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心调压站扩容改造工程施工监理服务项目公告

发布日期:2023-07-27 09:47:42

询价公告

 

各响应人:

发包人拟实施 田心调压站扩容改造工程施工监理服务 采购项目,现就本项目的服务以公开询比形式选择响应单位,欢迎各单位参与。有关情况如下:

一、项目范围、内容

1、项目简介:本次工程拆除站内原有城市中压过滤计量调压装置,并对太和调压站来气收球装置进行改造,在广州市天然气利用工程四期工程田心调压站在建工艺装置区北部新增相应的工艺装置用于给城市中压和佛山南海中压用户供气。扩容改造后田心调压站设计规模将达到近期120000Nm³/h,远期160000Nm³/h,其中佛山南海供气规模80000Nm³/h,原有城市中压供气规模近期40000Nm³/h,远期80000Nm³/h。。

2、项目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

3、服务地点:田心调压站(广州市白云区),门站具体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朝阳联滘路4号。

二、资格条件:

1、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督)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比,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2、项目实施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之一资质:

(1)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甲级资质;

(3)化工石油工程监理专业甲级资质。

3、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或化工石油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

4、响应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响应人声明》(详见附件一)。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项目要求:

1、见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

2、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响应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响应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采购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采购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响应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法律法规或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项目报价原则

报价标的:该项目报价为田心调压站扩容改造工程施工监理服务采购,包含但不限于6%增值税、监理人人员的工资、福利费、工会经费、教育经费、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办公费、差旅费、现场补贴、公司管理费、劳保用品费、办公室和现场必备的办公器具(包括计算机)、会议室用房、检测设备和交通工具合理的购置及使用费用、现场的住宿费、电话通讯费以及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其他相关费用,定标后不再增加。

请按照询比文件第四部分规定格式报价。本项目以含增值税固定总价形式报价,不随物价水平以及政策变化等因素的变化而调整,且不接受浮动报价或其他备选报价方案。如报价后及合同执行期间遇到国家税率调整,则以报价人原含增值税报价所对应的不含增值税价格为基准,按最新的税率修正其含增值税报价。

本项目设置拦标价,拦标价为:352100元,超过拦标价的报价视为无效响应。

五、开启、评审、成交及合同签订

(一)开启与评审

1、发包人组建评审小组。

2、发包人同时开启所有响应人的报价及拦标价,随后由评审小组对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审核,满足“附表1资格及符合性审查表”为有效响应人;

3、评审小组对有效响应人进行技术评分(按附表3评审)及价格评分(按附表2评审),按照“总分=报价×60%+技术×40%”的公式计算各有效响应人的总得分,并按照总分从高到低排列先后次序(总分相同的,报价低的排先。总分和报价均相同的,由评审小组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确定排序的先后。总分最高且不超过拦标价的合格响应人推荐为首选成交候选人,总分第二且报价不超过拦标价的报价人推荐为第二成交候选人,总分第三且报价不超过拦标价报价人为第三成交候选人。

4、若总分最高的响应人报价高于拦标价,则按总分排名顺序,最先接受拦标价的为首选成交候选人。若所有有效响应人均不接受拦标价,则本次询比失败。

5、发包人将根据评审小组的评审结果和推荐情况选择第一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若第一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则发包人选择第二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依此类推;若所有成交候选人均放弃成交,则本次询比失败。

成交与合同签订

1、成交结果由发包人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人应及时登陆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确认,《成交通知书》是签订合同的依据和组成部分。

2、成交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询比文件所附合同文本(第三部分)与发包人签订合同,询比文件、成交人的响应文件均作为合同附件,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双方单位公章后正式生效。

3、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与发包人签订合同的,发包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有权将成交人资格转给第二成交候选人。

4、如有必要,发包人将在合同签订前查验成交人响应文件中佐证资料的原件。

六、发包人将不承担报价人准备响应文件和递交响应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七、响应文件要求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 8月 2日 9:30 前,逾期拒收。响应人须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在截止时间之前在线响应报价,并上传响应文件。

提交的响应文件请以清晰扫描件的形式上传到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报价界面的附件栏。

3、响应人与其他响应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特征码不一致(以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评标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

4、响应文件内容应包括:

(1)响应人声明;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4)资格审查资料

(5)监理大纲;

(6)响应人规定的其他资料;

响应人在评审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询比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中午77号 邮编:510623

联系人:罗工       电话:020-87584513

邮箱:luok@gdg.com.cn

 

                     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高压运行分公司

                                         (加盖公章)

                                                  2023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