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度中心废旧物资处置项目公告

发布日期:2023-05-23 10:34:30

~采购公告

各报价响应人:
发包人拟实施调度中心废旧物资处置项目,现就本项目的服务以公开询价方式选择响应单位,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进行报价。有关情况如下:
一、项目范围、内容
1、项目简介:
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调度中心已报废的固定资产﹑高/低值设备、低值废旧物资。
2、项目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
3、服务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吉路13号、罗冲围仓库(罗冲围孖涌街))。
二、资格条件:
1、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价,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2、项目实施资质要求:具有《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和《废旧金属收购业备案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项目要求:
    见附件2《用户需求书》。
四、项目报价原则
1、报价标的:详见用户需求书,该项目报价含税。
请按照附件1报价函格式报价。本项目以单价包干形式报价,不随物价水平以及政策变化等因素的变化而调整。报价包含但不限于下列费用:废旧物资装运、过磅、回收处置、不可预见费用等所需考虑的全部费用。
五、成交及合同签订
1、满足本采购公告第二条“资格条件”、用户需求书、合同要求,报价最高的合格报价响应人推荐为首选成交候选人,报价次高的报价人为第二成交候选人。
2、如果两家或以上的合格报价响应人的报价相同且为最高报价,则摇珠决定首选成交候选人。
3、成交结果由发包人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4、成交人应及时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处领取《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签订合同及缴费的依据和组成部分。
5、成交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合同格式见附件3),询价文件、成交人的报价文件及有关澄清文件均作为合同附件,合同经发包人审核盖章后实施。
6、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与发包人签订合同的,发包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有权将成交人资格转给第二成交候选人。
七、发包人将不承担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八、报价文件要求
    1、提交的报价文件应在要求盖章处加盖公章,报价文件内容包括:报价函、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及其他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文件。
2、递交报价截止时间及地点:
密封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29 日 9 时 00 分前,逾期拒收。响应人须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eps.gdg.com.cn),在截止时间之前在线报价,并上传响应文件。
3、报名时间:2023年5月 24 日0时至2023年5月 29 日9时参加本项目的报价人须在报名前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eps.gdg.com.cn),已注册的可跳过本步骤,无须重复注册。
4、踏勘现场时间:2023年5月 26 日9:00-16:00现场查看废旧物资,逾期不候。
5、报价人与其他报价人的电脑机器特征码应不一致(以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的检索信息为准)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吉路13号
联系人:卢工          电话:32033594       
邮箱:luzm@gdg.com.cn

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