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2025年分公司饮用水采购项目 公告

发布日期:2022-06-08 16:48:52

~询价函

各报价响应人:
因业务需要,我单位现通过公开询价形式选定桶装水及支装水供应配送服务单位,具体事项如下:
一、服务需求
1、我单位拟采购鼎湖山泉桶装水(分别为18.9L和12L)及支装水(350ML,24瓶/箱),免费提供送水上门、更换、维修饮水机及定期清洗饮水机等售后服务。
2、桶装水需求量18.9L约10000桶、12L约1000桶、支装水约1800箱。
3、送水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龙口东路190号1-6楼
4、服务单位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5、服务时间:三年
二、资格条件
1、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价,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项目报价原则
请按照附件1报价函格式报价。本项目以固定总单价形式报价,不随物价水平以及政策变化等因素的变化而调整。数量为暂定量,双方按实际采购量结算。
本项目设预算价,报价人不得超过本项目预算价。
四、成交及合同签订
1、响应人满足本询价函第二条“资格条件”,报价最低合格报价响应人推荐为首选成交候选人,报价次低者报价人为第二成交候选人。如发包人审核认为报价超出市场价范围,则有权终止此次询价。
2、如果两家或以上的合格报价响应人的报价相同且为最低报价,则摇珠决定首选成交候选人。
3、成交结果由发包人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4、成交人应及时到发包人处领取《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签订合同的依据和组成部分。
5、成交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30日内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合同格式见附件2),询价文件、成交人的报价文件以及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作为合同附件,合同经发包人审核盖章后实施。
6、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与发包人签订合同的,发包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有权将成交人资格转给第二成交候选人。
五、发包人将不承担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六、报价文件要求
 1、提交的报价文件应加盖公章;内容包括报价函、营业执照等。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特征码不一致(以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评标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
2、递交报价截止时间及地点: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2年6月23日16:10时前,逾期拒收,响应人须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eps.gdg.com.cn),在截止时间之前在线报价,并上传响应文件。
参加本项目的单位须在下载询价文件前前往平台进行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可跳过本步骤,无须重复注册。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东路190号           
联系人:曹小姐                             
电话:13642324182\38298822-5013


                    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东区分公司(招标机构签章位置)
                                      2022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