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阁仓库集装箱采购项目公告

发布日期:2024-03-12 13:51:17

各报价响应人:

广州南沙发展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包人”)拟实施黄阁仓库集装箱采购项目,现就本项目以公开询价形式选择响应单位,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进行报价。采购事项如下:

一、项目范围、内容

    1、采购项目内容:黄阁仓库集装箱采购 ( 供货要求详见附件:用户需求书)

    2、发货方式:由供方负责运输、装卸及承担运输、装卸、保险费等运保费

    3、收货地点:广州市南沙区留东村黄阁气站

二、资格条件:

1、报价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按国家法律经营。企业法人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政府机关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项目报价原则

1、本项目报价包括完成本合同标的事项的全部费用,以及税费和其它费用等一切支出。

2、本项目以固定总价形式报价,不随物价水平以及政策变化等因素的变化而调整。

、开启、评审、成交及合同签订

1、发包人组织评委对密封报价进行评审。

2、经评审,满足本询价函第二条“资格条件”,不含税金额报价最低的且不超过项目预算的合格报价响应人推荐为首选成交候选人,报价次低为第二成交候选人。若全部报价响应人的报价均明显高于同类服务或产品的市场价格水平,发包人有权取消本次成交结果。

3、如果两家或以上的响应人的报价相同且为最低报价,由最低报价相同的投标人进行二次报价,二次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首选中标候选人;如二次报价后报价还相同,则最低报价相同的投标人中提交报价最早的投标人为首选中标候选人(按平台收到报价时间为准)。

4、成交结果由发包人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5、成交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30日内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合同格式见第四部分 合同文本),询价文件、成交人的报价文件作为合同附件,合同经发包人审核盖章后实施。

6、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与发包人签订合同的,发包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有权将成交人资格转给第二成交候选人。

采购人将不承担报价人准备响应文件和递交响应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响应文件要求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密封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320日10:30(北京时间)前,逾期拒收。响应人须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在截止时间之前在线响应报价,并上传响应文件。

  1. 本项目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进行全流程电子采购,参加本项目报价的单位须在下载采购文件前前往平台进行注册[申请类型请选择“投标人”,采购组织请选择“广州南沙发展燃气有限公司”]。已注册为“投标人”或“供应商”的报价人可跳过本步骤,无须重复注册。

3、响应文件应加盖公章内容包括:

  1. 报价函(签名盖章,提供原件扫描件)
  2. 营业执照复印件
  3. 其他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文件

如有疑问,请参照以下信息进行联系:

联系人:司工,联系电话:020-34684393

邮箱:si130623@126.com

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珠电路165号广州发展南沙产业管理服务中心大楼209室 

注:关于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相关操作方法,请查阅平台相关操作指引和使用手册或咨询易招标热线:020-37850929,咨询时间: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

广州南沙发展燃气有限公司

     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