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LNG应急调峰气源站配套码头工程生态补偿增殖放流实施方案技术咨询服务采购项目公告

发布日期:2023-01-31 16:39:25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广州LNG应急调峰气源站配套码头工程生态补偿增殖放流实施方案技术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4110-23XJ0008
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项目概况:本项目是《广州LNG应急调峰气源站配套码头工程生态补偿增殖放流实施方案》的技术咨询服务项目。本码头工程拆除原粤海石化库配套的码头(500-1000吨级油码头),新建1座可靠泊14.7万m³LNG(液化天然气)船舶的专用码头(水工结构按18万m³LNG船泊预留),码头长330m,配套建设取排水口工程和护岸加固工程,加固护岸长1082m,码头年吞吐量为100万吨。项目选址的码头坐落于广州港南沙港区小虎作业区,新沙港下游狮子洋西岸、珠江主河道与小虎岛连接处,下游15km为虎门出海口。地理坐标位于东经113°,北纬23°,北距汕头276海里,南距香港70海里,西距湛江273海里。
项目要求:根据《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广东省海洋生物增殖放流技术指南》、《国家海洋调查规范》和《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广州LNG应急调峰气源站配套码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穗南审批环评[2020]80号)和《广州LNG应急调峰气源站配套码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有关要求,编制《广州LNG应急调峰气源站配套码头工程生态补偿增殖放流实施方案》,作为项目实施增殖放流、跟踪监测和效果评估的依据,并为采购人开展增殖放流、跟踪监测和效果评估招标编制技术需求文件、提供技术咨询。
二、响应人的资格条件
1、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按国家法律经营。企业法人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政府机关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价,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2、响应人的业绩要求:2017年至报价截止时间,具有3个生态补偿增值放流技术服务项目,以合同文件为准。
3、项目负责人: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或以上职称证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获取采购文件
起止时间: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2月7日
本项目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进行全流程电子采购,参加本项目报价的单位须在下载采购文件前前往平台进行注册[申请类型请选择“投标人”,采购组织请选择“粤海(番禺)石油化工储运开发有限公司”]。已注册的报价人可跳过本步骤,无须重复注册。
(温馨提示:关于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相关操作方法,请查阅平台相关操作指引和使用手册或咨询易招标热线:020-37850929,咨询时间: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
四、提交响应文件
截止时间:2023年2月7日 10:00
地点: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
五、公告时间
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2月7日
六、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参照以下信息进行联系
采购人:粤海(番禺)石油化工储运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谭增检
电话:18926131933
邮箱:tanzengjian@gdg.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