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班组广告制作供应第二次询价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2-07-08 13:03:34

询 价 函

 

因我司营业厅按集团上墙宣传要求,为提高客户服务部的整体形象,打造客户服务部营业厅的文化建设,现开展2022年班组广告制作供应第二次询价项目询价工作,需制作墙报、停气封条、横幅、燃气保险宣传环保袋、禁止围蔽告知条、工商用户检查表、档案袋等相关产品,具体事项如下:

一、产品订制名称和内容要求:

广告宣传栏、宣传画、资料文件取阅架等相关产品,要求如下:

1、墙报:数量:8张,材质:PP纸光膜,尺寸:60*80cm,(需做设计、上门安装,不定期更换版面);

2、停气封条 :数量:10000张,材质:不干胶,尺寸:6*8cm,需做设计排板(有模板);

3、横幅:10个,材质:标准,尺寸:5米;

4、燃气保险宣传环保袋:数量:3000个,材质:布袋(非无纺布),尺寸:50*30*45cm,需做版面内容设计(单面印刷,内容为广燃优选和保险);

5、禁止围蔽告知条:数量:10000张,材质:不干胶,尺寸:6*8cm,需做设计排板;

6、工商用户检查表:数量:50本,每本100页,尺寸:A4,2色,一式二联,有模板;

7、档案袋:数量:5000个,尺寸:正常A4大小。

制作要求:产品设计应符合要求,尺寸应规范,无损坏、外表美观。以上产品将分多个批次制作。项目服务地点:广州市南沙区。

 

二、资格条件:

    1、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价,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项目报价原则

1、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否决该报价响应人的报价:

1.1、没有对所有询价项目进行报价,如少报、漏报或单项报价为零的;

1.2、不同报价响应人中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以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评标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

1.3、没有按采购项目描述要求(如品牌、型号、规格、材质、供货期等)报价;

1.4、报价响应人报错价,来函说明原因并主动提出放弃报价的,经发包人核实批准的。

2、参与报价响应人应了解清楚物资需求后再报价,如成交单位无故拒绝供货,则按发包人的相关制度考核。

3、响应人在报名前如对询价文件有疑问,可在采购平台“询价文件澄清查看”中提出,询价文件澄清说明同样视为为询价文件、合同的补充。

4、本次采购项目,依据总报价由低至高排名,总报价最低者为首选成交人,最低报价如出现上述情况而遭否决的,则顺延至第二名成交,以此类推,或由发包人组织重新询价,报价含增值税。

5、本项目以固定单价形式报价,不随物价水平以及政策变化等因素的变化而调整。

6、报名时间:2022年7月 8 日 0  时至  2022年7月 13 日 12 时,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报名前前往平台完成注册,已注册的可跳过本步骤,无须重复注册。

四、成交及合同签订

1、发包人在报价截止时间后开启报价;

2、有效不含税总报价(没否决的报价)最低的报价响应人推荐为首选成交候选人,报价次低者的报价人为第二成交候选人。

3、如果两家或以上的报价人总报价相同且为最低报价,相同报价的报价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二次报价,最低报价还是相同的则摇珠决定首选成交候选人。

4、成交结果由发包人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人应及时登陆广州电子采购平台确认,《成交通知书》是签订合同的依据和组成部分。

5、成交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合同格式见附件2)。

6、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与发包人签订合同的,或在报价过程存在其他不良行为的,发包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有权将成交人资格转给第二成交候选人,并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7、如供应商在参与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登记、招标采购活动以及合同履约过程中,在诚信、交付、质量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发包人根据不良供应商问题性质、影响范围及情节严重程度,取消其不同期限参与发包人的招投标及采购活动资格,并上报广州发展。

五、发包人将不承担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报价文件要求

1、提交的报价文件应加盖公章;内容包括:报价函、营业执照复印件、其他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文件。

2、报价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 15 日12时。响应人须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eps.gdg.com.cn),在截止时间之前在线报价,并上传文件。

3、响应人应在报价函中根据自身经营情况填写税率,如无法开具报价函中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将被取消本次报价资格。

4、参加本项目的单位须在下载询价文件前前往平台进行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可跳过本步骤,无须重复注册。

 

询价人:广州南沙发展燃气有限公司

联系人:龙启柱    

电  话:020-84680810

                         (招标机构签章位置) 广州南沙发展燃气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6日   
附件1:报价函                         

 

报价函

致:

我方确认收到贵方提供的  2022年班组广告制作供应第二次 项目的询价函内容,我方:                            (报价人名称)作为报价者正式在此提交报价文件。

    我方已完全明白询价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重申以下几点:

1、我方决定参加          项目的报价。

2、我单位最终含税报价为         元(大写:人民币             元),报价包含   %增值税、安装费等费用。具体报价如下(以下报价单明细表,采购单位可依据项目实际需要进行数量调整):

序号

产品

数量

材质

尺寸

材质及要求

不含税单价

含税单价

1

墙报

8

PP纸光膜

60*80cm

含设计、上门安装

 

 

2

停气封条

10000

不干胶

6*8cm

含内容排版

 

 

3

横幅

10

标准

5米

含设计、上门安装

 

 

 

 

4

燃气保险宣传环保袋

3000

布袋(非无纺布)

50*30*45cm

含版面设计

 

 

5

禁止围蔽告知条

10000

不干胶

6*8cm

含内容排版

 

 

6

工商用户安全检查表

50

-

A4

2色,一式两联,有模板

 

 

7

档案袋

5000

-

A4

-

 

 

 

不含税价格总计: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元)

含税价格总计: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元),税率: %,税额:

 

3、本报价文件的有效期至递交截止日后90天有效,如中选,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

4、我方保证,我方在本项目项下提供的服务或使用、销售的货物均不侵犯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否则,我方应赔偿就此给贵方导致的损失。我方还保证,我方所提供服务或货物的说明书或使用方法,或贵方使用我方销售货物和产品达到通常使用目的所必须的使用方法,应不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否则,我方应赔偿就此给贵方导致的损失。

5、我方如果中选,将保证履行合同约定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任务。

 

 

报价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附件2

2022年班组广告制作供应合同

 

甲方(买方):广州南沙发展燃气有限公司

乙方(卖方):

1. 供方保证

1.1 乙方为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为第2条所述产品的合法生产商或经销商。

1.2 乙方所供产品相关知识产权为乙方合法取得或经产权人许可。

1.3 乙方、生产商及乙方供应的产品在公众、社会舆论、媒体、主流网络等无发生不利信息或报导。

2.产品

2.1 甲方向乙方采购的产品详见下表(或附件清单,以下称“产品”)。

名称

材质

型号

采购量

单价

价格合计

墙报

PP纸光膜

60*80cm

8

 

 

停气封条

不干胶

6*8cm

10000

 

 

横幅

标准

长5米

10

 

 

燃气保险宣传环保袋

布袋

50*30*45cm

3000

 

 

禁止围蔽告知条

不干胶

6*8cm

10000

 

 

工商用户安全检查表

-

-

50

 

 

档案袋

-

A4

5000

 

 

价格总计(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元)

注:上述价格为含  %增值税价。

2.2 乙方所供产品应为全新的、尚未拆封及使用的原装产品。

2.3 如属进口产品,乙方还应向甲方提交产品来源地及进口文件证明,以及清缴进口关税证明。

2.4乙方负责以上货物的运输、安装及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2.5 本合同价格是综合固定单价,本次数量为暂定数量,甲方有可能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或减少数量,最终按实结算,如结算价超过合同价10%的,需签订补充协议。

3.技术要求

乙方所提供的 墙报、停气封条、横幅、燃气保险宣传环保袋、禁止围蔽告知条、工商用户安全检查表、档案袋必须提交样板给甲方确认并同意后才可以制作成品。

4. 产品的质量、安全

4.1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应来源合法、质量合格、安全、可靠,应具备该类产品通常功能、该产品说明书载明功能及甲方特别要求的功能,应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等所有质量、安全等标准及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三包”规定),履行了规定的所有手续(如有该等手续),并应向甲方提供产品合格证等有关证明。乙方对其所供产品的质量、安全等承担不可免除及减轻的全部责任。

4.2 采购期内,至甲方验收乙方所供全部产品之日前,上述产品的有关国家、地方、行业标准进行调整、修订的,应以最新及最严格标准为准。

4.3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如无国家、地方及行业等标准,则应符合甲方要求;或虽有上述标准但甲方还有特殊要求的,则还应符合甲方特殊要求。上述甲方要求或特殊要求,由甲方另行明确。

4.4 乙方如非其所供应的产品的生产商,则其对所供产品的质量、安全等与生产商承担连带责任。

5. 产品包装及送货

5.1 乙方所供产品包装方式应适当,应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等标准及要求,包装方式应适合运输及甲方存放。

5.2乙方负责以适当方式按甲方要求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交货期限为自乙方收到甲方订单之日起五天内到货,乙方运输应保障产品的质量、安全。

5.3 如甲方对产品包装、运输有特殊要求的,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执行。

5.4 上述产品包装、运输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6. 产品验收

6.1 到货验收:乙方按甲方要求将产品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后,在甲方检定合格后,甲方进行验收;乙方所供产品符合要求的,甲方验收后予以签收;乙方所供产品不符合要求的(比如该批次送检不合格率超过2%或其他甲方认为乙方所供产品不满足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签收的,其签收单据作为结算依据。检测不合格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6.2甲方的验收及签收不免除或减轻乙方对其所供产品质量、安全等的责任,乙方应根据本合同及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承担相关责任,甲方保有根据前述规定追究乙方责任的权利。

6.3产品所有权自甲方签收之时起转移予甲方,产品毁损灭失风险亦随之转移。

7. 售后服务

7.1 乙方保证所供产品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保障,且标准不低于国家“三包”的有关规定,保证按上述规定、乙方及厂家承诺、甲乙双方约定向甲方提供售后服务。

7.2 乙方所供产品的质量保修期为 \ 个月,(乙方提供的   \ 必须是全新生产的产品),自甲方完成签收及验收乙方所供产品之日起算 。质保期内,  \ 小时服务。  \ 小时内实质响应, \  小时内到用户现场。故障在检修  \ 小时后仍无法排除,乙方应在  \ 小时内提供与故障设备规格型号相同的备用设备供单位使用,直至故障设备修复。产品出现故障,相关费用按质保规定承担。质保期后,产品出现故障,乙方仍应按上述规定提供维修等服务,但除产品存在设计、制造、工艺、材料等方面的缺陷外,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为保证甲方获得及时售后服务,乙方指定   为联系人,联系电话为     ,联系地址为      

7.3 质保期内,乙方涉及第1条所述保证的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即时通知甲方并作出说明。在产品使用过程中,乙方联系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及其他联系方式变化的,乙方应在发生上述变化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通知甲方。

7.4在产品使用过程中,发现产品存在设计、制造、工艺、材料及质量等缺陷影响或可能影响甲方安全使用的,乙方应即时告知甲方。

8 结算及付款

8.1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确定合同结算价款:

本合同第2条价款为订货预计价款,甲方应付予乙方的价款以合同单价乘以实际采购数量的价款为准。除结算价款外,甲方无须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款项。付款的依据为本合同、甲方签署的入库单据。如结算价超过合同价10%的,需签订补充合同。

8.2 双方同意,甲方按下述方式支付价款:

在乙方按甲方要求制作产品,按第6条甲方签收并按8.1条双方对帐确定价款后,甲方每季度付款一次,乙方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开具全额  %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发票后二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完全款。

8.3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完结算价款的全额合法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顺延付款时间。因乙方开具的发票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发票引起税务问题的,乙方需依法向甲方重新开具发票,并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违约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

8.3.1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及时向甲方开具可以抵扣税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因乙方开具发票不及时给甲方造成无法及时认证、抵扣发票等情形的,乙方需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

8.3.2  乙方向甲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必须确保发票票面信息全部真实,相关材料品目、价款等内容与本合同相一致。因发票票面信息有误导致发票不能抵扣税款或者被认定为虚开的,乙方需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

8.3.3  乙方收取价外费用的,需依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必要时,甲方需协助乙方提供开票所需资料。

9. 合同解除

9.1 发生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任何一方有权在书面通知对方条件下解除本合同,并应同时出具发生不可抗力的证明。

9.2  乙方供应产品不符合要求导致甲方取消全部采购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9.3  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5.2条所述时间交货,逾期超过20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9.4  甲方未能根据第8条规定依时向乙方支付价款超过 20天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9.5  甲方按9.2、9.3条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在甲方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后10日内返还甲方已支付的价款以及自支付之日起至返还之日止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10. 违约责任

10.1 甲方未根据第8条规定向乙方支付价款的,应从逾期之日起每日向乙方支付按应付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五计算的违约金,乙方未根据第5.2条所述时间交货的,应从逾期之日起每日向甲方支付按逾期交付货物金额的万分之十计算的违约金。

10.2 乙方违反第1条所述保证的,及/或乙方所供产品不符合本合同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质量、安全、型号、数量、颜色外观不符要求等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取消全部或不符合要求部分的采购,或要求乙方换货、折价及修复,乙方应承担相关责任及费用,并补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甲方先予赔偿客户、产品使用者损失的,乙方应对甲方予以完全赔偿。

10.3甲方有权随时到乙方生产现场进行监测,若发现乙方违反甲方要求的规定,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11. 纠纷解决

合同履行中发生纠纷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12.其他

12.1 甲方向乙方出具的所有书面文件(包括签收、结算单据等)均应相应加盖甲方公章或部门业务章方为有效。

12.2 乙方保证在本合同履行期内,具有从事本合同项目的资质、许可及产品达标、合格证明等(以下统称资质,包括但不限于法定资质及本合同项目要求资质),且资质在签约时及合同履行过程中持续有效,还保证其分包商、外购设备供应商具有所需的相应资质并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12.2.1乙方资质一旦出现失效、未通过年审(年检)或被注销的,应立即通知甲方。

12.2.2  乙方资质出现失效、未通过年审(年检)或被主管部门注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将合同未完成事项转由有资质的单位承接,已完成的事项按实结算。如因上述情形导致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完全赔偿。

12.2.3  乙方存在提供虚假法定资质、无资质而假冒有资质或挂靠借用他人资质等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将合同未完成事项转由有资质的单位承接。乙方应负违约责任,赔偿甲方遭受的全部损失。

12.2.4合同履行期内,如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新增规定执行本合同项目工作须具备法定资质的,乙方应及时申请并获得该法定资质。如乙方未在规定期限内获得该法定资质,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将合同未完成事项转由有资质的单位承接,已完成的事项按实结算。

12.3下列文件应被认为是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并互为补充和解释的,如有模棱两可或互相矛盾之处,以先后排列次序为优先。

(1) 合同;

(2) 合同附件。

12.4本合同于2022年  月    日在广州市南沙区签订,经甲乙双方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采购期限自2022年   月   日起至 2022年   月   日止;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设备材料买卖合同签署页)

甲方:                乙方:

广州南沙发展燃气有限公司  

  (盖章)                        (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对应合同名称:  2022年班组广告制作供应合同  

 

廉洁协议

 

甲方: 广州南沙发展燃气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依法经营、廉洁从业意识,完善自我约束、自我监督机制,营造守法诚信、廉洁高效的工作环境,防止发生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央、省和广州市有关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各项规定,特订立本廉洁协议:

第一条 双方共同的责任和义务

(一)严格遵守关于市场准入、招标投标、工程建设管理、物资采购、投资并购、国有资产处置等市场经济活动的法律法规制度以及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各项规定。

(二)严格履行合同约定,自觉承担合同义务。

(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诚实守信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

(四)建立健全自我监督机制,开展廉洁教育,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有关纪检监察部门举报。

第二条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甲方相关工作人员,在业务活动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贯彻落实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廉洁从业的规定,建立企业诚信档案; 

(二)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开展各项业务活动,为乙方提供公平的竞争环境与平台; 

(三)不准向乙方泄露涉及有关业务活动的内部决策机密; 

(四)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红包、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五)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六)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境内外旅游等提供方便;

(七)不准向乙方介绍配偶、子女、亲属参与与甲方有关的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第三方单位;

(八)不准参与影响相关工作正常和公正开展的其他活动;

(九)不准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的内容。

第三条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乙方及其下属企业相关工作人员,在与甲方业务活动的交往过程中,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二)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甲方的母公司、上级主管部门及甲方的其他关联公司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赠送回扣、红包、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三)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与甲方相关的单位或个人提供高消费宴请及娱乐活动;

(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与甲方相关的单位或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五)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与甲方相关的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取、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境内外旅游等提供方便;

(六)不准以谋取非正当利益为目的,擅自与甲方工作人员就业务问题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利益默契;

(七)发现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廉洁协议规定的,应向甲方单位举报。甲方受理举报部门:综合部;举报电话:【020-84984711】;举报传真:【020-84683907】;举报邮箱:【zhangmm@gdg.com.cn】。

第四条  法律责任

(一)甲方违反本廉洁协议第一条、甲方相关工作人员违反本廉洁协议第二条约定的,经查证属实,严格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给予相关人员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相关工作人员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乙方及其下属企业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廉洁协议第一、三条约定的,经查证属实,甲方可视情节轻重对乙方实施一定期限的市场禁入,以及有权立即单方解除与乙方已签订的相关业务合同以终止相关业务合作;乙方及其下属企业的工作人员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条  协议生效及法律效力

(一)本廉洁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二)除非甲乙双方另行签订新的廉洁协议,否则本廉洁协议在甲方与乙方存在业务关系期间均对双方产生约束力。

第六条  协议书份数

本廉洁协议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份。

甲乙双方确认在签订本廉洁协议前已仔细阅读条款内容,甲乙双方对本廉洁协议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已清楚知悉并承诺遵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