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海(番禺)石油化工储运开发有限公司2023年度危险废物处理服务采购项目公告

发布日期:2023-04-04 14:57:44

~粤海(番禺)石油化工储运开发有限公司
2023年度危险废物处理服务采购项目
 一、项目概述
1 项目名称: 粤海(番禺)石油化工储运开发有限公司2023年度危险废物处理服务采购项目
2 项目地点: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粤海路1号
3 项目概况:
 广州LNG应急调峰气源站是保障了广州市天然气的安全稳定供应的民生项目,设计规模为100万吨/年。采用直接输出工艺和再冷凝工艺相结合处理蒸发气,配置2个16×104m3的储罐,LNG储罐采用混凝土顶及预应力混凝土外壁的全包容地上罐;最大外输气化能力为62×104 Nm3/h,近期设计输出压力6.0MPaG,远期设计输出压力为9.2MPaG,满足最大应急、调峰的要求;1座可靠泊14.7万m³LNG船舶的专用码头(水工结构按18万m³LNG船舶预留,最小兼顾3×104m3),码头长330m。

4 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1  服务内容
 负责粤海公司2023年度产生的危险废物的接收处理。
2  危险废物处置内容和标准
 废物名称:废润滑油; 废物编号:HW08(900-249-08);2023 年预计需处理量:2(吨);处置方式:利用。

3  服务要求
3.1  危险废物协议处理单位是广东省固体废物云申报系统中已备案的企业,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的危险废物类别范围包括废矿物油以及省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废物。。
3.2  根据发包人危险废物运输计划(2023年计划完成一次转移运输),及时接收发包人储存的危险废物,并采取相应的安全运输措施,危险废物每年至少转移运输一次。
3.4  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的环保和消防要求对废物运输及无害化处理。
3.5  协助发包人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3.6  给予发包人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提供必要的支持,协助发包人完成移出地环保手续,移入地手续由成交人负责。
3.7  危险废物收运的车辆应符合法律法规标准,司机、装卸员工,应在发包人厂区内文明作业,作业完毕后将其作业范围内清理干净,并遵守发包人的相关环境以及安全管理规定。
 三、资格条件:
1、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按国家法律经营。企业法人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政府机关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价,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2、响应人资质要求:是广东省固体废物云申报系统中已备案的企业,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的危险废物类别范围包括废矿物油以及省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废物。
3、响应人的业绩要求:2020年至报价截止时间,具有1个或以上危险废物接收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合同需提供首页、签章页及其他关键页,业绩时间以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获取采购文件
 起止时间:2023-4-4 14:00 至 2023-4-10 14:00
本项目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进行全流程电子采购,参加本项目报价的单位须在下载采购文件前前往平台进行注册[申请类型请选择“投标人”,采购组织请选择“粤海(番禺)石油化工储运开发有限公司”]。已注册为“投标人”或“供应商”的报价人可跳过本步骤,无须重复注册。(温馨提示:关于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相关操作方法,请查阅平台相关操作指引和使用手册或咨询易招标热线:020-37850929,咨询时间: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
 提交响应文件
 截止时间:~2023-4-10 14:00
地点: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
 公告起止时间
~2023-4-4 14:00 至 2023-4-10 14:00
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参照以下信息进行联系
 采购人:粤海(番禺)石油化工储运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贺耀华
 电话:18925194050
邮箱:19020120@gdg.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