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LNG应急调峰气源站配套管线工程(黄阁门站-华润横沥能源站段及珠电二期燃气管道段)气候可行性论证及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服务采购项目公告

发布日期:2024-07-08 08:44:28

价公告

各响应人:

发包人拟实施广州LNG应急调峰气源站配套管线工程(黄阁门站-华润横沥能源站段及珠电二期燃气管道段)气候可行性论证及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服务采购项目,现就本项目服务以密封报价形式选择响应单位,欢迎符合条件的响应人提供报价文件。有关情况如下:

一、项目范围、内容和要求

1、项目简介

新建高压管道约37.83公里,沿线新建细沥阀室 1座、大岗门站1座、横沥调压和气化站1座。主要分为3部分进行建设:(1)珠电LNG二期段:管线长度为7.12公里,设计压力为 9.2MPa,管径DN500,管线自位于黄阁大道西侧的广州LNG应急调峰气源站配套管线工程(调峰气源站—黄阁门站段)预留阀井起,往南沿莲溪大道、环市大道北敷设至珠江LNG电厂二期项目地块内,途径黄阁镇、南沙街道等。(2)黄阁门站-横沥调压和气化站段:管线长度为26.51公里,设计压力为9.2MPa,管径DN700,管线自现状黄阁门站起,往西南沿虎沙大道、穿越黄阁立交沿南沙港 快速路鱼黄支线敷设至鱼窝头立交后,往南沿南沙港快速路敷设至 拟建细沥阀室,往南沿南沙港快速路、穿越新联立交到达大岗门站,往南沿南沙港快速路敷设至S111省道,再往西沿S111省道敷设至横沥调压和气化站,途径黄阁、东涌、大岗、横沥等镇街,新建 大岗门站1座、细沥阀室1座。(3)华润南沙横沥能源站配套管线:管线长度为4.2公里,设计压力为6.3MPa,管径为DN300,管线自横沥调压和气化站起,往西南沿S111敷设至万环西路后,往南沿万环西路敷设至华润分布式能源站,途径横沥、万顷沙等镇街,新建横沥调压和气化站1座。

2、服务内容及要求

按照《气候可行性论证管理办法》、《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技术规范》等相关标准规范对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广州LNG应急调峰气源站配套管线工程(黄阁门站-华润横沥能源站段及珠电二期燃气管道段)提供气候可行性论证服务及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服务。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附件2用户需求书。

  1. 服务期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开始至完成气候可行性论证服务及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止。

二、资格条件:

1、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按国家法律经营。企业法人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政府机关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比,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2、气象资料的使用或来源应符合《气候可行性论证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第18号)第九条的规定:论证机构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应当使用气象主管机构直接提供的气象资料或者经过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审查的气象资料。报价人须提供省气象档案主管机构出具的能够获取广东省国家气象站和区域自动气象站资料的证明。

3、报价人具有2021年1月1日起至报价截止时间已完成的气候可行性论证业绩及雷电灾害风险评估业务业绩,需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并且同时提供相关成果报告已通过的专家评审意见作为业绩证明,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或中标通知书日期为准。

4、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气象类相关高级技术职称,并具有以项目负责人或主要编制人从事气候可行性论证或雷电灾害风险评估工作的经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报价原则

1、请按照附件1报价函格式报价。

2、如报价的小写、大写金额不一致,则以大写为准。

3、报价均含税率为6%的增值税费。

4、本项目发包人设有拦标价,开标前拦标价不公布。

5、本项目采用总价包干报价:包括完成本合同标的事项的全部费用,以及保险、税费和其它费用等一切支出。

四、成交及合同签订

1、发包人组织评委开启报价后开启拦标价,然后对密封报价文件进行评审,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有效报价响应人不足3家时,本次询价失败。

2、经评审,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报价响应人为合格报价响应人,报价最低且不超过拦标价的合格报价响应人推荐为首选成交候选人,报价次低且不超过拦标价的合格报价响应人为第二成交候选人。

3、如果两家或以上的合格报价响应人的报价相同且为最低报价,则采用报价文件提交时间先后确定排序的先后,以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在线报价文件提交时间为准。

4、如报价最低的高于拦标价,则按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最先接受拦标价的为首选成交候选人。

5、若全部报价人均高于拦标价且不接受拦标价,则本次询价失败。

6、成交结果由发包人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7、成交人应及时到发包人处领取《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签订合同的依据和组成部分。

8、成交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合同格式见附件3),询比文件、成交人的报价文件以及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作为合同附件,合同经发包人审核盖章后实施。

9、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与发包人签订合同的,发包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有权将成交人资格转给第二成交候选人,以此类推。

五、报价文件组成及要求

1.提交的报价文件应在每一页加盖公章;内容包括:报价函、营业执照、相关资质文件、业绩证明等资料、其他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材料等。

2、报价函原件扫描件(格式见附件1);

3、报价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扫描件;

4、气象档案主管机构出具的气象资料证明原件扫描件;

5、一项气候可行性论证业绩以及一项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报告业绩证明资料扫描件,提供相关的合同(包括但不限于首页、关键页、签章页)或中标通知书;并且同时提供成果报告已通过的专家评审意见等的原件扫描件;

6、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的技术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

7、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的业绩证明资料,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首页、签章页、关键页)或项目气候可行性论证或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报告项目负责人或主要编制人证明页原件扫描件;

、视为无效的报价文件

1.有串通报价现象的。

2.报价人不满足“二、资格条件”要求的。

3.响应人与其他响应人加密打包报价文件的电脑机器特征码不一致(以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评标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

、询比文件的获取

各响应人请于2024年7月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24年7月11日17时00分,自行到广州发展集团电子采购平(https://eps.gdg.com.cn)报名并及时下载询价文件。询价文件下载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1日17时30分。

、递交报价截止时间、地点及方式:

1、本项目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进行全流程电子采购,参加本项目报价的单位须在下载采购文件前前往平台进行注册。已注册的响应人可跳过本步骤,无须重复注册。

2、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2日9时00分前,逾期拒收。在截止时间之前,响应人须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在线报价,并在附件上传要求的报价文件扫描件。本项目不接受线下报价。

3、发包人将不承担响应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十、公告发布

本公告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和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https://ygcg.gzggzy.cn)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一、异议处理

潜在报价人或报价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结果的公示期间内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在异议受理之日起1日内作出答复(异议书须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格式详见附件4)。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中心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大厦10楼

联系人:吴工 

电话:020-37853010 

十二、异议申诉

报价人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的,提出异议的报价人可以在收到或应当受到异议答复书的10日内,书面向招标监督管理机构提起异议申诉(格式详见附件5)。

十三、监督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工

电话:020-37850779

 

 

                      

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中心

           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