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广电大厦委托物业管理服务

发布日期:2020-06-22 10:35:30

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公

  • 采购人:广州发电厂有限公司
  • 项目编号:2020001
  • 项目名称:金广电大厦委托物业服务
  • 项目预算:150万元
  • 拟采购服务的说明

拟委托专业的物业管理公司对金广电大厦提供清洁卫生、绿化、公共秩序维护、公共设备设施维修养护、运行(含电梯、供电、消防设备、器材、供排水、监控、中央空调等)等物业管理与服务。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我公司自有产权物业金广电大厦,总面积13281㎡﹝首层1803㎡、2-3层2120㎡、4-9层6375㎡和地下室(即地下停车场)2983㎡﹞,位于增槎路49~55号,座落于金广电小区内。自2010年3月起至今,金广电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均由广州东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负责。10年来,该公司服务意识强、服务质量好,一直能按合同约定开展业务,没有发生住宅楼职工住户、写字楼租户因物业管理原因的较大投诉和其他纠纷,每年一次的满意度调查都显示住户和租户的满意度较高,从而确保了整个小区安全、平稳、有序。目前,我公司人员分流安置工作已完成,留守人员兼顾的工作面广,工作量大,为维持金广电大厦安全平稳、和谐有序的环境,保证该物业管理工作能顺利、平稳,金广电大厦的物业管理继续交与该公司管理,符合我公司目前管理的实际需要。金广电小区业主委员会于2020年3月成立及在街道备案,并于5月向小区住宅楼的业主发出是否同意继续由广州东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提供物业服务的《征询意见》,最新的征询结果显示,业主(108户)同意该公司继续提供物管服务的户数占住宅楼总户数(184户)的58.70%、同意户产权面积(9874.654㎡)约占住宅楼产权总面积(16867.9506㎡)的58.54%。调查结果显示,金广电小区大多数业主同意东康公司继续提供物管服务。此外,小区的消防、绿化用地等物业的配套设施设备是金广电大厦和住宅楼共用的。根据《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及第九条规定:“物业的配套设施设备共用的,应当划定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由一个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因此,金广电小区属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只能由一个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所以我公司自有产权的金广电大厦作为金广电小区业主之一,选择广州东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是目前别无第二的选项。

  •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承接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广州东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大道南695-697号金钟大厦822房

  • 专家(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

九、本公示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自2020年6月22日至2020年6月29日止。

十、联系事宜:

    采购单位:广州发电厂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斌涛    联系电话:81811919-270

发布单位名称:广州发电厂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