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燃冰开采气体的高效储运项目技术咨询服务公告

发布日期:2023-01-19 10:07:33

比公告

 

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实施 可燃冰开采气体的高效储运项目技术咨询服务采购项目,现就本项目的服务以公开询比方式选择响应单位,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进行报价。有关情况如下:

一、项目范围、内容

1、项目简介:本项目针对第三轮可燃冰试采,进行采出气的净化、加工处理、储存、运输以及终端利用的研究,实现可燃冰采出气的安全高效储运,为可燃冰的商业化开采做铺垫,为可燃冰的产业化发展提供支撑。

本技术咨询服务通过对海上采出气处理、海上储运装卸及岸基接收三个阶段关键技术的研究,解决采出气高效储运的技术难题及面临的法律法规问题,确定高效储运技术路线,为可燃冰采出气储运示范应用提供技术方案支持。

2、项目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

3、服务地点:广州市。

4、提供服务的时间要求: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提供初稿,根据采购人的进度要求提供终稿。

二、资格条件:

1、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合法有效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若为分支机构参与报价,须提供其总公司授予其参与本项目报价的独家授权委托书(按第四部分附件2格式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响应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联合体由具备相应资质且承接任务的一方为牵头人。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若联合体其他成员也须具备第二条第(1)款的资格要求。联合体各方(包括牵头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三、项目要求:

    见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

、项目报价原则

报价标的:可燃冰开采气体的高效储运项目技术咨询服务,该项目报价包含但不限于项目调研费用、编制报告费用、工作人员的差旅住宿费用、6%增值税(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其他相关费用。

请按照附件3报价函格式报价。本项目以含增值税固定总价形式报价,不随物价水平以及政策变化等因素的变化而调整,且不接受浮动报价或其他备选报价方案。如报价后及合同执行期间遇到国家税率调整,则以报价人原含增值税报价所对应的不含增值税价格为基准,按最新的税率修正其含增值税报价。

本项目设置拦标价,并在所有响应人的报价开启后公布。

开启、评审、成交及合同签订

一)开启与评审

1、采购人组建评审小组。

2、采购人同时开启所有响应人的报价及拦标价,随后由评审小组对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及符合性审核,满足“附表1资格及符合性审查表”为有效响应人,通过资格及符合性审查的有效响应人少于3名使得报价明显缺乏竞争的,评审小组可以否决全部报价。若有效响应人少于3名但评审小组认为仍具有竞争性的,可以不否决全部报价,对剩余的有效响应人进行评审;否则,经评审小组评审后否决所有响应人的,本项目询比失败。如评审委员会成员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审委员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审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

3、评审小组对有效响应人进行服务评分(按附表3评审)及价格评分(按附表2评审),按照“总分=报价×40%+服务×60%”的公式计算各有效响应人的总得分,并按照总分从高到低排列先后次序(总分相同的,报价低的排先。总分和报价均相同的,由评审小组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确定排序的先后。总分最高且不超过拦标价的合格响应人推荐为首选成交候选人,总分第二且报价不超过拦标价的报价人推荐为第二成交候选人,总分第三且报价不超过拦标价报价人为第三成交候选人。

4、若总分最高的响应人报价高于拦标价,则按总分排名顺序,最先接受拦标价的为首选成交候选人。若所有有效响应人均不接受拦标价,则本次询比失败。

5、采购人将根据评审小组的评审结果和推荐情况选择第一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若第一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则采购人选择第二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依此类推;若所有成交候选人均放弃成交,则本次询比失败。

  • 成交与合同签订

1、成交结果由采购人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人应及时登陆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确认,《成交通知书》是签订合同的依据和组成部分。

2、成交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日内,按照询比文件所附合同文本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询比文件、成交人的响应文件均作为合同附件,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双方单位公章后正式生效。

3、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有权将成交人资格转给第二成交候选人。

4、如有必要,采购人将在合同签订前查验成交人响应文件中佐证资料的原件。

5、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采购人将不承担报价人准备响应文件和递交响应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响应文件要求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1)本次采购活动是全流程电子化报价,到规定截止时间,未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上传递交响应文件,视为放弃响应报价。

(2)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3 年 1 月 19 日至2023 年 2 月 8 日,报价截止时间:2023 年 2 月 9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1. 提交的响应文件请以清晰扫描件的形式上传到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报价界面的附件栏

3、响应人与其他响应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特征码不一致(以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评标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

4、响应文件内容包括:

  1. 封面(格式见第四部分附件1)加盖单位公章;
  2. 报价承诺函(格式见第四部分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提供原件扫描件);
  3. 拟派本项目的负责人简历和人员组成表,需列明人员姓名、毕业院校、学历、履历及在本项目中拟担任的职务角色等信息,格式参见第四部分附件7(加盖响应人单位单位公章,提供原件扫描件),所提供材料用于评分。
  4. 响应人在报价截止日前5年内完成过类似项目业绩,请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封面、项目名称与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等)或相关技术报告(或方案),格式参见第四部分附件5(提供上述两份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或加盖响应人单位公章之复印件的扫描件),以签订合同的时间或技术报告(方案)的落款时间为准,所提供材料用于评分。
  5. 响应人针对项目需求,提供详细的技术方案和进度计划。
  6. 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加盖响应人单位公章之复印件的扫描件。
  7. 总公司的独家授权委托书(适用于分支机构响应人)。
  8. 为满足询比文件评审要求报价响应人认为还需提供的其他资料文件。

 

联系地址:广州市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2306室 邮编:510623

联系人:田文龙

电话:020-37852110

邮箱:tianwl@gdg.com.cn

 

                     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