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粪池清运协议合同公告

发布日期:2021-11-29 08:03:27

~询价函
各报价响应人:

发包人拟实施化粪池清运项目,现就本项目的服务以密封报价形式选择响应单位,欢迎贵单位进行报价。有关情况如下:
一、项目范围、内容
1、项目简介: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高压运行分公司辖下的北兴门站、石滩门站、黄阁供气站化粪池未接入市政管网,需委托外单位对化粪池进行清运。
2、项目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
3、服务地点:广州市花都区、增城区、南沙区。
二、资格条件:
1、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价,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2、项目实施资质要求;
经营范围包括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项目
三、项目要求:
    见附件2《用户需求书》。
四、项目报价原则
1、请按照附件1报价函格式报价。本项目以固定总价形式报价,不随物价水平以及政策变化等因素的变化而调整。
2、本项目发包人不设拦标价。
五、成交及合同签订
1、发包人组织评委开启报价后对密封报价文件进行评审。
2、经评审,满足本询价函第二条“资格条件”,报价最低且不超过预算金额的合格报价响应人推荐为首选成交候选人,报价次低者且不超过预算金额的报价人为第二成交候选人。
3、如果两家或以上的合格报价响应人的报价相同且为最低报价,则摇珠决定首选成交候选人。
4、如报价最低的高于估算金额,则本次询价失败。
5、成交结果由发包人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6、成交人应及时到发包人处领取《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签订合同的依据和组成部分。
7、成交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地点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合同格式见附件3),询价文件、成交人的报价文件以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作为合同附件,合同经发包人审核盖章后实施。
8、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与发包人签订合同的,发包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有权将成交人资格转给第二成交候选人。
六、发包人将不承担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七、报价文件要求
1、提交的报价应在封面加盖公章;内容包括:附件1格式的报价函、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特征码不一致(以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评标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
3、递交报价截止时间及地点:
密封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  月   日10:30时前,逾期拒收。响应人须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eps.gdg.com.cn),在截止时间之前在线报价,并上传响应文件。
4、参加本项目的单位须在下载询价文件前前往平台进行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可跳过本步骤,无须重复注册。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中路79号首层(高压运行分公司) 
邮编:510700
联系人:韩广发
电话:13316215544
邮箱:
                (招标机构签章位置)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高压运行分公司                                             2021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