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延伸业务销售活动及安全宣传物料采购项目公告

发布日期:2023-09-11 11:36:26

采购公告

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包人”)拟开展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延伸业务销售活动及安全宣传物料采购项目,现就本项目以公开询价方式选择响应单位,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响应。相关采购事项如下:

一、项目范围、内容

1、项目名称: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延伸业务销售活动及安全宣传物料采购项目。

2、项目内容:详见附件3用户需求书。

3、服务地点:广州燃气集团属下18个营业地址,以及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16号之一供水燃气大厦16楼1606室。

二、资格条件:

1、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合法有效营业执照。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项目要求:

见附件3《用户需求书》。

四、项目报价原则

报价标的:详见附件3用户需求书。

请按照附件1报价函格式报价。本项目以固定单价形式报价,不随物价水平以及政策变化等因素的变化而调整。如报价后及合同执行期间遇到国家税率调整,则以报价人原含增值税报价所对应的不含增值税价格为基准,按最新的税率修正其含增值税报价。

五、成交及合同签订

1、发包人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后组织评委开启报价文件,对报价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2.价格校核:若总报价大写与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若总报价与分项累加报价不一致,按就低不就高的原则修正。

3、经评审,满足本采购公告第二条“资格条件”和用户需求书、合同条款要求,不含税报价最低且含税报价不超过本项目预算的合格报价响应人推荐为首选成交候选人,不含税报价次低且含税报价不超过本项目预算的合格报价响应人为第二成交候选人。

如所有评审价均高于项目预算价格,则将所有响应人的评审价从低到高排序,最先接受项目预算价格的报价人为首选成交候选人。若全部报价人均不接受预算价,则本次询价失败。

4、如果两家或以上有效报价响应人的报价相同且为最低报价,则摇珠决定首选成交候选人。

5、成交结果由发包人通过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6、成交人应及时登陆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领取《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签订合同的依据和组成部分。

7、成交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合同格式见附件4),询价文件、成交人的报价文件以及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作为合同附件,合同经发包人审核盖章后实施。

8、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与发包人签订合同的,发包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有权将成交人资格转给第二成交候选人。

9、发包人不承担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采购获取文件时间、提交截止时间以及报价文件要求

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9月11日15时至2023年9月18日10时。

2、提交的报价文件应在要求处加盖公章。

3、报价文件包括:报价函、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情况)其他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文件。

4、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报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3年9月18日10时前,逾期拒收。响应人须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在截止时间之前在线报价,并上传响应文件。

4、报价人与其他报价人的报价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不一致(以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的检索信息为准),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5、参加本项目的单位须在下载询价文件前前往平台进行注册(申请类型请选择“投标人”,采购组织请选择“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已注册为“供应商”或“投标人”的响应人可跳过本步骤,无须重复注册。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16号之一(供水燃气大厦)服务中心

联系人:林工

电话:020-87308985

 

 

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9月11日

 

关于电子采购平台及响应客户端使用问题,请拨打服务专线:020-3785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