@126.com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大道南685号阁屏商务大厦八楼808室

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管理部

电话:020-37850890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32楼

 

2024年5月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