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新港东路(新港东9-新港东10)主管燃气管道更新工程环城高速段涉路施工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技术评价报告项目变更公告

发布日期:2022-10-18 16:30:38

~询价函

各报价响应人:

发包人拟实施海珠区新港东路(新港东9-新港东10)主管燃气管道更新工程环城高速段涉路施工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技术评价报告项目(项目编号:4920-CIP20220164 ),现就本项目以密封报价形式选择响应单位,欢迎贵单位进行报价。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范围、内容

1、项目简介:海珠区新港东路(新港东9-新港东10)主管燃气管道更新工程部分施工路段涉及广州环城高速高架桥投影范围,长度约113米。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路路政许可涉路施工质量和安全技术评价的管理办法》,该项目施工前需按要求提交相应的《质量和安全技术评价报告》到该路段的管辖单位进行审批。工期为合同签订后,以询价人提供项目相关合格资料、文件后30天内向询价人提交成果。

2、项目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

3、服务地点:广州市海珠区

二、资格条件:

1、响应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询价项目,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2、响应人应具有从事工程咨询(公路专业)甲级以上或工程设计(设计综合、公路行业或公路专业)甲级以上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三、项目要求:

见附件2《用户需求书》。

四、项目报价原则:

1、报价标的:评价服务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涉公路开挖安全评价报告编制及专家评审费用等所要考虑的全部费用。

2、请按附件1报价函格式报价,本项目按总价包干方式报价,不随物价水平以及政策变化等因素的变化而调整。

五、成交及合同签订

1、发包人组织评委开启报价后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

2、经评审,满足本询价函第二条“资格条件”和用户需求书、合同条款要求的,报价最低的合格报价响应人推荐为首选成交候选人,报价次低者的报价人为第二成交候选人。发包人在审核所有报价人的报价文件后认为条件不符项目要求,保留在本次询价中不确定成交人的权利。

3、如果两家或以上的合格报价响应人的报价相同且为最低报价,由最低报价相同的响应人进行二次报价,二次报价最低的报价人为首选成交候选人;如二次报价后报价还相同,则最低报价相同的报价人中提交报价最早的报价人为首选成交候选人(按平台收到报价时间为准)。

4、成交结果由发包人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5、成交人应及时到发包人处领取《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签订合同的依据和组成部分。

6、成交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地点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合同格式见附件3),询价文件、成交人的报价文件以及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作为合同附件,合同经发包人审核盖章后实施。

7、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与发包人签订合同的,发包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有权将成交人资格转给第二成交候选人。

六、发包人将不承担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七、报价文件要求

 1、提交的报价文件内容包括:报价函、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如需要)、拟派本项目负责人的资格情况表(如需要),参与本项目人员组成表(如需要)以及其他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文件。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特征码不一致(以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评标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

2、递交报价截止时间及地点:

密封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2年10月21日 10时前,逾期拒收。响应人须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eps.gdg.com.cn),在截止时间之前在线报价,并在附件上传报价文件盖章版扫描件(包括报价函、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其他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文件)。
参加本项目的单位须在下载询价文件前前往平台进行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可跳过本步骤,无须重复注册。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昌岗中路238号达镖国际中心8楼807室

邮编:510260

联系人:梁懋董  电话:13632277928 邮箱:liangmd@gdg.com.cn

 

 

                   招标人: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南区分公司

                  招标机构签章位置

                                            2022年10月17日

附件