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024年度脱硫石膏销售项目公告

发布日期:2023-05-26 14:00:52

竞争谈判公告

 

广州发展环保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包人”)就2023-2024年度脱硫石膏销售项目进行公开竞争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人参与响应。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项目名称:2023-2024年度脱硫石膏销售项目
  • 项目编号:2020-BCN20230011
  • 项目范围、内容

1、项目简介:选择一家单位负责除发包人内部使用以及发包人所属集团相关单位使用外的所有珠江电厂出产的所有脱硫石膏,响应人需承担购买发包人脱硫石膏过程中的一切责任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脱硫石膏在厂内堆放地到运输工具上的铲装工作及相关费用、脱硫石膏运往目的地的运输费用及保险费用以及过程中产生的人工费用、机械费用、税费等。

2、项目内容:详见第二部分合同文本。

3、提货地点及方式:珠江电厂内,由成交单位自备运输工具到上述地点提货,装卸费、运输费、保险费等由成交单位承担。

4、提货的时间要求:确保电厂发电安全的情况下,成交单位根据货物库存量自行提货。合同期为一年(即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5、项目数量:约70000吨,发包人提供的销售估量仅供响应人报价参考,不作为合同结算依据。

四、谈判方式:公开竞争谈判,资格后审。

五、最低限价本项目设最低限价。最低限价在谈判前由谈判小组开启,确定成交人前不对响应人公布。

六、竞争谈判保证金:

1、竞争谈判保证金:20,000元人民币(大写:贰万元整,限定从响应人基本账户汇出)。   

2、缴纳时间:竞争谈判保证金必须在响应截止日前以银行划账或电汇的方式提交到谈判文件规定账户。竞争谈判保证金必须以响应人的名义转账,否则将被作否决响应处理。

七、合格响应人资格要求(资格后审)

1、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且持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含国税和地税)(若响应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一照一码”版本营业执照,则无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事业法人应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询价项目,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原件扫描件)。

2、提供至少一个2021年1月1日起至今的脱硫石膏购销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必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关键页面应包括封面、签章页及能显示项目名称和内容部分的页面,否则视同该业绩无效。)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八、响应文件份数:电子响应文件壹份。

九、谈判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进行全流程电子谈判,参加本项目报价的响应人须在购买谈判文件前前往平台进行注册(申请类型请选择“供应商”,谈判组织请选择“广州发展环保建材有限公司”),注册审批通过后,方能进行报名和购买谈判文件。已注册成“供应商”的响应人可跳过本步骤,无须重复注册。

2、谈判文件的获取:

2.1 报名开始时间及报名结束时间:请于2023年5月26日14时00分至2023年6月5日16时 00分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报名参加本项目竞争谈判,报名完成后自行下载电子谈判文件。

2.2 关于电子采购平台及投标客户端使用问题,请查阅平台相关操作指引和使用手册或咨询平台客服热线:020-37850929,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十、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启事项:

1、本次谈判活动以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流程和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为准。到规定截止时间,响应人未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视为放弃报价。

2、响应截止时间、开启时间:20236 6 日9:00(北京时间)。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的响应文件,发包人不予受理。

3、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

4、开启地址: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及广州市南沙区珠电路165号南沙产业区管理服务中心211室。

5、响应人参与竞争谈判时间及地址:2023年6 6 日10:00(北京时间),地点为广州市南沙区珠电路165号南沙产业区管理服务中心211室。响应人需派代表即响应人在其响应文件中列明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谈判自带电脑到现场参与竞争谈判会议。

十一、潜在响应人或响应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谈判公告及谈判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报价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形式(异议书须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署,格式详见公告附件)向发包人提出,发包人在异议受理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可以不予受理:

  1. 异议提起人不是响应人、潜在响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2. 未在规定的异议期限内提出;
  3. 本谈判文件规定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但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4. 异议函未按照要求签字盖章的;
  5. 异议函未提供有效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的;
  6. 开启现场已经响应人确认的事项,开启后响应人又该事项提出异议的;
  7. 异议提起人对已经撤回的异议,以同一理由提出的;
  8. 发包人已经作出明确答复,无新的事实证据,又就同一问题提出异议的。

注: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竞争谈判谈判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虚假、恶意或通过非法途径获取证明材料的,发包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列入集团公司不良供应商名单,取消一定期限内参与集团公司谈判活动

十二、其他事项:

1、若因发包人的自身原因(如谈判计划调整等)导致本项目的谈判无法再继续推进,发包人有权在合同签订前终止谈判,不论本次谈判成功与否,发包人均不承担响应人准备响应文件、递交响应文件以及参加本次谈判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不论响应人中选与否,响应文件资料都不予退还;如成交,发包人将在电子采购平台通知。

2、对谈判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上及时发布,该澄清、更正或更改的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响应人具有同样约束力效力。响应人应主动上网查询。发包人不承担响应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上述澄清、更正或更改在平台上发布的同时,将通过第三方短信平台发送短信提醒响应人进行查询。此短信仅系友情提示,并不具有任何约束性和必要性,发包人不承担响应人未收到短信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金洲坦头村            邮编:511458

联系人:朱建标

电话:(020)84689690/13145776905

邮箱:12020093@gdg.com.cn

                     发包人:广州发展环保建材有限公司

                                      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