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评估邀请函公告
发布日期:2018-06-28 14:19:25窗体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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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函
各报价响应人:
发包人拟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评估项目,现就本服务项目的采购以询价形式邀请贵单位,欢迎贵单位进行报价。有关情况如下:
1、项目简介:根据《国家能源局、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推进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安全【2015】126号和《黄阁镇2018年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南黄安办【2018】第40号)精神,要求企业对照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标准,结合日常安全大检查按照“边查边改”的原则每年组织开展标准化自查自评工作,黄阁镇安办要求辖区企业在2018年8月20日前完成考评工作并建议我司通过第三方机构开展相关评估工作。我司结合2018年安健环工作计划拟在下半年开展此项工作。
2、项目内容:合同生效后2018年9月30日前完成以下工作。
一、评审内容
根据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实施细则(试行)》(办安全【2011】83号对甲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组织3-4名专家进行现场评审。
主要内容:(1)安全生产目标;(2)组织机构和职责;(3)安全生产投入;(4)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5)教育培训;(6)生产设备设施;(7)作业安全;(8)隐患排查和治理;(9)重大危险源监控;(10)职业健康;(11)应急救援;(12)信息报送和事故调查处理;(13)绩效评定和持续改进。
二、评审要求:
1、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实施细则(试行)》(办安全【2011】83号开展现场查评。
2、对查评结果必须有完整的查评报告。
3、对照评价标准查出的问题必须有整改建议。
4、评价机构按照南方能源监管局要求将企业工作方案、年度工作计划和评估情况报告南方能源监管局相关机构备案。
三、评审方式:
1、安全性评价采取现场评价方式。
2、现场评审后15天内乙方向甲方提交正式评审报告5份(附电子版),评价机构按照南方能源监管局要求将企业评估情况报告南方能源监管局相关机构备案。
四、履行地点、期限及评审人员要求:
1、履行地点:广州珠江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生产厂区。
2、评审时间:现场评审2天。
3、履行期限:2018年9月30日前完成。
4、评审人员要求:具备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五、评价单位资质要求:
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具有发电厂安全性评价或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的资质,且有发电厂安全性评价相关项目的业绩评价机构。
注:联 系 人:欧沛凌电 话:39001033
陈 昕 电 话:39001205
对以上服务的报价为含税总包价,已包括利润、设备、进行现场评审专家费、用品耗材及增值税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保险费、交通食宿等费用。
请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http://eps.gdg.com.cn/)上直接报价。
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咨询电话:37850929、37850152(周一至周五 8:30 ~ 12:00 14:00 ~ 17:30)
3、服务地点:广州珠江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
广州珠江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
生产技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