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场站危险废物处理项目(第二次)公告

发布日期:2021-12-14 09:19:08

2021年场站危险废物处理采购项目公告

 发包人拟实施 2021年场站危险废物处理 采购项目,现就本项目的供货/服务以公开询价形式选择响应单位,欢迎贵单位进行报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范围、内容

1、项目简介: 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辖下的金山门站(番禺区)、北兴门站(花都区)、石滩门站(增城区)目前存放有管道废渣和废滤芯两种危险废物,废物类别为HW08、HW49,现需对这些危险废物进行处理。管道废渣是对天然气管道清管和气体过滤时收集的,有臭味。废过滤芯是过滤天然气杂质后的废弃滤芯。

2、项目内容: 详见用户需求书 

3、服务地点:广州市。

二、资格条件:(根据项目具体要求设置)

1、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2、项目实施资质要求:

(1)响应人具有广东省环境保护厅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包含HW08、HW49项。

(2)响应人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允许从事危险废物运输《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响应人委托第三方运输的,须提供:①响应人与第三方开展运输合作的合同扫描件;②响应人委托的第三方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运输资质扫描件。

(3)驾驶员具备《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驾龄2年以上;押运人员具备《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如响应人委托第三方公司运输,其配备人员均须按以上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报价相关要求

1.本项目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进行全流程公开询价,参加本项目的单位须在获取招标文件前前往平台进行注册(注册时采购组织请选择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高压运行分公司,已注册的投标人可跳过本步骤,无须重复注册)。

2.本次项目报名时间为:2021年12月14日至2021年12月23日;询价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12月14日至2021年12月23日,供应商应在文件获取期内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3.发包人将不承担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4.报价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7日10时30分

5.报价文件递交:通过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报价系统上传至本项目报价附件

6.本公告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和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cg.gemas.com.cn/)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中路79号首层(高压运行分公司)  邮编:510000

联系人:李锦文

电话:13660601883

邮箱:ljwlhm2@163.com

 

                                            

 

                      2021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