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天然气利用工程四期工程中新知识城能源站配套管线工程施工总承包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发布日期:2020-09-09 15:42:16

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广州市天然气利用工程四期工程中新知识城能源站配套管线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JG2020-3763]项目的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投标申请人

资格预审结果(合格/不合格)

资审不通过原因

1

新地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不合格

企业资质证书不符合招标公告要求

2

中国石油管道局工程有限公司

不合格

企业资质证书不符合招标公告要求、投标申请人声明不符合招标公告要求

3

中国化学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司

不合格

投标申请人声明不符合招标公告要求

4

鹤城建设集团股份公司

不合格

企业资质证书不符合招标公告要求

5

中石化河南油建工程有限公司

不合格

投标申请人声明不符合招标公告要求

6

中油(新疆)石油工程有限公司

不合格

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不符合招标公告要求、投标申请人声明不符合招标公告要求

7

上海煤气第二管线工程有限公司

不合格

投标申请人声明不符合招标公告要求

8

中石化第五建设有限公司

不合格

投标申请人声明不符合招标公告要求

9

中化二建集团有限公司

不合格

未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书、未提供授权委托书、投标申请人声明不符合招标公告要求、企业资质证书不符合招标公告要求

10

山西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不合格

投标申请人声明不符合招标公告要求

11

黑龙江省建筑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不合格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不符合招标公告要求

12

上海煤气第一管线工程有限公司

不合格

投标申请人声明不符合招标公告要求

13

浙江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不合格

投标申请人声明不符合招标公告要求

14

广东省石油化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不合格

投标申请人声明不符合招标公告要求

公示时间:2020年9月7日17:00至2020年9月10日23:59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招标投标监管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 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20-38733723

 

投诉受理部门: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联系人:邓工

联系电话:020-83639364

 

 

招   标  人 :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日        期:202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