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燃气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用车车载GPS终端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告

发布日期:2022-06-23 17:32:03

各报价响应人:

询价人拟实施 广州燃气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用车车载GPS购项目(第二次),现就本项目的供货以公开询价采购形式选择响应单位,欢迎贵单位进行密封报价。有关情况如下:

一、项目范围、内容

1、项目简介:根据公司生产用车管理需要,广州燃气科技有限公司对在册的4台生产用车GPS终端及系统监控情况进行排查,根据排查情况,计划新增GPS终端3台,现就新增计划发出采购项目,项目要求响应方提供GPS终端3台,并承担上门安装及调试费。

2、项目内容:见附件2《用户需求书》。

3、服务地点:广州市。

二、资格条件:

1、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价,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项目要求:

    见附件2《用户需求书》。

四、项目报价原则

1、报价标的:广州燃气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用车车载GPS终端采购、安装、调试。

▲该项目报价包含但不限于下列费用:13%的增值税税费、所有货物和随机附件、备品备件制造或采购、包装、税费以及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等的全部费用,以及有关的监造与工厂检验、运输、装卸、到货检验、安装督导、调试、验收以及培训、质保期保障、有关保险等相关服务的全部费用。

▲请按照附件1报价函格式报价。本项目以固定单价形式报价,不随物价水平以及政策变化等因素的变化而调整。

2、本项目询价人不设拦标价。

五、成交及合同签订

1、询价人对密封报价文件进行评审。

2、经评审,满足本询价函第二条“资格条件”,报价最低的合格报价响应人推荐为首选成交候选人,报价次低者的报价人为第二成交候选人。

3、如果两家或以上的合格报价响应人的报价相同且为最低报价,则摇珠决定首选成交候选人。

4、成交结果由询价人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5、成交人应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签订合同的依据和组成部分。

6、成交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地点与询价人签订合同(合同格式见附件3),询价文件、成交人的报价文件以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作为合同附件,合同经询价人审核盖章后实施。

7、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与询价人签订合同的,询价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有权将成交人资格转给第二成交候选人。

六、询价人将不承担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七、报价文件要求

1、提交的报价应在封面加盖公章;内容包括:报价函(签字、盖章)、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其他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文件;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特征码不一致(以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评标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

2、密封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2 年 6 月 27  日  15:00  时前,逾期拒收。响应人须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eps.gdg.com.cn),在截止时间之前在线报价,并上传响应文件。

3、参加本项目的单位须在下载询价文件前前往平台进行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可跳过本步骤,无须重复注册。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吉路13号 (广州燃气科技有限公司)

邮编:510000    

联系人:黄工

电话:020-32355357 13828422426(手机)  邮箱:614823027@qq.com

 

 

 

                    广州燃气科技有限公司(招标机构签章位置)

                               2022年6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