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LNG气瓶委托运输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4-09-05 16:03:24

#2025年LNG气瓶委托运输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各报价响应人:

    广州东部发展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包人”)拟实施2025年LNG气瓶委托运输服务项目采购,现就本采购项目服务以公开询价形式选择响应单位,欢迎贵单位进行报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范围、内容

1、项目简介:本项目为2025年LNG气瓶委托运输服务项目采购,要求具备相关资质的企业根据甲方要求运输LNG气瓶,服务期限:本合同服务期限为一年,从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11月30日,采取1年的服务年限方式。

2、项目内容:详见附件2《用户需求书》。

3、工作地点:广州市

二、资格条件:

1、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具备运输LNG气瓶的资质(危险货物运输2类1项)。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2、响应人应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项目要求:

见附件2《用户需求书》

四、项目报价原则

1. 总报价表的总报价系按本询价文件数量计算的暂定价,实际结算价格以实际采购的数量为准,单价固定、合同履行期内不作调整。实际结算价格=∑固定综合单价×实际采购数量。

2.  报价总价是在乙方为甲方提供运输服务期间,乙方车辆产生的燃油费、过桥费、停车费和乙方运作人员加班费由乙方负责承担。除此之外一切在此合同下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车辆折旧、养路费、保险费、车船使用税、运管费、车辆年审季审费、路桥年票费、GPS安装和使用费、维修保养费、危运设备更新费、运作人员工资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3.  上述价格已含报价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应缴纳的一切税费。

4.  本项目发包人设有最高限价,开启各响应人的报价响应文件前最高限价不公布

5.  报价人与其他报价人加密打包报价文件的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以广州发展电子采购 平台评标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时,报价无效。

五、开启、评审、成交及合同签订

1、发包人组织评审小组开启各响应人的报价响应文件后开启最高限价,然后由评审小组对报价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2、经评审,通过资格审查并满足询价文件的用户需求书及合同条款要求,评审价格最低且不超过最高限的合格报价响应人推荐为首选成交候选人,评审价格次低者且不超过最高限的报价人为第二成交候选人。

3、如果两家或以上的合格报价响应人的报价相同且为最低报价,则摇珠决定首选成交候选人。

4、如所有评审价格均高于最高限,则将所有响应人的评审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与响应人沟通,最先接受最高限的响应人为首选成交候选人。

5、若全部响应人的评审价均高于最高限且不接受最高限,则本次询价失败。

6、成交结果由发包人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7、成交人应及时到发包人处领取《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签订合同的依据和组成部分。

8、成交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合同格式见附件3),询价文件、成交人的报价文件以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作为合同附件,合同经发包人审核盖章后实施。

9、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与发包人签订合同的,发包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有权将成交人资格转给第二成交候选人。

六、发包人将不承担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七、报价文件要求

1、提交的报价文件内容包括:报价函(签字、盖章)、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以及其他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文件。

2、递交报价截止时间及地点:

密封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102310:00时前,逾期拒收。响应人须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eps.gdg.com.cn),在截止时间之前在线报价,并在附件上传报价文件盖章版扫描件(包括报价函、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以及其他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文件)

  1. 参加本项目的单位须在下载询价文件前前往平台进行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可跳过本步骤,无须重复注册。
  2. 关于电子采购平台操作问题,请拨打服务专线:020-37850929。

八、本公告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eps.gdg.com.cn)和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https://ygcg.gzggzy.cn)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九、潜在报价人或报价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形式(异议书须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格式详见公告附件1)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在异议受理之日起1日内作出答复。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东部发展燃气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增城区新城大道400号新城总部中心22号楼    邮编:511300

联系人:李桂珍      电话:13710568689   邮箱:ligz608@163.com

十、报价人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的,提出异议的报价人可以在收到或应当收到异议答复书的10内,书面向招标监督管理机构提起异议申诉(格式详见公告附件2)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战略管理部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23楼,邮编:510623

联系人:刘工   电话:020-37852032

  

 

广州东部发展燃气有限公司

 (招标机构签章位置)

2024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